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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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4:25
关于保险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的问题 根据中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 ,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 ,尽了赡养义务的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 ,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 ,即被继承人死后 ,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 ,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他们不分男女老幼 ,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 ,均享有继承权。
那么 ,指定受益人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首先 ,指定受益人时要考虑谁是你最想保障的人 ,若被保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则可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其次 ,指定要明确 ,切不可使用模糊的字眼 ,应该明确指出姓名和身份证号 ,以免日后引起纠纷。受益人可以是多人 ,但应在保单上详细写明各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份额 ,否则视为所有受益人对保险金额享有同等的份额。最后 ,投保后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情况发生了变化 ,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保险公司收到申请 ,在保单上批注或出具批单之后 ,才能产生变更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