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罗家镇濡溪村,拆迁一赔一安置是不是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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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2:04

依据《城镇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扩展资料: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四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五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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