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4:1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1:06
天津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
2、*在社保局报送《准予积分落户名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信息登记、核对工作;
3、确认无误后,在20个工作日内以邮递的方式向申请人寄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积分落户申请人应当向*服务窗口如实提供本人、配偶、子女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不动产证书;若在天津的房屋产权归家人共有,则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若申请落户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
3、《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关负责居 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签发、签注、注销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入户受理、落户等相关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居住 证的积分管理。教育、卫生计生、税务、国土房管、民政、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和市审批办应当按照各 自职责,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各区县*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做好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包括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街道、乡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社区、村、大型企业、建筑工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受*机关委托,具体承办居 住登记工作。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派出所负责办理居住证的申领工作。第九条 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派出所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 居住证。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1:06
天津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
2、*在社保局报送《准予积分落户名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信息登记、核对工作;
3、确认无误后,在20个工作日内以邮递的方式向申请人寄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积分落户申请人应当向*服务窗口如实提供本人、配偶、子女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不动产证书;若在天津的房屋产权归家人共有,则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若申请落户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
3、《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关负责居 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签发、签注、注销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入户受理、落户等相关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居住 证的积分管理。教育、卫生计生、税务、国土房管、民政、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和市审批办应当按照各 自职责,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各区县*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做好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包括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街道、乡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社区、村、大型企业、建筑工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受*机关委托,具体承办居 住登记工作。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派出所负责办理居住证的申领工作。第九条 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派出所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 居住证。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1:06
天津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
2、*在社保局报送《准予积分落户名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信息登记、核对工作;
3、确认无误后,在20个工作日内以邮递的方式向申请人寄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积分落户申请人应当向*服务窗口如实提供本人、配偶、子女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不动产证书;若在天津的房屋产权归家人共有,则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若申请落户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
3、《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关负责居 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签发、签注、注销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入户受理、落户等相关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居住 证的积分管理。教育、卫生计生、税务、国土房管、民政、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和市审批办应当按照各 自职责,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各区县*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做好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包括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街道、乡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社区、村、大型企业、建筑工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受*机关委托,具体承办居 住登记工作。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派出所负责办理居住证的申领工作。第九条 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派出所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 居住证。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1:06
天津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
2、*在社保局报送《准予积分落户名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信息登记、核对工作;
3、确认无误后,在20个工作日内以邮递的方式向申请人寄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积分落户申请人应当向*服务窗口如实提供本人、配偶、子女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不动产证书;若在天津的房屋产权归家人共有,则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若申请落户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
3、《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关负责居 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签发、签注、注销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入户受理、落户等相关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居住 证的积分管理。教育、卫生计生、税务、国土房管、民政、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和市审批办应当按照各 自职责,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各区县*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做好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包括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街道、乡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社区、村、大型企业、建筑工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受*机关委托,具体承办居 住登记工作。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派出所负责办理居住证的申领工作。第九条 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派出所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 居住证。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