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2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7:55
如果所属海淀、西城、丰台管理部,非京籍的人员因工作变动前往外省市,已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如果所属海淀、西城、丰台管理部,非北京本市户籍的缴存人离职离京,未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但已办理社保转外省市手续,或在京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已中断6个月以上,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7:56
进京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本人持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住房公积金卡、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持上述资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7:56
京公积金提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7:57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追问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能提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