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肇事全责,对方保险公司代位追偿,找我的保险公司还是先找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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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8:10

自己全责的情况下,对方保险公司向您追偿的话,保险公司会替您理赔。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保险公司会首先找你的保险公司。
具体就是你的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这理赔员就是你报险后的指定联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拓展资料:
代为求偿是你委托你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向对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行为,只要事故属实,你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会接受,并由保险公司之间处理立案赔偿。如果赔偿限额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那剩余部分由对方与你各自承担70%和30%的赔偿责任。如果对方还未履行,可以向事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对方不会付出什么代价,只是第二年保费上浮。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数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代位追偿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方能成立: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 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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