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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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22:36
在进行贷款核算时,尤其是中、长期贷款核算,应注意以下核算要求。
(一)本息分别核算
银行发放的中、长期贷款,应当按照实际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期末,应当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取的利息,并分别对贷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核算。
(二)商业贷款与*贷款分别核算
银行*性贷款的发放与国家的*导向密切相关,而且*性贷款在利率上也通常具有一定的优惠,因此,银行应将商业性贷款与*性贷款分别核算。
(三)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自营贷款的风险由银行承担,并由银行收取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其因发放委托贷款而收取的手续费按收入确认条件予以确认。
(四)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
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