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41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24
一般对方仅仅有殴打自己的情形,而故意冲撞,防卫过当,甚至防卫过当都不成立,可能直接定故意伤害致死、故意杀人。还是要看具体情形。
过失冲撞:交通肇事罪或过失致人死亡,还是要看具体情况,包括在哪里,怎么撞。
讲真,这种问题真要是回答,起码几千字,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主观意图,都可能带来不一样的结果
车后方并没有被其他车辆堵死。在这种情况 下,开车撞人是缺乏必要性的,因而也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如果己方车辆被对方多辆车围堵,要视情况的危急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考虑对方人数、是否持械等,并切实考虑周围路况及环境。
正当防卫的一般原则是在造成最小伤害的可能下制止违法行为或逃离违法行为的影响范围。根据我国法律,防卫的手段一定要*在必要限度内。“无限防卫权”仅针对刑法有明文规定的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现行法律下的正当防卫要求比较高, 大概是这样的
"我实在没办法了, 再不防卫我就死了"
"再想想办法"
"真没办法了, 再不出手连机会都没有了"
"再想想办法"
"救...命..."(奄奄一息状)
"再想想办法"
"啊!"(绝望中无意识反击)
"因为XXX,所以不具备正当防卫的XXX条件。嫌疑人应当预见XXX,但没有预见,其行为构成XXX..."
所以预见这种情况优先记录影像并报警, 同时缓慢(开快了容易撞到人)移动车辆至空旷处再逃跑..
不过我个人意见还是宁见法官不见法医, 他要是准备干死你, 那即便坐牢咱也要干死他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24
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安委会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要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对以袭击殴打驾驶员等方式干扰安全驾驶的犯罪行为,明确适用刑法的具体规定,严格侦办查处。
据*安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意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公交车安全运行保障,健全完善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标准,组织对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进行安装改造。在重点线路公交车上配备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对驾驶员开展心理和行为干预培训演练,提高驾驶员安全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的技能素质。
这位负责人强调,要提高桥梁安全防护水平,全面排查在用城市、公路桥梁防撞护栏设置情况,加强护栏升级改造支撑技术研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彻底整改。对改造难度大且途经重点路段的桥梁,研究科学调整公交线路或采取公交车限速等交通管控措施,并加强对桥梁上车辆运行情况、驾驶行为的监控。
这位负责人要求,要健全长江航运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有关单位定期会商机制,整合区域性救助基地功能,推进长江干线巡航救助一体化。严格落实国家海上搜救预案,制定完善重特大水上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开展应急演练。规范社会救援组织管理,健全培训演练、能力测评、信息发布、分级调用等工作机制。
这位负责人指出,要加强对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相关条款的宣传和警示告诫,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同时完善奖励机制,鼓励乘客劝导和举报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要予以大力表彰褒奖和宣传报道。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25
现在如果开车时被人后背袭击,那肯定是犯罪的,那要是伤害的话,看你伤害到什么情况,受伤到什么情况,可以判定这个袭击者的罪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