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40万摇号购房终闹上法庭,朋友利益往来该不该签合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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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0:22

朋友之间,最好不要有利益来往。如果真的有利益来往,就一定要签合同。俗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账。

怎么算?当然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上海借钱摇号买房最后上法庭,差的就是这一张合同。

摇号买房之前,大家都清楚一旦中了就相当于赚了100万,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买,也不是每个人都有钱买。

于是有钱没资格的人借了40万给有资格没钱的人,说好中了大家利益均分。等到真正中了,买房的人后悔了。

于是一个办公室的人上了法庭,利益从来都是最考验人性的东西。

不管法庭如何判,最后两人肯定不是朋友了。这个故事的结局还算比较好,最不好的结局是,朋友之间因为利益最后反目成仇。

最好的办法是,在跟朋友发生经济利益之前先签下合同,正所谓先君子后小人。

其实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可以看出很多人都本性。

有的人不同意签,认为是朋友之间的斤斤计较。可是如果真是不计较的人,就不会在乎合同签与不签,所以对于拒绝签合同的朋友,完全不需要合作。

有的人在签合同的 时候就寸步不让,完全跟平时两样,这说明你平时看到的只是他的表面,这样的人根本没有必要交往下去了。

只有认认真真跟你签合同的人,才是坦坦荡荡的君子。就算最后有了利益冲突,朋友方面有难,你也可以出于情谊帮一把,他会知道你的好。

反之,如果没有合同,你就算是帮了他,很多人还认为是应该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0:22

我觉得朋友之间有利益往来,还是需要慎重,正式地签合同并不是不相信对方,而是给双方的一种保障。不然日后一旦产生了纠葛,双方闹得不可开交,反而会造成不好控制的局面。

比如说,这两天就有这样一起事件引起网友的热议。事情发生在杭州,两位当事人是同事关系,其中林先生摇号买房,中签率10%,如果能够中签,净赚百万。但苦于没有验资款,陈先生就借了他40万元,双方有约定,如果中签,林先生则需要还还给陈先生40万元验资款,还要再给陈先生10万元。

结果,林先生摇号顺利中签,可此时,他却不愿意给陈先生原先答应的10万元,想用人情套近乎,原先的10万也变成了万把元。

陈先生当然就不干了,于是起诉林先生,看似一个出尔反尔,一个不讲人情,但其实说到底,如果当初不是口头约定,而是有签订合同,那么就不会有后面的麻烦。

我同事最近就遇到了这样一件闹心的事情,他老家房子在装修,自己在外工作不方面,就委托老同学帮自己购买家具,打了三万块钱过去。

钱打给老同学之后,一开始还好好的,两个人也有联系。但一个星期之间,他的老同学突然就不回微信,不接电话,把我同事愁得不知如何是好。本来就是工薪家庭,装修房子,花钱如流水,还摊上这样一件事,现在事情也还没有解决。

所以,我觉得不管是兄弟还是朋友,一旦牵扯到经济利益,最好要有书面凭证,别轻易考验人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0:23

朋友间的利益往来应不应该签合同,主要看金额大小。如果只是万八千的,就不要签了,还可能伤感情;但如果是几万甚至几十万、上百万,该签的合同还是要签的,是对双方的责任界定和利益保护。

本例中,借40万摇号购房,是同事关系,而且当初说的好处费是10万元,一旦摇中,给对方10万元好处费,毕竟这个楼盘本身新房价格2万,比二手房26000多的价格还要便宜,存在严重的倒挂,而且如果同事不借他40万,他又哪里有摇号的机会呢,虽然中签概率只有10%,但是,是因为同事借了他40万,他才有的摇号资金呀,所以,他现在不付10万,而是想付几万,说明这个人不可交,没有诚信。

第一,他过河拆桥;第二,没有诚信,说过的话,没有言必行,行必果;第三,不讲道义,别人没义务帮你,帮你是情分,这种人将来朋友会越来越少,不值得交;第四,没有感恩之心,你的难处是你的难处,你当初答应别人的话要做到,更何况是朋友借了40万帮你,那得是多大的信任,非但没有感激,还没有履行自己的约定。

签合同,一方面保证了朋友之间,把钱借出去一方的人的权益;另一方面,明确了责任和条件,避免日后还钱一方在还钱时,双方记不清当初的金额,而闹掰。

总之,朋友之间利益往来,只要是1万元以上的,都应该签合同,明确责任和权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0:23

最好是签个合同或者协议的,最起码的是要有相关的证据、证物或者证人。除非你们是铁哥们,不在乎利益。

在该案件中,男子借钱同事摇号中签了,却没有履行相应的承诺,这不仅会在同事间失信,更重要的是案件的原被告双方还是在同一个办公室中,不仅会造成其他同事对该男子的不信任,还会在公司层面造成不良影响。从公司的角度,一般是不会聘用不守信用的人。现在还被炒到了网络上,不知该男子的心情如何。

朋友间的利益往来,最好是签合同。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签了合同,白纸黑字在那里,想赖都难,如果是特殊情况,双方可以协商。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在这个案例中就很好的体现了。中签赚100万,给同事10万,才十分之一,但是在金钱面前,有的 人是会失去理智的,管他呢,钱最大,最后只愿意给承诺的十分之一,一万块,双方协商不成,还上了法庭。

反正我是被跳过票的人。曾经借给一朋友一笔钱,他是急用,后来还了一半,然后就失联了,各种方式都联系不上。所以,以后再借钱给别人时,一定要把相应的手续走完,签合同、协议等,现在法律承认电子证据,所以相应的聊天记录要留好,以免日后”人财两空“。

在法律上,假定人是理性人,但是到了真实场景,谁知道对方会不会变得不理性、反悔、失信,就像该案例。所以,朋友间的利益往来,该签合同就签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0:24

借40万摇号购房终闹上法庭,朋友之间代钱这样的利益往来,个人觉得一定要签合同。毕竟现在是法制社会,许多东西还是有一个依据为妙。不应该因为是好朋友而丢失了应该有的法律意识。

自己的一个朋友,是个大大咧咧的人。他总是从别人那里借来一分利息,然后转手二分利息转借出去。这样钱倒钱的做法,用他的话说,是“用钱生钱”。表面看起来是个生财的手段,可是钱倒钱就是风险。最要命的是他将借来的钱,转借给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可是对方生意失败,别说利息,母金都找不回来。这下惨了,钱链断了,无法还清,搞得自己被其他人催讨,四处躲避。可是不管是向人借,还是借别人都没有签合同,而且这个合同也不受保护。

几年前,因为朋友介绍,我装修了一套房子。可是装修时,由于是朋友的哥们,碍于面子,没有与装修方签合同。结果事实证明,为了面子而找来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后来,墙面上有些电线线路和水管管道出问题,水漏于楼下。可是装修方一再推诿,最终只好自己与楼下私自解决。不仅赔了对方钱财,还得找其他师傅重做防水。真是得不偿失。

总之,不管是多好的朋友,凡事按程序,讲规矩,遵照法律法规来办事。不仅可以维护自身的利益,更是在有难事发生之后有个依据,能够处理好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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