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镇医保怎么办理时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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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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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一样,但参保对象、缴费金额、享受待遇等方面有区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要高一些,缴费也稍多。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仅限农业户口人员参加,非农业户口人员不能参加,这个年交费很低,有的地区一年只要交20元钱,有的是30,也有几十的,也有一两百的,各地不同,总体来说,交费高的,报销比例也高,交费低的,报销比例也低,一般不超过50%;
3、城镇医疗又分两种:
一种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这就是我们俗称的社保的医疗保险,这个是由单位统一办理的,报销比例比较高的,城镇户口无单位的,也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办理,对于农村户口但在城镇有单位的,也可以由单位统一办理。
另一种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老人、小孩、无单位人员办理的,仅限于城镇户口人员办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帐结合方式,参保人员在享受个人帐户门诊包干费的同时均可享受住院医疗统筹、大病互助、特殊病种包干待遇。其中:1、个人帐户资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二是用人单位缴纳并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划入比例45岁以下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0.5%划入,46岁以上到退休前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划入,退休人员按缴费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2%划入。2、住院医疗统筹由统筹基金支付,与个人帐户分别核算,不互相挤占,当年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县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2006年全县二级医院为700元,原城关地区一级医院630元,各乡镇一级医院560元;最高支付限额县*规定为上年度全县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6倍,2006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暂为25200元,大病互助费年度最高封顶为8万元。3、封顶线以下费用的报销办法为: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剔除药品目录自负费用后,3000元以下一级医院在职自负14%、退休自负10.5%,二级医院在职自负16%、退休自负12%,*医院在职自负18%、退休自负13.5%;3001-10000元部分一级医院在职自负10%、退休自负7.5%,二级医院在职自负12%、退休自负9%,*医院在职自负14%、退休自负10.5%;10001元-封顶线部分一级医院在职自负6%、退休自负4.5%,二级医院在职自负8%、退休自负6%,*医院在职自负10%、退休自负7.5%。4、大病互助指封顶线-8万元部分,其自负比例为8%;对于部分特殊病种参保人员还可享受特殊病种包干待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待遇要求参合农民每次到县(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凭合作医疗证可直接按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将为农民报销所支付的资金数额以及相关凭据,定期报到县合作医疗办,经县合作医疗办审核并开具申请支付凭证,由代理银行或信用社直接将资金转入有关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我县则明确了医疗费补助要坚持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适当兼顾部分特殊病门诊的原则,规定了申请医疗补助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并强调大病住院统筹主要是针对有住院指针的重症住院病人,实行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按不同比例给予费用补助。其年度封顶上限为20000元;补助起付线为:县内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县外医院500元;补助比例为:县内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0%,县外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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