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务员职级并行实施细则的内容介绍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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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04:56

一、是突出了*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要求,把落实好干部标准贯穿公务员管理全过程和主要环节,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二、是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改造非领导职务为职级,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以及与此相关的条文进行了修改。三、是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将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加强公务员监督和公务员应当遵守的纪律等规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等规定,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四、是贯彻落实党*关于加强正向激励的要求,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五、是根据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对公务员考核方式、*宣誓、公开遴选等方面作了修改。**组织部负责人就公务员法的职务职级并行、健全奖励机制等问题,作出明确答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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