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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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6:21
是被继承人生前对占有物的占有的瑕疵,即你所说的“原本的瑕疵”。因为在继承权利时,同时要继承相应的义务。这是权利义务平衡原则在继承中的体现。我国继承法33条第一款规定了继承财产,就必须继承不超过财产价值范围的债务。由此作一类推解释,继承权利,也必须继承该权利所存在的瑕疵,这里的瑕疵意味着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