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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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6 17:37
因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一般情况下,非流动资产的对应账户是非流动资产基金,如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第一笔分录是贷非流动资产基金,第二笔自然就不是“事业基金”(新制度改为“非流动资产基金)了,因为发生了支出,所以记入”事业支出“。
取得固定资产时的两笔分录可以颠倒做,也就是先做事业支出,再做固定基金,这样就和长期投资的处理一致了。其实只是理解问题,对于事业单位取得的长期资产,账务处理方式是一样的。
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时,需要判断与该项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实务中,主要是通过判断与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了企业来确定。
扩展资料: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项目,必须具备其生产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条件。因为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某一项目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在会计实务中,要确定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的证据支持。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