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开怎么开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18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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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3-18 17:17

填写自然人代缴纳税款申报单时,代开税务机关名称一般不用填,各项数值、数量要如实填写,单价和金额应按不含税价填写。单价填写时,小数点后最少保留5位以上。自然人代开的,纳税人识别号栏应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代开普通的,购买方为自然人或符合下列4项条件之一的单位(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可不填写:

1、我国在境外设立的组织机构;

2、非常设组织机构;

3、组织机构的内设机构;

4、军队、部队的序列单位等。

另外,代开普通,其购买方信息中的地址、电话、银行信息可不填写;自然人申请代开普通时,销售方信息中的地址、电话、银行信息可不填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4:25

自然人开*需要到税务局申请开*,自然人开*适用的*税率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3%征收。自然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也就是自然人个人每次开票500元及以下,免征*。如果开票时征收了*也要附征附加税,如果没有征收*,也就不附征。市级附加税综合税率为*额的12%,县级附加税综合税率为*额的10%。*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不同行业的企业的税率是不一样的。普通*的税率,一般纳税人的为17%和13%,小规模纳税人的工业一般是6%,商业一般是4%,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给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开普通*还是申购专用*,税率只能是4%、6%,一般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税率还是17%(或13%)。营业税项目,税率是可能是3%、5%、20%。农业行业的属于免税项目的,税率是0%。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5:43

很多人都遇到过交易对方让你提供*的情形,身为自然人,没有专职的财务人员在旁边支招,遇到这样的问题总是感到分外头疼。什么情况下开?怎么开?交哪些税?想一次搞明白真不容易。今天我们把自然人代开*过程中常问的十个问题汇总在此,以供参考。

自然人代开普通*

一、自然人在什么情况下,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

答: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时。

二、自然人申请代开*普通*,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1.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提交以下资料:

(1)《代开**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不再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2.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填写《代开**缴纳税款申报单》即可。

三、自然人申请代开*普通*,非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业务,一般应缴纳哪些税款?

答:自然人代开*,非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业务,一般应缴纳以下税款(不含免税项目):

1.*:征收率为3%,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减按1%征收。

2.附加税费:城建税,市区的,*额的7%,县城(镇)的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教育费附加,*额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额的2%。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上附加税费减半征收。

3.个人所得税:存在着较大的行业和地区差异。通常,对自然人从事经营所得,代开*采取按照开票销售额的一定比率核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的,税务机关以及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的单位为其代开*时,不再征收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并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自然人申请代开*普通*,一般哪些情形可免税?

答:1.不征、免征*:

(1)销售额未达到每次(日)500元的,只代开不征*(个别地方不再代开500以下)。

(2)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

(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

(4)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

(5)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

(6)2020年1月1日起提供生活服务的,免征*,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其他免征*项目,详见《减免税*代码目录》,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首项/纳税服务/减免税*代码目录。

2.免征*的,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不征收。

3.对免征*项目,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税率”栏自动打印“***”。

五、2020年1月1日起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哪些服务属于生活服务?

答: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具体范围见《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发布)。

六、纳税人代开*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应如何处理?

答:代开当月,可凭已代开*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

代开次月及以后,应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再申请税务机关通过开具红字*方式对原代开*进行对冲处理。

作废已代开*普通*或通过开具红字*处理后,需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自然人代开专票

七、自然人在什么情形下可申请代开*专用*?

答:1.转让、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

2.个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

3.在中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且具备相关运输资格并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

八、自然人代开*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应如何处理?

答:1.代开当月,凭已代开*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

2.代开次月或以后,可按以下方法申请开具红字*专用*:

(1)购买方取得专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开票软件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

销售方开具专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提请税务机关在**开票软件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税务机关凭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红字*专用*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3.作废已代开*专用*或通过开具红字*处理后,需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九、保险、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应如何申请代开*?

答:1.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普通*或*专用*。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2.代开**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3.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享受免征*优惠的,不得申请代开*专用*。

十、自然人在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的,应如何申请代开*专用*?

答:1.在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且具备相关运输资格并已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将营运资质和营运机动车、船舶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后,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

2.以上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货物运输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专用*备案表》(2份);

(2)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除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原件,查验后退回;

(3)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提供《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原件,查验后退回。

3.申请代开*专用*,应向代开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货物运输业代开*专用*缴纳税款申报单》2份,在申报单中填写的运输工具相关信息,应与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信息一致;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不再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4.*征收率为3%,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减按1%征收。

5.其他注意事项见《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发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2019年第45号修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7:1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您的咨询师,正在为您整理答案,请稍等。

您好自然人开*需要到税务局申请开*,自然人开*适用的*税率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3%征收。自然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也就是自然人个人每次开票500元及以下,免征*。如果开票时征收了*也要附征附加税,如果没有征收*,也就不附征。市级附加税综合税率为*额的12%,县级附加税综合税率为*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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