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8:24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5:22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一般要求:
电梯是以人或货物为服务对象一起重运输设备之一,要做到服务良好并且避免发生事故。所以必须对电梯进行往常的、定期的维护。
要使电梯能正常运行、减少故障、避免发生事故,延长电梯的使用受命,电梯的日常检查保养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日常检查保养是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条件。
电梯的日常检查保养应建立日、周、月、季、年检查保养制度,并由电梯维修工执行。
电梯的维修人员每日工作前对自己负责维护的电梯作准备性的试车,并应每日对机房内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做巡视性检查。
扩展资料:
现代电梯的功能
现代电梯主要由曳引机(绞车)、导轨、对重装置、安全装置(如限速器、安全钳和缓冲器等)、信号操纵系统、轿厢与厅门等组成。这些部分分别安装在建筑物的井道和机房中。
通常采用钢丝绳摩擦传动,钢丝绳绕过曳引轮,两端分别连接轿厢和平衡重,电动机驱动曳引轮使轿厢升降。电梯要求安全可靠、输送效率高、平层准确和乘坐舒适等。电梯的基本参数主要有额定载重量、可乘人数、额定速度、轿厢外廓尺寸和井道型式等。
载人电梯都是微机控制的智能化、自动化设备,不需要专门的人员来操作驾驶,普通乘客只要按下列程序乘坐和操作电梯即可。
在乘梯楼层电梯入口处,根据自己上行或下行的需要,按上方向或下方向箭头按钮,只要按钮上的灯亮,就说明你的呼叫已被记录,只要等待电梯到来即可。
电梯到达开门后,先让轿厢内人员走出电梯,然后呼梯者再进入电梯轿厢。进入轿厢后,根据你需要到达的楼层,按下轿厢内操纵盘上相应的数字按钮。同样,只要该按钮灯亮,则说明你的选层已被记录;此时不用进行其他任何操作,只要等电梯到达你的目的层停靠即可。
电梯行驶到你的目的层后会自动开门,此时按顺序走出电梯即结束了一个乘梯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5:22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一般要求:
电梯是以人或货物为服务对象一起重运输设备之一,要做到服务良好并且避免发生事故。所以必须对电梯进行往常的、定期的维护。要使电梯能正常运行、减少故障、避免发生事故,延长电梯的使用受命,电梯的日常检查保养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日常检查保养是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条件。
电梯的日常检查保养应建立日、周、月、季、年检查保养制度,并由电梯维修工执行。
电梯的维修人员每日工作前对自己负责维护的电梯作准备性的试车,并应每日对机房内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作巡视性检查。
1.电梯的日检查保养
(1)检查电动机温升、油位、油色和电动机的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味、异常响声和振动,风机是否运转良好,做好外部清洁工作。
(2)检查减速器传动有无异常声音和振动,联结轴是否渗油,做好外部清洁工作。
(3)检查制动器线圈温升,检查制动轮、闸瓦、传动臂是否工作正常。
(4)检查继电器、接触器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味及异常响声。
(5)检查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导向轮、抗绳轮、反绳轮、涨绳轮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有无曳引绳断丝等。
(6)检查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有无过热。
(7)检查机房温度是否符合规定需求,保持机房清洁状况良好,机房不得堆放易燃和腐蚀性物品,消防器材齐备良好,去往进房的通道应畅通,通讯设施良好,机房照明是否正常。
如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梯进行修理,调整或更换。暂时不能处理而又允许暂缓处理的应跟踪运行,观察其发展情况,防止发生事故;若发现严重现象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进行停车修理。
2.电梯的周检查保养
(1)检查抱闸间隙,抱闸间隙应保证在0.7mm之内且均匀,间隙过大时应予以调整,紧固连接螺栓。
(2)检查安全装置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调整电梯的平层装置应正常。
(4)检查轿内按钮动作情况。
(5)检查轿内信号(指示器、蜂鸣器等)。
(6)检查轿门开关工作情况及完好性。
(7)检查轿内风扇及照明工作情况及完好性。
(8)检查曳引绳的工作情况及连接情况是否正常。
3.电梯的月检查保养
(1)对电梯减速器作一次仔细检查。
(2)对限速器作一次仔细检查。
(3)对安全钳作一次仔细检查。
(4)对缓冲器作一次仔细检查。
(5)对厅门锁作一次仔细检查。
(6)对自动门重新开启进行检查。
(7)对门的导轨进行检查清洗。
(8)对曳引机、电动机油位进行检查。
(9)检查接触器触头,衔铁是否良好。
(10)检查导向轮、反绳轮、选层器的润滑情况。
(11)对井道设施做一次检查。
(12)对各润滑系统进行一次检查。
(13)对各安全开关操作检查一次。
4.电梯的季检查保养
(1)蜗轮蜗杆减速箱及电动机轴承是否有油。
(2)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瓦与制动盘之间的间隙是否正常。
(3)曳引绳是否渗油,是否打滑。
(4)限速器钢丝绳,选层器钢带是否正常。
(5)继电器、接触器、选层器工作是否正常,触头是否清洁,固定是否牢固。
(6)检查门的操作、调节及清洁门驱动装置部件。
(7)清洁轿门、厅门地坎和门导轨。
(8)检查全部门滚轮与开门刀之间的间隙。
(9)调整全部厅门及附件。
(10)清洁全部厅门锁开关触点。
(11)检查补偿链是否完好。
(12)检查轿厢及对重导靴磨损情况。
(13)检查安全钳与导轨间隙。
(14)检查曳引绳的张力。
(15)检查轿厢操纵盘和各按钮的工作情况。
(16)检查轿厢紧急照明工作情况。
(17)检查自动门的重新开启是否正常。
(18)检查轿厢照明、信号、指示、蜂鸣器等功能是否正常。
(19)检查电梯启动、运行、减速和制停。
(20)检查电梯平层准确度。
(21)检查厅外呼梯按钮和指示器工作情况。
(22)电梯消防功能的检查。
5.电梯的年维修保养
(1)建立组织,选择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带领维修人员进行检验。
(2)检验标准按国标进行检验。
(3)质量、安检人员做检验记录。
(4)年维修保养内容:
①检查、调整、更换、开关门继电器的触头。
②检查、调整、更换上下方向接触器的触头。
③检查、调整、更换控制柜内所有继电器、接触器。
④检查调整曳引绳的张紧度。
⑤检查限速器动作速度是否准确。
⑥检查安全钳是否能可靠动作。
⑦检查、调整或更换厅门滚轮。
⑧检查、调整或更换开关门机构的零部件。
⑨系统地、仔细地检查调整安全回路中的各开关及触点。
⑩检查调整电梯平衡系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5:23
没灰(用户看不见为准)
电梯运行正常(用户无意见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5:23
使用管理
第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使用单位应当购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维保的内容和要求;(二)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六条 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七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二)安全操作规程;(三)日常检查制度;(四)维保制度;(五)定期报检制度;(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七)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九)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四)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五)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适用于按照第九条第(五)款要求配备的电梯司机}等与电梯相关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六)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第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四)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五)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十一)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十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第十条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二)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三)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四)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五)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六)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七)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 电梯乘客应当遵守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
(二)不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四)不拆除、破坏电梯的部件及其附属设施;
(五)不乘坐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
(六)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更多这当妈的知识到对钩网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