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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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9:15
春之怀古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从绿意内敛的山头,一把雪再也掌不住了,噗嗤的一声,将冷脸笑成花面,一首澌澌然的歌便从云端唱到山麓,从山麓唱到低低的荒村,唱入篱落,唱入一只小鸭的黄蹼,唱入软溶溶的春泥--软如一床新翻的棉被的春泥。
那样娇,那样敏感,却又那样浑炖无涯。一声雷,可以无端地惹哭满天的云,一阵杜鹃啼,可以斗急了一城杜鹃花,一阵风起,每一棵柳都吟出一则则白茫茫、虚飘飘说也说不清、听也听不请的飞絮,每一丝飞絮都是一件柳的分号。反正,春天就是这样不讲理、不逻辑,而仍可以好得让人心平气和。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满塘叶黯花残的枯梗抵死苦守一截老根,北地里千宅万户的屋梁受尽风欺雪压犹自温柔地抱着一团小小的空虚的燕巢,然后,忽然有一天,桃花把所有的山村水廓都攻陷了。柳树把皇室的御沟和民间的江头都控制住了--春天有如旌旗鲜明的王师,团长期虔诚的企盼祝祷而美丽起来。
而关于春天的名字,必然曾经有这样的一段故事:在《诗经》之前,在《尚书》之前,在仓颉造字之前,一集小羊在啮草时猛然感到的多汗,一个孩子在放风筝时猛然感觉到的飞腾,一双患风痛的腿在猛然间感到的舒活,千千万万双素手在溪畔在塘畔在江畔浣沙的手所猛然感到的水的血脉……当他们惊讶地奔走互告的时候,他们决定将嘴噘成吹口哨的形状,用一种愉快的耳语的声量来为这季节命名--"春"。
鸟又可以开始丈量天空了。有的负责丈量天的蓝度,有的负责丈量天的透明度,有的负责用那双翼丈量天的高度和深度。而所有的鸟全不是好的数学家,他们吱吱喳喳地算了又算,核了又核,终于还是不敢宣布统计数字。
至于所有的花,已交给蝴蝶去点数。所有的蕊,交给蜜蜂去编册。所有的树,交给风去纵宠。而风,交给檐前的老风铃去一一记忆、一一垂询。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或者,在什么地方,它仍然是这样的吧?穿越烟箩与烟箩的黑森林,我想走访那踯躅在湮远年代中的春天。
赏析:
每一片绿叶,都在叙述着春天的故事。有多少片绿叶,就有多少个春天的故事。而在作家张晓风笔下,春天被渲染得有灵性,有诗性,有个性,按照独特的存在方式,酝酿着自身的故事,规划着自身的美丽。
为了铺排春天的降临,张晓风采用拟人手法,巧妙地用“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春天必然会是这样的”“关于春天的名字,必然曾经有这样的一段故事”作为串联,多角度、多色彩、多层次地写尽了春天的妩媚和温情,同时也反复提醒读者不要忽略“曾经”所包含的潜台词。
古往今来,写春的诗文不可胜数。张晓风写春,依然给人以强烈的陌生感,比如说春天“有如旌旗鲜明的王师,因为长期虔诚的企盼祝祷而美丽起来”。而关于春天名字的由来,作者更是异想天开,说是在很古很古以前,“一只小羊在啮草时猛然感到的多汁,一个孩子放风筝时猛然感觉到的飞腾……”,他们奔走互告,唤出了“春”这一声音:春天的名字诞生了!何等新鲜的描写!即使对于阅读了太多关于春的诗文的读者,这样的描写仍有足够的吸引力与冲击力,仿佛脑海里吹进了新鲜的春风,一下子绿了起来。
阅读张晓风的《春之怀古》,使人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朱自清这一名篇劈头一句就是“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下文洋洋洒洒均是写景。其实文章最关键的恐怕要数开头这一句。张晓风此文则与之迥异,一开头便洋洋洒洒写起春天,最后才别开生面地点出--“穿越烟囱与烟囱的黑森林,我想走访那踯躅在湮远年代中的春天”。
这正是本文的“题眼”所在。张晓风回首眺望了半天的“古”,原来却都是为了反衬“今”,即对烟囱如林的环境污染的控诉!作者正是深受现代环境污染之害、之苦,所以才缅怀一去不复返了的古代的春天--那纯净的温煦的仪态万千的春天。如此一来,一篇文情并茂的写景散文,便具有了社会学的意义,正沉甸甸地扣击着读者的心弦。
《敬畏生命》
那是一个夏天的长得不能再长的下午,在印第安纳州的一个湖边。我起先是不经意地坐着看书,忽然发现湖边有几棵树正在飘散一些白色的纤维。大团大团的,像棉花似的,有些飘在草地上,有些飘入湖水里。我当时没有十分注意,只当是偶然风起所带来的。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情况简直令人吃惊。好几个小时过去了,那些树仍旧浑然不觉地在飘送那些小型的云朵,倒好像是一座无限的云库似的。整个下午,整个晚上,漫天都是那种东西。第二天的情形完全一样,我感到诧异和震撼。 其实小学的时候就知道有一类种子是靠风力吹动纤维播送的。但也只是知道一道测验题的答案而已。那几天真的看到了,满心所感到的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虽然是植物的。 我感到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荫,但造物主乐于做这样惊心动魄的壮举。 我至今仍然在沉思之际想起那一片柔媚的湖水,不知湖畔那群种子中有哪一颗成了小树。至少,我知道,有一颗已经成长。那颗种子曾遇见了一片土地,在一个过客的心之峡谷里蔚然成阴,教会她怎样敬畏生命。
赏析:张晓风在散文《敬畏生命》中,只是逮捕住人生一霎时看到的风景,寥寥数笔就将生命最为感人的魅力展露无遗。植物依附风转达种子而得以连续生命、繁殖生命本是一件再自然、平凡然而的事了,但作者却从那纷至沓来飘送的“白色的纤维”中深深洞觉出这些小生命的百折不回、坚强不平的韧性和强旺的活力:它们尽心尽力地寻求生存的时机和空间,它们对生命的珍视、酷爱,震撼着作者其时闲适斯文的心绪,它们的生命形势和生命内在令作者敬佩不已,也使她感悟到生命的可敬。行文中,作者以同等大概说尊敬的心情赞美着那些看似弱小的自然界的生命,在叹息和赞颂之余,她又遐想到人类自身,“我险些是第一次遇见生命——固然是植物的”。作者精巧地借自然界的生物婉转地表达了她的思路,其心灵的颠簸所发生的强盛的传染力引领着我们一同进来她的心情和头脑空间,配合品尝、思悟生命的宏大和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