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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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4:21
可以。没领结婚证就生孩子,男女对孩子以后的抚养费用是必须承担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没有领结婚证的男女,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家庭,是属于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种保护实际上就是指,在某些权利和利益上的保护。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同居非婚生下的子女与合法婚姻生下的子女,在子女教育上和抚养上,以及医疗上,长大以后对父母的赡养上,和父母死亡后的财产继承上,享有同等的权利。
同居分手必须协议落实清楚,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分担以后孩子再教育上,医疗保障上,以及生活上的基本费用,担负起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成年中止。
如果一方不愿意出抚养费,或者是为了孩子的监护权归谁相持不下,可以将对方告上法庭,由*判决抚养费给付的问题,以及*根据双方各方面条件的对比,孩子在以后的生活里,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将获得对孩子的监护权。
没领结婚证,就是非婚生育,以前这种情况上户口都是要先到当地计生部门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然后计生部门会出具证明,才能上户口的,现在由于计划生育*的转变,上户口一般不会受到社会抚养费的影响,但具体情况各地不同,还是要咨询当地派出所为准。下面我来说说我所了解到的非婚生育子女上户口的相关程序:
没有结婚证,所生的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呢?
非婚生子女入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是:父亲或母亲提出书面入户申请;
二是: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一般情况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才能上户口的,具体鉴定情况由*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第三:孩子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不符合计划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但有些地方的*是需要先到县级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到所在地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补办准生证,才能到派出所办理孩子的入户手续,由于各地*不同,我只是列举了我所了解的情况,还行到当地派出所咨询比较靠谱哦。
回答悟空!对没领结婚证,所生的孩子怎么上户口?首先没有领结婚证?怎么好生孩子的呢?哦,社会在发展,人的感情也发生变化。原来旧的传统也被打破了,故而产生了没有领结婚证年青人都以先孕再补办结婚证,当然经过了解才知道,象这种现象都比较多。那么小孩出生了该怎么办,如何申报户口?这里我个人的观点,当一条小生命降零到人间,总该先帮她娶个名字吧,在娶名字知时,我认为首先先把结婚补办起来。这样名正言顺是夫妻共有孩子,然后带上夫妻二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医院出据接生证明,还有补办结婚证,如是农村的男女适龄青年以达到生育的年龄,带上以上证明到乡一级派出所去登记报上小孩户口。这是一种办法,还有就确实还未领结婚证的,小孩又出生了,又要急于申报户口?
两人虽然末办结婚证,但是以确定夫妻关系,这也不要紧,首先先把接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再加一份申请报告,到乡,村,镇,进行出据证明,然后再到当地派出所去申请报登户口注册。当然这样方法不一定提倡,年青人应该做尊重婚姻法带头人。还好随着*进步,社会的发展。户藉制度改革,户藉制度也向前迈出一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5:39
没有结婚证也可以到正规的医疗机构生孩子。应当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01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或者*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02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03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7:14
我们都知道近亲结婚如果他们两个所生的孩子,会对下一代有遗传病
而且我国的法律也明确禁止的,但是如果真有这么一对人相爱了,
他们也表示,不会生孩子,不会给社会带来麻烦这样他们可以结婚了吗?
有些人事也表示说,就算办不了证,夫妻不是靠结婚证就可以证明的。
非证的婚姻,
就是非婚的同居,
更加获取生活的快乐。
不生孩子,
没有了遗传性疾病的顾虑。

这样真的就可以了吗?如果你怎么想你就错了,从法律上讲,这是国家规定禁止近亲结婚的,也就是说,无论你生不生孩子这都是不可以的,
就算他们说结婚时说不生孩子,如果时间长了呢?两个人过过够了二人世界
打算偷偷要一个孩子怎么办,就算去医院查出来了,这孩子可能不太正常
但有一些人可能也不舍得打掉。
无论是法律不允许,对伦理也是一种亵渎,因为亲戚关系太乱了,比方说自己的舅舅又是公公,姑姑又是丈母娘,

所以,即使丁克族想近亲结婚,也有法律上的问题。为什么法律要禁止近亲结婚呢?
他们很可能把非健康基因遗传给下一代这是对孩子的残忍。问题啊
看到这里可能有的人就做不住了,近亲结婚的人多的去了,而且也没有什么遗传
比如这几个名人:李嘉诚的妻子是他舅舅的女儿。达尔文夫妇也是表兄妹。斯大林,达芬奇也是近亲结婚的产物。

我想说的是这是少数中的少数,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幸运的,
而且法律也不允许,你为什么一定要挑战法律呢?是吧
就算法律不管你们同居,但你们两个家庭的亲人都会同意吗?
都会祝福你们吗?
这个规定并不是现在的文明社会才有,早在古代就早已有这个规定了,
只是这个规定大同小异而已,在古代都是一个大家族一个姓的聚族而居,
大一点的家族可能早已经有成百上千人,有些人可能早已经不记得谁和谁
只是知道大家同一个姓的而已,这也是体现了古代的一些社会现状,人们为了逃避战争,逃避战祸,不得不*多人一个家族住在一起,
就是他们虽然谁都不认识谁,住在了一起,他们的每个家族都有明文的规定,同一个姓氏的不同结婚,
但是长年的战火不断,一些家族也不得不分开,就算同一个姓氏的,可能早已散居在大江南北各地。
到了现代,同姓不婚的旧规早已打破,已经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
所以说至于生孩子嘛,原本跟结婚是没有必然关系,只跟优生学有关。
近亲结婚带来的伤害是永远的,就像人身上的一颗定时*,随时会爆炸。
在古代,姨表亲,亲上亲,砸断骨头连着筋,这都是老一辈的说法。所以才有近亲结婚的现象。
但经过科学证实,近亲结婚因带有相同的隐性遗传致病基因,所生的子女中,单基因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要比非近亲结婚高出7.8—62.5倍,先天畸形与死产的机率要高3-4倍,孩子智力下降。
当然也有侥幸没有生病的,智力正常的,但这个定时*随时都在,就不定就在哪一代人身上应验了。
定时*是不是就埋下了?再说,堕胎对女方带来的伤害也是会影响一辈子的。
不被法律认可的婚姻是无效的,不被社会认可的婚姻同样也是不幸福的。同样是结婚,会比普通人承担更多的风险和压力,一意孤行,换来的可能只是短暂的愉悦,更多的是一辈子的隐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9:05
不领证是不可以生孩子的,因为这样对孩子不公平。
没领证就生孩子的话,上户不好上,而且还要被罚款:没有领证的孩子可以上户口,但会被罚款。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 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而且没有领证,你能保证这个男人不会背叛你吗?没有法律保护的婚姻谁会拿你当回事,在婆家没地位到这里抱怨也是自己找的,明明是花季的年纪,却要给别人当老妈子,你的父母该有多无奈,多可怜?你的孩子该有多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