关于调整来院就诊人员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尊敬的患者:
您好!根据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医疗机构就诊人员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内卫医字〔2021〕588号)要求。即日起,不再对来我院门诊就诊人员核验核酸检测证明,就诊人员仍需配合医院做好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流行病学史问诊调查等预检分诊措施。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特此公告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门诊部
2021年11月10日
尊敬的患者:按照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并结合医院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现将医院最新就诊信息告知如下:
1、门诊全面预约诊疗通知
即日起,医院门诊实行全面预约诊疗。医生号源与出诊信息为近一周的信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特急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就诊人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就诊人员应提前自行进行核酸检测,就诊时须携带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近日有张掖市、嘉峪关、银川市、西安市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就诊患者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2、核酸检测全面预约通知
请您选择合适的上下午时段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可根据提示缴纳核酸检测费用,缴费成功后持缴费凭证信息(或手机截屏)及电子健康码直接到我院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检测。
预约开放时间:当天(上午00:00-11:30,下午00:00-17:00)
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
采样地点:核酸检测点(医院西南侧)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您及您家人的生命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理解与配合!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