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请问会计分录上要做怎样的调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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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2:00

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投资企业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时,采用权益法。但经过若干会计期后,投资企业出于经营上的考虑,可能让售部分股份,致使其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为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此时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必须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投资企业应于终止权益法时,按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属于已计人投资账面价值部分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例:甲公司1995年3月1日以400万元的价格购买己公司40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0元,占乙公司股份总数的30%,具有控制影响,甲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其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至1996年1月1日,长期股权投资余额由400万元增至430万元,1996年7月1日,甲公司以250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乙公司股份的一半出售,使其持股比例由30%,降至15%,1996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乙公司实现税后净利100万元,中期派发现金股利60万元,199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乙公司实现税后净利100万元,派发现金股利50万元。   根据上述实例,甲公司应做以下会计处理:

  (1)1995年3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投资成本) 40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0   (2)1995年计并应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计算过程略):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损益调整) 30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0   (3)计等1996年上半年应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份额=1000000×30%=300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己公司(损益调整) 30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0   (4)1996年上半年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18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 180000   至此,甲公*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430+30-18=442(万元)   (5)1996年7月1日出售一半股份时,股份出售净收益=250-442×50%=29(万元)   借:银行存款 2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投资成本) 2210000       投资收益 290000   (6)1996年底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75000     贷:投资收益 75000   从以上账务处理程序可知,权益法改为成本法后,投资不需编制反映对被投资单位分享税后净利的会计分录,从1996年7月1日起,除非发生支付清算性股利或永久性贬值,否则,在甲公司将己公司的股份出售之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将一直保持为221万元(442-221=2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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