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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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09:36
商家促销方式的不断更新,这几年每逢过节,向职工发放购物券成为相当一部分单位逢节发放福利的最主要的方式之一。更多的职工因此也把拿购物券购物当做身份的一种象征。但是当越来越多的人手持购物券奔向各大商场、超市等商品零售行业消费时,我们不禁要问,购物券到底让谁受益? 购物券购物局限性很大 “购物券”这个名词是上个世纪末流行起来的,尽管购物券在流行当初,其能否代替人民币在市面上流通而广受争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利益的驱动,购物券的销售不但没有受到影响,相反销售面却越来越广。每逢年底,一些商品零售企业甚至还把发售购物券当做一场“战役”来打。 其实购物券在诞生当初,虽然争议声不断,但其受欢迎程序还是令商家大感意外的。市民小王在一家效益很好的单位工作,正是因为单位效益不错,小王也因此而成为我市最早拿购物券消费大军中的一员。小王坦言,在拿购物券消费的当初,手持购物券去商场、超市去消费,的确是一件很令人羡慕的事。更多的人偏见地认为,拿购物券消费的职工,其所在的单位肯定是商薪。 但是,当购物券走进更多人的生活中时,人们才发现,原来购物券只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方式而已。小王说,当他使用购物券的次数多了,才发现购物券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有同事就开始抱怨,这次为什么还用的是这家超市的购物券?为什么不换一家超市呢?这时候,一些实际的问题就出现了,比如消费时必须要到指定的超市或商场去,商品种类的选择也只能限在这个超市或商场里面,在价格方面也不能货比三家,是一种事先被人规划好了的被动消费。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购物券提出质疑。 商家发售购物券是利益驱动 购物券同样做为一种促销方式,购物券到底和其他促销方式有什么不同?商品零售企业能从购物券当中得到那些好处?记者日前采访了一位熟知此行业的人士。这位人士给记者打了一个比方,他说,如果打折、降价等促销方式能让消费者从中得到一点实惠的话,那么购物券则让消费者在某一商品零售企业购买了一大堆东西后,不会从中得到一分钱的优惠。这位人士还说,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没人出站出来对此提出不同意见,是因为这些购物券是单位给职工的福利,而在职工的心目中这些钱是额外收入,因此就没有为此而较真。 这位人士告诉记者,在众多的促销方式中,商品零售企业往往采取的是降价、打折等手段,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达到消费者消费的目的。而在这些促销方式中,消费者或多或少的从商品零售企业中得到一点实惠。这种促销方式美中不足的是,它面对的是单个消费者,商品零企业很难通过私人关系等手段对整个促销或者说消费者进行控制,而且消费者的消费金额是非常有限的。因此,这种促销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有时候也不会起到促销的目的。而相反,购物券却面对的是一个消费群体的代表,商品零售企业通过“公关”等方式,可达到促销的目的,而且运作起来也不是太难。商品零售企业只要打通一个消费群体的代表人这一个关节,就可对一个消费群体消费的主动权。正是因为这样,购物券促销是消费者从商品零售企业众促销方式中唯一不能得到任何实惠的。商品标价多少,消费者就得掏多少钱,没有任何讲价的余地。 其次,任何形式的促销,商家都是以卖出多少商品,才能计算出盈利多少,而且在这其中还排除亏本。而唯独购物券,它不是以卖出商品数量的多少来计算盈利的。只要商品零售企业把购物券发售出去了,商家的盈利已是稳操胜券。就算购物券持有者不来消费,这些钱其实已经放到商品零售企业的腰包里,商品零售企业根本不会为商品卖不出去而发愁。正是因为这样,最近几年,商品零售企业利用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向职工发放福利的机会,削尖脑袋向各单位发售购物券。 购物券回扣潜规则浮出水面 正是因为购物券有着其他促销方式不可比拟的优势,最近几年,商品零售企业对购物券发售越来越重视。一些商品零售企业还成立专门的“公关”部门,专门负责购物券的发售工作。于是,潜藏在购物券行业中间的潜规则——回扣这种商业贿赂也就浮水面。 一位在我市某商品零售企业工作的小闫告诉记者,每到年关,购物券的发售任务就会落实他们公司每个员工的头上,同时公司还对完成任务和完不成任务的员工,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完不成任务的按一定比例扣发工资,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则按一定比例从公司领取奖励。小闫说,公司一般给公司领导订的购物券发售任务是10万元,部门经理是2万元,一般的员工是三千元左右。同时为了完成购物券的发售任务,公司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给各单位办理购物券的经办人,支付一定的回扣便是其中之一。小闫说,他们一般对购买购物券单位的经办人按3%-5%的比例返还回扣,如果偶尔遇上大宗的团购客户,请大客户单位的经办人吃饭、送礼这些招数他们都就用上了。不过小闫也表示,最近几年来,公司给员工订的发售购物券的任务越来越大,而相反,员工完成任务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对此,一些熟知此行业的人士说,在购物券的发售工作中之所以能出现回扣这种商业贿赂,是因为商品零售企业面对的是一个单位具体的经办人,而这个人掌握着这个消费群体选择那家商品零售企业的“生杀大权”,商品零售企业只要“公关”了这个经办人,就可以从一个人的身上不费吹灰之力拿到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销售额。和打折、降价相比,这种效益就来得更快,而且回扣这种商业贿赂也完全有用武之地。不过这位人士也表示,购物券回扣的出现,可以说是对职工利益的最大侵犯,他无形中剥夺了职工选择商品零售企业的权利。而在这其中,受到好处的则是商品零售企业和单位办理购物券的经办人。换句话说,是本该由职工个人应得的实惠经商品零售企业的运作,最终集中到一个人的身上。而坐收鱼翁之利的还是商家本身。这位人士还表示,虽然从表面看起来,福利是职工的额外收入,是职工可有可无的收入,因此不存在损害职工利益说,但当商业贿赂出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时,这种风气是不是该刹刹? 职工呼吁发福利能否少用购物券 面对购物券行业出现的回扣等商业性贿赂,广大享受单位福利的职工,都希望单位在发福利时,少使用购物券或不使用购物券。一些职工还表示,单位与其把现金兑换成购物券给职工发福利,还不如把买购物券的钱以现金的方式发放给职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职工告诉记者,他们单位有一次给每人发了一张某鞋城价值100元的购物券,在拿到购物券的当天,他们几个同事便直奔该鞋城买鞋子,就在他们掏出单位的购物券准备结账时,鞋城老板告诉他们,单位购买购物券的钱还没有到他们的账上,因此购物券必须等钱到账后才能起效。这位老板还建议让该职工及同事明天再来。这名职工说,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当他第二天再次来到该鞋城时,发现昨天还标价都是六七十元的鞋,一下子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全是标价100元以上的鞋。而且更可气的是,平时买鞋时都能讲价的鞋用购物券购买时,均不能讲价,标价是多少就得多少钱拿走。这名职工说,当时他就有一种被鞋城老板宰了的感觉,而且自己还连点理都没有。 因此,许多职工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单位发放福利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最好能使用现金,少使用购物券。因为发放现金,每个职工都可以选择花最少钱而买自己最需要的东西,而购物券在某种程度上则不能让职工自由消费,实际上就是剥夺了职工自由选择的权利。再加上回扣等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的介入,实际上是损公肥私,职工们从中得不到任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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