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怎么交纳交警罚款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1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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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8:14

1、打开手机中的微信;

2、进入微信页面,点击“我”选项;

3、进入我的页面,点击“钱包”选项;

4、进入我的钱包页面,选择“城市服务”选项;

5、进入城市服务页面,选择“交通违法查询”选项;

6、进入交通违法页面,选择“驾驶人违法查询”选项;

7、进入服务大厅页面,选择“驾驶人违法”选项;

8、进入缴纳罚款页面,选择“手动输入”选项;

9、根据交警开具的处罚决定书,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

10、完成处罚决定书编号以后,点击“去交罚款”按钮;

11、进入交通发没页面,核对罚款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立即支付”按钮;

12、进入订单支付页面,输入支付银联卡号后,选择“下一步”按钮;

13、填写卡片信息和手机号(要与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码一致),并点击获取验证码;

14、根据收到的银行卡短信,填入6位验证码;

15、在支付页面,选择“确认付款”按钮;

16、出现缴款成功页面,则说明付款成功了。

扩展资料:

微信功能小技巧:

一、可以对视频进行编辑

很多人还不知道,微信要发布朋友圈视频,已经可以不像原来那样必须在发布的时候录制小视频了。通过直接调取相册中的视频,然后进行编辑,就可以形成小视频发布。不过目前编辑的小视频最多只能发布10秒。

二、可以设置某条朋友圈的互动不再通知

我们身边多少都有一些朋友非常多,人缘非常好的好友。当他发布一条消息时候会有几十上百人来点赞,之后还会形成更多的回复互动。每当我们打开朋友圈都会提示几十条未读信息,原本以为自己的动态受到了关注,满心欢喜进去后全是别人在调情的互动。现在,你可以针对某一条动态进行屏蔽了。

三、可管理通过微信授权过得信息

自从微信成为主要社交APP后,一大堆网站及应用开始调用微信账号进行授权。但通常我们对于很多注册需求都是临时的。那么这些授权信息也会长期贮存在第三方,存在安全隐患。现在微信可以直接通过查看授权过的信息进行取消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9:32

1、进入微信交警公众号最下方点击“车驾信息”点击“用户注册

2、阅读“用户注册协议”后在最下方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

3、跳转至“用户注册”界面后依次填写驾驶证号、证芯编号后六位、手机号码、输入验证码

4、然后等一会就可以看到提示注册成功

5、点击“添加车辆”,跳转至“添加车辆协议”页面

6、阅读协议,在最下方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

7、“车辆绑定”输入车牌号、小型汽车号牌、发动机号后四位、输入手机号、获得验证码

8、绑定成功以后,点击“添加亲情驾驶证”

9、阅读协议,在最下方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

10、跳转至添加界面后依次填写驾驶证号、证芯编号后六位并提交

11、添加成功以后,点击“违法查询”

12、然后选择“违法通知书”

12、选择车辆“查看详情”

13、点击“我要处理”

14、跳转“当事人信息”页面确认,选择下一步

15、勾选“处罚决定书生成协议”

16、提示“处罚决定”生成成功,等待缴款需要数据传输,需要您耐心等待20分钟

17、页面显示“可缴款”状态,点击缴款确认即可

注:交警部门提醒,微信交罚款适用的车辆有一定*。

只有单次依法给予200元以下罚款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能通过微信交罚款,但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校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包括在内。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11:06

步骤:

1.“我”——“钱包”——“城市服务”

2.进入城市服务页面,选择交通违法查询

3.进入交通违法页面,选择驾驶人违法查询

4.进入服务大厅页面,选择驾驶人违法

5.进入缴纳罚款页面,选择手动输入

6.根据交警开具的处罚决定书,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

7.处罚决定书编号填写之后,点击去交罚款

8.核对罚款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立即支付

9.然后进行支付罚金。出现缴款成功页面,则说明付款成功了。

可能因地区不同,微信进入缴纳罚款的页面不是完全一样。但是大致就是按照这个步骤进行。没有在城市服务找到的可能微信不是最新版本或者该地区还暂不支持缴纳罚款的。

扩展资料:

*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市辖区*、*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2004年5月1日,现行规定废止,统一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2015年机动车交通违章处罚标准: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参考资料:交通违章处罚_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13:31

进入微信钱包后,点击”城市服务“进入,车辆服务下面有个交通违法查办,第二项就是交通违法办理里面可以缴纳罚款。不过只是缴纳不扣分的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16:12

  微信公共平台具有“交通违法缴款”的新功能,可以使用微信在线处理违章缴纳罚款,具体流程如下:
通过微信搜索“所在地交警”或扫描二维码关注所在地交警的微信服务号,比如武汉就是武汉交警,以当地开通交警公众平台为准,未开通的不能处理;
在公众号或者服务号的【账号管理】中进行绑定,填写【驾驶人信息】和【车辆信息】;

在违法处理中选择【违法罚缴】或【处罚决定书缴款】类别,进行微信支付完成交通违法处理。

  具体流程步骤还是需要以各地交警开通的微信公众平台具体操作步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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