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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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2:17
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简易程序未作规定的,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根据需要转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并存的的第一审程序,有自己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一、简易程序的特点
简易程序有以下特点:
1.起诉方式简便。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2.受理程序简便。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请求解决纠纷,人民*可以及时审查,当即受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3.人民*可以简便、灵活的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4.审判组织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5.庭审程序简便,不受普通程序中关于开庭审理阶段和顺序的*。
6.审理期限短。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且不得延长。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适用简易程序的*,仅限于基层*及其派出法庭。
2.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仅限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三、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三类案件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2.发回重审和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3.已经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此外应注意的是,适用简易程序判决结案的,同样应当公开宣判。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必须加盖基层人民*的印章。
简易程序中应注意的重点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142、143、146条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9至171条、174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2: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仅限于基层人民*和它的派出法庭,包括基层人民*临时派出的审判组织,也包括基层人民*在区、乡、镇常设的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的组成部分,其审判活动以及所作出的判决、裁定与基层人民*的审判活动及其作出的判决、裁定具有同等效力。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仅限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是指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