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领失业金医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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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3 12:37

你好,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同时,医保是正常开通的!
自2011年7月1日起,上海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含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次日起可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或《医保卡》)就医或购药),在待遇享受期内刷卡结算医疗费用。
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门急诊就医需使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失业前领取过《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的,可以继续使用;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遗失或未领取过的,可以在《社保卡》(或《医保卡》)启用后,持《社保卡》(或《医保卡》)及有效身份证件至就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受理中心中的医保服务点(以下简称医保服务点)领取。
失业人员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起至《社保卡》(或《医保卡》)启用之前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门急诊、住院费用;《社保卡》(或《医保卡》)启用后因院前急救、《社保卡》(或《医保卡》)损坏或遗失期间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以及在外省市医保定点医院因急诊就医发生的急诊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可以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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