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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您好,循环利息:
上期账单的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账款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为计息天数,日息万分之五为计息利率。
持卡人的账单日为每月7日,在4月1日刷卡消费2000元,4月2日该笔消费入账,4月7日的账单上会显示“本期应还金额”为2000元,“最低还款额”为200元。若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4月25日只偿还200元,则5月7日的账单上会显示截至当日需支付的利息,即2000元循环信用本金23天的利息和还款后剩余的1800元本金13天的利息:2000元×0.05%×23天(4月2日-4月24日)+1800元×0.05%×13天(4月25日-5月7日)=23元+11.7元=34.7元。
(您可通过QQ或微信在线咨询任何您想了解的招商银行信用卡服务信息。方法一:在QQ企业好友中搜索4008205555,并添加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为好友;方法二:在微信中搜号码“cmb4008205555”并关注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追问那第三个月呢?是怎么计算?算5月8日-6月7日吗?也就是一共30天左右?不会从头开始算?
热心网友
你是指信用卡吗?如果你还掉了最低还款,剩余的钱按照一天万分之5来计算,没有循环利息一说。但最低还款一定要还掉,不然会产生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