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共同抢劫丙,甲丙扭打咱一起,乙拿刀想杀了丙,却把甲捅成重伤,丙遂跑了,乙怎么认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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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7:32

其属于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法所称重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扩展资料: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相关要求规定:

1、如果行为人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导致了他人重伤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不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对行为人定性。

2、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刑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7:33

乙应当对重伤承担责任,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其被抢劫罪所包容,构成抢劫罪(未遂)。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7:33

是检方律师的身份来说: 选择”故意杀人未遂”
是辩方律师的身份来说:选择“抢劫未遂”
在世界上,角度不同,立场不同,利益不同,都第一选择有利于自己生存的方向。

最后祝人生在世,相伴而行,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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