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的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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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04:0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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