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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1月1日起,非北京市牌照的载客汽车,包括挂临时号牌的车辆如果要进入北京市五环路以内行驶的,必须办理进京客车通行证和北京市区通行证。
而即使持有进京通行证的外地牌照进京载客汽车,在工作日的早上7点至9点,晚上5点到8点这两个交通高峰时间段内 ,也不能在北京市五环路及五环路以内行驶。
同时,除了以上的*外,外地牌照的车辆在工作日的每天早上9点到晚上5点也要遵守北京市按机动车尾号每周限行一天的规定。而在之前,对于短期进京的外地车辆是不用遵守这一限行规定的。
另外,部队、*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挂外地牌照的特种车辆,持有正规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车和旅游大型车辆不受*。为切实防范超长潜伏期感染者所引发的疫情风险,确保首都防疫安全,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决定对入境进京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一是入境航班由海关检测发现人员、物品或环境阳性的,对同航班入境人员在14天集中观察期满后,增加7天居家或集中观察。二是14天集中观察期间检测发现人员、物品或环境阳性的,对同航班入境人员在集中观察期满后,增加7天居家或集中观察。以上两类群体,在14天集中观察期满后,申请并符合居家观察条件的,闭环转运至居住地进行居家观察。不符合居家观察条件的,继续进行集中观察。对海关入境环节或集中观察期间检测未发现阳性的入境人员,在14天集中观察结束后,严格落实7天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各类集体活动,不聚餐、不聚集,并按社区要求报告健康状况。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自入境之日起满21天方可进京。入境未满21天确需进京人员,应在抵京前72小时内通过“京心相助”小程序主动报告个人信息,抵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如系阳性人员、物品或环境的同航班人员,申请并符合居家观察条件的,补足7天居家观察。不符合居家观察条件的,补足7天集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