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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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3:54
“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它对人类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触目惊心的。它们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水等突发性灾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干旱、海岸线变化等在较长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的渐变性灾害;还有臭氧层变化、水体污染、水土流失、酸雨等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灾害。这些自然灾害和环境破坏之间又有着复杂的相互联系。人类要从科学的意义上认识这些灾害的发生、发展以及尽可能减小它们所造成的危害,已是国际社会的一个共同主题。
地球上的自然变异,包括人类活动诱发的自然变异,无时无地不在发生,当这种变异给人类社会带来危害时,即构成自然灾害。因为它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包括以劳动为媒介的人与自然之间,以及与之相关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灾害都是消极的或破坏的作用。所以说,自然灾害是人与自然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自然和社会两重属性,是人类过去、现在、将来所面对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 世界范围内重大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包括:旱灾、洪涝、台风、风暴潮、冻害、雹灾、海啸、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农林病虫害等。
以前的自然灾害应该都是自然发生的,如地壳运动造成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空气对流作用产生龙卷风,台风,飓风等等,但是后来随着人们无休止的掠夺自然资源,使得生态环境开始变的不平衡,自然灾害也就开始多起来,特别是近几年,特大自然灾害频频发生,已经给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危害.有因必有过,生态体统是环环相扣的,哪个环节遭到破坏,就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产生,所以我们应该热爱大自然,避免造成更多灾害的产生!
因此,自然灾害的发生原因已经拓展到二个:一是自然变异,二是人为影响。目前通常把以自然变异为主因的灾害称之为自然灾害,如地震、风暴,海啸;将以人为影响为主因的灾害称之为人为灾害,如人为引起的火灾、交通事故和酸雨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3:54
从自然规律来讲 是正常现象 但是从1950年以后人类对地球的破坏太多 (当然不算这以前发生的战争) 导致了自然规律的变化 增加了灾难的次数和破坏力 现在全球都在环保做出努力来减轻对环境影响 从而使地球上的所有生物得到进一步的繁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3:55
都有!如果你非说人为的我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