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9:15
共10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5 19:12
一、支票盖错章,不会受到罚款或者其他任何处罚的,只有开空头支票才罚款的,记住一般讲的预留签章:是财务章和私章。支票(Cheque,Check)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可以看作汇票的特例。
二、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如果存款低于支票金额,银行将拒付给持票人。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出票人要负法律上的责任。
三、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必须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支票一经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成为替代货币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信用流通工具。运用支票进行货币结算,可以减少现金的流通量,节约货币流通费用。
三、《支付结算办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第二百三十九条 对单位和个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处罚,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商业银行执行。
扩展资料:
支付结算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支付结算办法》第六条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结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结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支付结算法相关书箱
所谓要式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依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3、 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银行在支付结算中是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因此,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或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4、 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
支付结算是一项*性强,与当事人利益息息相关的活动,因此,必须对其实行统一的管理。
5、 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支付结算办法》第五条规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票结算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5 20:30
支票盖错章,不会受到罚款或者其他任何处罚的,只有开空头支票才罚款的,记住一般讲的预留签章:是财务章和私章。支票(Cheque,Check)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可以看作汇票的特例。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如果存款低于支票金额,银行将拒付给持票人。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出票人要负法律上的责任。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必须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支票一经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成为替代货币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信用流通工具。运用支票进行货币结算,可以减少现金的流通量,节约货币流通费用。
盖章: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反面盖章与否见“2、收款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5 22:04
此事最好能和银行协商换一张,否则按规定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 〔2005〕 114 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为保护持票人的合法利益,提高社会信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依法对签发空头支票、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以下简称签发空头支票)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一)实施处罚的主体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对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的行政处罚。《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停止执行。 (二)处罚依据和标准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上述规定对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予以处罚。
支付结算办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第二百三十九条 对单位和个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处罚,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商业银行执行。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1997年第2号
颁布时间:1997-8-21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5 23:56
放心吧,不会罚款的,只有开空头支票才罚款的,记住一般讲的预留签章:是财务章和私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6 02:04
只要你不是开的空头支票,盖错章首先银行不会罚款,一般单位也不会罚款,只是转账人多跑路了,你讲几句好话不就行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6 04:28
不能 只是耽误公事有的处罚~~~没有法律上的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6 07:10
没有任何处罚,如果要处罚你现在早就被开除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6 10:08
请问会被处罚吗?我最近开了支票,也是盖错章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6 13:22
请问最后被罚了吗?最近遇到同样的事,苦恼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6 16:54
支票盖错章没有任何处罚,只有开空头支票才罚款的,记住一般讲的预留签章:是财务章和私章。
支票(Cheque,Check)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可以看作汇票的特例。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如果存款低于支票金额,银行将拒付给持票人。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出票人要负法律上的责任。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必须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支票一经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成为替代货币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信用流通工具。运用支票进行货币结算,可以减少现金的流通量,节约货币流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