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4:1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2 20:29
你好
1.手术治疗:是当前最有效的根治性治疗方法,对口腔颌面部的任何部位癌瘤均可获得很好的效果,常同时施行患侧颈淋巴清扫术。
2.放射治疗:可作为综合治疗方法在术前和术后应用,可有效提高术后5年生存率。
3.化学治疗:对牙龈癌虽有一定效果,但单用效果不佳,应作为综合治疗手段之一,在手术前后使用,提高治疗效果,也可作为晚期癌肿的一种姑息性治疗手段,对减轻癌性疼痛,延长生存期有一定效果。
4.免疫疗法:作为综合治疗手段之一已被证实可有效提高治疗效果,可在手术治疗前后配合应用。
一般性手术的预防性抗感染选用磺胺类药(如复方新诺明)或主要作用于革兰氏阳性菌的药物(如红酶素、青酶素等);手术范围较大,同时植骨或同时作较杂复修复者则一般采用联合用药,较常用为:作用于革兰氏阳性菌的药物(如青酶素)+作用于革兰氏阴性菌的药物(如庆大酶素)+作用于厌氧菌的药物(如灭滴灵);手术前后感染严重或术创大,修复方式复杂者可根据临床和药敏试验选择有效的抗生素。 化学药物治疗可于术前或术后配合应用,因其副作用较为严重,应在医师指导下对血象等严密观察下应用。
【治愈标准】
1.治愈:治疗后,原发瘤及转移源已彻底切除或消失,创面已基本修复。
2.好转:治疗后,肿瘤缩小,症状减轻。
3.未愈:治疗后,肿瘤无缩小,症状无改善。
谢谢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2 21:47
你好!首先祝你朋友的朋友早日恢复健康!以下我来给你谈谈关于“牙龈癌”的问题。
口腔颌面部的恶性肿瘤以癌最常见,在癌瘤中又以鳞状细胞癌为最多见。
在我国,口腔颌面部鳞癌多发生于40--60岁之间,男性多于女性,以牙龈癌、舌癌、颊癌、腭癌以及上颌窦癌常见,口腔癌在我国长江以北,占全身恶性肿瘤的1.45--5.6%,长江以南为1.75--5.18%。在印度其在全身恶性肿瘤中高达40%以上。
据南京第二医科大学的统计资料,其在恶性肿瘤构成比中居首位,多为分化较高的鳞状细胞癌。
……
4)治疗方法
1. 原发灶的处理
即使是早期的牙龈癌,原则上均应行牙槽突切除,而不仅仅是牙龈切除术。较晚期的应作骨或上颌骨次全切除术。牙龈癌以侵入上颌窦者,应行全上颌骨切除术。
2. 转移灶的处理
下牙龈癌的颈淋巴结转移率在35%左右。临床上早期的上颌牙龈癌淋巴结属NO者可以严密观察,一旦发生转移,即应行治疗性颈淋巴清扫术。
……
6)治愈标准
1. 治愈:治疗后,原发瘤及转移源已彻底切除或消失,创面已基本修复。
2. 好转:治疗后,肿瘤缩小,症状减轻。
3. 未愈:治疗后,肿瘤无缩小,症状无改善。
7)预后转归
牙龈癌的5年生存率较高,根据南京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世纪70年代的统计,为62.5%。
8)预防措施
口腔癌的预防在于减少外来刺激因素,积极治疗癌前病变,提高机体抗病能力。目前随现代治疗技术的完善,口腔癌的治疗有了较好的效果。
很多病员在得知患了口腔癌后,常认为是不治之症而不积极进行治疗,或存在侥幸心理,寄希望于一些偏方验方进行治疗,以致延误病情,失去治疗机会。
无论何种癌症,应强调早期发现及早期治疗,并以综合治疗为主,在手术治疗的基础上配合其他治疗手段进行全面系统的治疗,可望收到良好的治疗效果。
爱心提示:以上介绍用(方)药,请务必咨询当地正规(中医)医院,结合自身生理特点和不同的病理变化,辨证选择使用。
以上回答如果满意,请不要辜负我的一片好意,及时采纳为答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2 23:22
1.原发灶的处理 即使是早期牙龈癌,原则上均应行牙槽突切除,而不仅仅是牙龈切除术。较晚期的应作下颌骨方块或上颌骨次全切除术。如已侵及下颌神经管(出现下唇麻木),应作孔间骨段切除术(例如下颌孔至同侧或对侧颏孔),直至半侧或超越中线的下颌骨切除术。牙龈癌已侵人上颌窦者,应行全上颌骨切除术。对已侵犯邻近组织的晚期牙龈癌,应视情况行扩大的根治性切除术。
2.转移灶的处理 下牙龈癌的颈淋巴转移率在35%左右。临床上早期的上颌牙龈癌淋巴结属N0者可以严密观察,一旦发生转移即应行治疗性颈淋巴清扫术。早期下颌牙龈癌可考虑同期行肩胛舌骨上淋巴清扫术。
牙龈癌的治疗_超越中线或一侧接近中线的晚期牙龈癌,也可发生对侧颈淋巴结转移,应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手术方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3 01:13
手术+放疗啊
基本原则综合治疗。
原发灶切成。颌骨要部分切掉,用其他骨修复或钢板内固定。
经淋巴清扫。单侧或着双侧。
然后就是放疗。(预防颌骨骨髓炎)。
转移了的话,就没办法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3 03:21
不是咒你啊 得了这个病 到了后期会超级恐怖!!!!!!!!!
因为牙齿会长得很长 会长到嘴的外面 和僵尸一样。。。。。。。
我见过一次这样的病人 吓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