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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崂山区企业延期缴纳税款申领材料及办理流程

2023-04-30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减免、延期、缓缴、退还中小微企业相关税费和援企稳岗扶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生产销售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对符合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延期缴纳税款

1.享受政策主体范围: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

2.企业所需申领材料及办理流程:

延期申报:企业持《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在申报期限内提出申请由崂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进行受理,由其代为转报申请材料到青岛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延期缴纳税款:企业持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到崂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提交资料,由其代为转报申请材料到青岛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3.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处)室、联系电话:

崂山区税务局

分管领导:肖波83102855、13506481618

联系人:第一税务所

高歌83102252、18766173063

王丹茹83102355、15253216136

征收管理科

王晓彤83102812、15066186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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