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几百万了,人死了还要还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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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8:48

       欠了几百万,人死了还是要还的。债权人应当及时起诉申请财产保全,债务人死了,并不代表他的财产也没有了。人死后可以用自己的其他财产进行偿还债务。 遗产继承人要在遗产中偿还所欠的部分,遗产不足的不再偿还。继承人主动偿还的除外。


       根据银行的规定,小额的欠款在持卡人死亡后,会终止你的账户,在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会再进行追究的。但是如果是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并且继承人有可执行的遗产,那么银行是会通过拍卖等方式获取资金,用于偿还所欠的债务。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8:48

欠几百万了,人死了还要还的。
债权人应当及时起诉申请财产保全,债务人死了,并不代表其财产也没有了。人死可以用其财产偿还债务。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可以不予受理。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应当解除保全。当事人向人民*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这是他的权利;在他申请诉讼保全的同时,必须向人民*提供担保,这是他的义务。只要当事人的申请符合诉讼保全的条件,并且提供担保的,人民*都应当作出财产的裁定。人民*在作出裁定时,没有必要作调查,但必须对当事人的申请认真进行审查。
诉讼保全一般是由当事人在起诉以后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在起诉的同时,向人民*采用书面方式提交书面申请。以口头方式提出的,人民*应当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申请书和笔录应当载明请求诉讼保全的原因,保全的标的物或者有关财产的种类、数量、价额及所在地。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诉讼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制作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8:49

根据银行的规定小额的欠款在持卡人死亡之后,会终止你的账户。一般情况下银行不再追究。但是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并且继承人有可执行的遗产那么银行,会通过拍卖等方式获取资金用于偿还你所欠的债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8:49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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