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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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12:14

以下是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条件 以及办法方法。

  参保条件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首次参保须取得我省居住证;
  2.同一时间段内未在其他地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所需材料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首次在我省办理参保登记的外省户籍人员,可以提前准备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海南省居住证等材料,向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现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表》,经办人员即时为申请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员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具体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办理方式
  由于目前*门的居住证信息系统与社保经办机构的信息系统尚未实现信息共享,申请人首次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时,还需前往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参保登记。今后,待两个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后,方可进行网上办理。

【拓展资料】

一、关于社保是什么法律规定的?
社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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