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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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01:44
关于疫情期间审车的规定:、
疫情期间车辆年检可以延长办理,交管部门对驾驶证达到有效期、审验期,机动车到达检验期的,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统一延长期限。
如果在这段时间里,车主确实有需要驾车出行采购生活所需用品的,或者是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根据交通运输部2020.2.13日发布的规定: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注意到期时间,如果是疫情期间可以延迟45天。年审无效原本保险公司商业险是免责的,但是疫情期间到期的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延迟45天。
但是保险还是要求续保的,特别是交强险脱保还是会按照保费的双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