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杭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36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5:44

关于2014年度杭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2013-12-24
[收藏][推荐][有奖纠错][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
一、201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40.58元)的80%—300%之间自行确定。缴费比例为18%。
缴费额举例如下(单位:元):
基数比例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金额

80%2672.4618%481.04

100%3340.5818%601.30

200%6681.1618%1202.61

300%10021.7418%1803.91

二、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
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04.65元(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3元和医疗困难救助金1元)。
2、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84.39元(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3元和医疗困难救助金1元)。
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从2014年1月1日起统一纳入医疗困难救助参保范围,在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每月1元的医疗困难救助金。参保人员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医疗困难救助手续。
上述缴费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请参保人员及时在扣款账户中存入足额款项,避免因扣款不成功而影响社会保险相关权益。
市人力社保局咨询专线:12333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