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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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7:20
1、货从受托方出,随货同行单上当然是受托方的出库章。
2、如果该药品是首次委托受托方生产,药品检验合格证明,应该是受托方当地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单(书)。不是仅仅盖一个药检质量章的问题。如果该药品不是首次委托受托方生产,以前有过药检所的检验合格报告书,此次药品质量证明可以是受托方质量检验科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3、每件装箱放的合格证明是受托方的章,但不是药检章,2者不是一回事。追问我说的药检是指厂检报告COA
追答一般来说委托方负责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和销售。(所谓负责药品的质量就是指委托方COA药品检验报告书)
当初委托生产药品的双方签署合同的内容时,对药品质量控制应当有具体规定(谁控制质量谁出具检验报告),如果没有具体规定也可以是受托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但是受托方对放行出厂的药品必须按药品标准完成全部项目的检验。(以后出了药品质量问题还是委托方负责)
前提是受托方必须有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所出具的该受托药品的连续三批产品检验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