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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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投喂流浪狗被老人索赔7万多一事,发生贵州遵义正安县。事件的*是60多岁的昝大爷,在回家的路上,被一流浪狗撞到致残,于是他把经常投喂流浪狗的万某某告上县*,要求万某某赔偿7万多元的损失。
60多岁的昝大爷,平常都会去农贸市场买菜。正所谓“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某日昝大爷在买菜回家的路上,被一条流浪狗撞到在地,伤势严重,需要入院住院治疗。最终,昝大爷因为流浪狗的一撞,成了十级伤残。
对于这样的无妄之灾,既要受伤,又要花钱,昝大爷真的气不打一处来,就把经常投喂流浪狗的万某某告上正安县的*,要求万某某对他被流浪狗撞伤一事负责,赔付医药费、住院费等各种损失共计7万余元。
昝大爷之所以知道万某某经常投喂流浪狗,是因为在他受伤之后,警方有介入进行调查。警方的调查发现,万某某经常喂养这些流浪狗。在法庭上,万某某辩称,这些是流浪狗,他只是平时喂养一下而已,他不是狗主人,不应该为此担责。
尽管万某某的申辩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正安县*审理后认为,万某某经常投喂流浪狗,形成了事实豢养关系。万某某的投喂,导致流浪狗常在附近一带流浪,最终引发了本次事故,对昝大爷造成伤害和损失,理应担责,故判令万某某赔偿6万余元给昝大爷。
万某某对于判决表示不服,向遵义中院提起了上诉。遵义中院审理后,昝大爷和万某某最终达成了和解,万某某赔偿4万元给昝大爷,了结此事。此案,对于那些喜欢救助投喂流浪狗的人,提了个醒——流浪狗是不能随便投喂的,胡乱投喂,一旦出事搞不好要担责。
对于投喂动物是否担责这一点,国家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就明文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次事件,警方以及*的工业人员调查得知,万某某基本上每天都在门店旁投喂流浪狗,而且时间不短,万某某的行为,完全可以把他认定为流浪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法律人士表示,投喂流浪狗,偶尔一次两次没什么关系,如果是长时间经常性投喂,就有可能引发问题。长时间、经常性投喂,会把流浪狗引到附近,很有可能对周边的人造成危害。法律人士表示,救助流浪狗的最好做法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领养,或者把流浪狗送至专门的救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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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也越来越注重于享受生活的品质,追求精神文化方面的的建设,已经不再是以往的单纯的聚焦于衣食住行方面,也越来越多的注重生活休闲,比如为了充实自己的日常休闲生活和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人们都选择养一个小宠物来与自己想陪伴,宠物作为与人类共存于这个地球上的生物,可以说对我们人类的日常生活起到了充实的作用,特别是其可爱的样子,更是俘虏住了许多人的心。而日常的宠物中最常见的动物必定有猫和狗这两种生物,这两种宠物是所有适合做宠物的生物中最适合做宠物的两个种类,两者陪伴人来的时间很长很长,可以说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品种之一,而这两者已经不能作为单纯的一个动物来看待了,可以说就是人类最不能分开的朋友之一,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其意义非常的不一般。
但是有些人却并不将这些宠物当做朋友看待,他们并不重视宠物作为一个的生物,作为一个拥有生命体的生物类别,而是当做一个没有感情,没有生命的冷冰冰的物品来看待。他们养宠物可能不是为了充实自己的生活,给自己无聊乏味的生活添上一丝的乐趣,给自己的生活寻找一个陪伴,他们仅仅是一时的起兴,可能仅仅是看了社交软件或者是娱乐软件上关于别人发的宠物的有趣视频,或者是无病*看了某些心灵鸡汤,盲目跟风购买宠物来进行喂养,或者是以此衬托自己是一个有品味的人,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对生命的敬畏,以及对生命的担当。
而一旦当宠物惹了他们不开心,又或者是帮宠物搭理比较麻烦,又或者是兴趣已经消失殆尽,那么他们就不会管起宠物的死活,将宠物随便放养,任其自生自灭,这个时候宠物就成了流浪猫流浪狗。而某些爱心人士看不下去,便将这些流浪动物进行喂养,但是这种做好事的行为有时候并不会有好报,比如一名男子投喂流浪狗,却被一个老人索赔70万,这是为何。
事件*:贵州遵义一名老人买菜途中被一只流浪狗撞成骨折,经过调查发现这只流浪狗是一名万姓男子长期喂养,该名老人便将这名男子告上法庭,索要赔偿7万余元。*在对该案进行审理后判定万姓男子有责任,需要支付赔偿款攻击6万余元,万姓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之后判决该男子赔偿四万元,该名男子最终在法庭上全款支付赔偿款。对于这个结局,虽然说有点遗憾,但是毕竟老人确确实实骨折了,鉴定为10级伤残,不可能让老人自认倒霉,而该名男子虽然有种做好事没好报的感觉,但是于情于理还是应该支付赔偿款,因为毕竟是其长期供养,某种程度来说就已经和这只流浪狗构成了从属关系,其喂养的流浪狗撞伤他人,不可能让别人自认倒霉,只能说以后要多加注意,要么将流浪狗直接收养,进行看管,要么送至动物救助中心,这样对于两者来说都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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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投喂流浪狗被老人索赔7万多一事,发生贵州遵义正安县。事件的*是60多岁的昝大爷,在回家的路上,被一流浪狗撞到致残,于是他把经常投喂流浪狗的万某某告上县*,要求万某某赔偿7万多元的损失。
60多岁的昝大爷,平常都会去农贸市场买菜。正所谓“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某日昝大爷在买菜回家的路上,被一条流浪狗撞到在地,伤势严重,需要入院住院治疗。最终,昝大爷因为流浪狗的一撞,成了十级伤残。
对于这样的无妄之灾,既要受伤,又要花钱,昝大爷真的气不打一处来,就把经常投喂流浪狗的万某某告上正安县的*,要求万某某对他被流浪狗撞伤一事负责,赔付医药费、住院费等各种损失共计7万余元。
昝大爷之所以知道万某某经常投喂流浪狗,是因为在他受伤之后,警方有介入进行调查。警方的调查发现,万某某经常喂养这些流浪狗。在法庭上,万某某辩称,这些是流浪狗,他只是平时喂养一下而已,他不是狗主人,不应该为此担责。
尽管万某某的申辩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正安县*审理后认为,万某某经常投喂流浪狗,形成了事实豢养关系。万某某的投喂,导致流浪狗常在附近一带流浪,最终引发了本次事故,对昝大爷造成伤害和损失,理应担责,故判令万某某赔偿6万余元给昝大爷。
万某某对于判决表示不服,向遵义中院提起了上诉。遵义中院审理后,昝大爷和万某某最终达成了和解,万某某赔偿4万元给昝大爷,了结此事。此案,对于那些喜欢救助投喂流浪狗的人,提了个醒——流浪狗是不能随便投喂的,胡乱投喂,一旦出事搞不好要担责。
对于投喂动物是否担责这一点,国家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就明文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次事件,警方以及*的工业人员调查得知,万某某基本上每天都在门店旁投喂流浪狗,而且时间不短,万某某的行为,完全可以把他认定为流浪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法律人士表示,投喂流浪狗,偶尔一次两次没什么关系,如果是长时间经常性投喂,就有可能引发问题。长时间、经常性投喂,会把流浪狗引到附近,很有可能对周边的人造成危害。法律人士表示,救助流浪狗的最好做法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领养,或者把流浪狗送至专门的救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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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也越来越注重于享受生活的品质,追求精神文化方面的的建设,已经不再是以往的单纯的聚焦于衣食住行方面,也越来越多的注重生活休闲,比如为了充实自己的日常休闲生活和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人们都选择养一个小宠物来与自己想陪伴,宠物作为与人类共存于这个地球上的生物,可以说对我们人类的日常生活起到了充实的作用,特别是其可爱的样子,更是俘虏住了许多人的心。而日常的宠物中最常见的动物必定有猫和狗这两种生物,这两种宠物是所有适合做宠物的生物中最适合做宠物的两个种类,两者陪伴人来的时间很长很长,可以说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品种之一,而这两者已经不能作为单纯的一个动物来看待了,可以说就是人类最不能分开的朋友之一,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其意义非常的不一般。
但是有些人却并不将这些宠物当做朋友看待,他们并不重视宠物作为一个的生物,作为一个拥有生命体的生物类别,而是当做一个没有感情,没有生命的冷冰冰的物品来看待。他们养宠物可能不是为了充实自己的生活,给自己无聊乏味的生活添上一丝的乐趣,给自己的生活寻找一个陪伴,他们仅仅是一时的起兴,可能仅仅是看了社交软件或者是娱乐软件上关于别人发的宠物的有趣视频,或者是无病*看了某些心灵鸡汤,盲目跟风购买宠物来进行喂养,或者是以此衬托自己是一个有品味的人,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对生命的敬畏,以及对生命的担当。
而一旦当宠物惹了他们不开心,又或者是帮宠物搭理比较麻烦,又或者是兴趣已经消失殆尽,那么他们就不会管起宠物的死活,将宠物随便放养,任其自生自灭,这个时候宠物就成了流浪猫流浪狗。而某些爱心人士看不下去,便将这些流浪动物进行喂养,但是这种做好事的行为有时候并不会有好报,比如一名男子投喂流浪狗,却被一个老人索赔70万,这是为何。
事件*:贵州遵义一名老人买菜途中被一只流浪狗撞成骨折,经过调查发现这只流浪狗是一名万姓男子长期喂养,该名老人便将这名男子告上法庭,索要赔偿7万余元。*在对该案进行审理后判定万姓男子有责任,需要支付赔偿款攻击6万余元,万姓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之后判决该男子赔偿四万元,该名男子最终在法庭上全款支付赔偿款。对于这个结局,虽然说有点遗憾,但是毕竟老人确确实实骨折了,鉴定为10级伤残,不可能让老人自认倒霉,而该名男子虽然有种做好事没好报的感觉,但是于情于理还是应该支付赔偿款,因为毕竟是其长期供养,某种程度来说就已经和这只流浪狗构成了从属关系,其喂养的流浪狗撞伤他人,不可能让别人自认倒霉,只能说以后要多加注意,要么将流浪狗直接收养,进行看管,要么送至动物救助中心,这样对于两者来说都是件好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1:57
*是老人被流浪狗撞伤,警方调查发现该男子经常投喂这些流浪狗,老人把男子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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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长期投喂的流浪狗,咬伤了老人,老人认为男子需要为此事负责,并且向男子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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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投喂流浪狗被老人索赔7万多一事,发生贵州遵义正安县。事件的*是60多岁的昝大爷,在回家的路上,被一流浪狗撞到致残,于是他把经常投喂流浪狗的万某某告上县*,要求万某某赔偿7万多元的损失。
60多岁的昝大爷,平常都会去农贸市场买菜。正所谓“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某日昝大爷在买菜回家的路上,被一条流浪狗撞到在地,伤势严重,需要入院住院治疗。最终,昝大爷因为流浪狗的一撞,成了十级伤残。
对于这样的无妄之灾,既要受伤,又要花钱,昝大爷真的气不打一处来,就把经常投喂流浪狗的万某某告上正安县的*,要求万某某对他被流浪狗撞伤一事负责,赔付医药费、住院费等各种损失共计7万余元。
昝大爷之所以知道万某某经常投喂流浪狗,是因为在他受伤之后,警方有介入进行调查。警方的调查发现,万某某经常喂养这些流浪狗。在法庭上,万某某辩称,这些是流浪狗,他只是平时喂养一下而已,他不是狗主人,不应该为此担责。
尽管万某某的申辩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正安县*审理后认为,万某某经常投喂流浪狗,形成了事实豢养关系。万某某的投喂,导致流浪狗常在附近一带流浪,最终引发了本次事故,对昝大爷造成伤害和损失,理应担责,故判令万某某赔偿6万余元给昝大爷。
万某某对于判决表示不服,向遵义中院提起了上诉。遵义中院审理后,昝大爷和万某某最终达成了和解,万某某赔偿4万元给昝大爷,了结此事。此案,对于那些喜欢救助投喂流浪狗的人,提了个醒——流浪狗是不能随便投喂的,胡乱投喂,一旦出事搞不好要担责。
对于投喂动物是否担责这一点,国家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就明文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次事件,警方以及*的工业人员调查得知,万某某基本上每天都在门店旁投喂流浪狗,而且时间不短,万某某的行为,完全可以把他认定为流浪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法律人士表示,投喂流浪狗,偶尔一次两次没什么关系,如果是长时间经常性投喂,就有可能引发问题。长时间、经常性投喂,会把流浪狗引到附近,很有可能对周边的人造成危害。法律人士表示,救助流浪狗的最好做法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领养,或者把流浪狗送至专门的救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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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从菜市场买菜回家,途中被一流浪狗缠住,因为年老腿脚不便,不小心被狗撞倒受伤。家属感觉不忿,前往事发地蹲守,发现有好心人长期投喂流浪狗,便向其索赔7万元。好心人万先生拒绝,便被老人家属告上法庭。法庭判决万先生赔偿四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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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老人被流浪狗撞伤,警方调查发现该男子经常投喂这些流浪狗,老人把男子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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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长期投喂的流浪狗,咬伤了老人,老人认为男子需要为此事负责,并且向男子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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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投喂流浪狗被老人索赔7万多一事,发生贵州遵义正安县。事件的*是60多岁的昝大爷,在回家的路上,被一流浪狗撞到致残,于是他把经常投喂流浪狗的万某某告上县*,要求万某某赔偿7万多元的损失。
60多岁的昝大爷,平常都会去农贸市场买菜。正所谓“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某日昝大爷在买菜回家的路上,被一条流浪狗撞到在地,伤势严重,需要入院住院治疗。最终,昝大爷因为流浪狗的一撞,成了十级伤残。
对于这样的无妄之灾,既要受伤,又要花钱,昝大爷真的气不打一处来,就把经常投喂流浪狗的万某某告上正安县的*,要求万某某对他被流浪狗撞伤一事负责,赔付医药费、住院费等各种损失共计7万余元。
昝大爷之所以知道万某某经常投喂流浪狗,是因为在他受伤之后,警方有介入进行调查。警方的调查发现,万某某经常喂养这些流浪狗。在法庭上,万某某辩称,这些是流浪狗,他只是平时喂养一下而已,他不是狗主人,不应该为此担责。
尽管万某某的申辩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正安县*审理后认为,万某某经常投喂流浪狗,形成了事实豢养关系。万某某的投喂,导致流浪狗常在附近一带流浪,最终引发了本次事故,对昝大爷造成伤害和损失,理应担责,故判令万某某赔偿6万余元给昝大爷。
万某某对于判决表示不服,向遵义中院提起了上诉。遵义中院审理后,昝大爷和万某某最终达成了和解,万某某赔偿4万元给昝大爷,了结此事。此案,对于那些喜欢救助投喂流浪狗的人,提了个醒——流浪狗是不能随便投喂的,胡乱投喂,一旦出事搞不好要担责。
对于投喂动物是否担责这一点,国家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就明文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次事件,警方以及*的工业人员调查得知,万某某基本上每天都在门店旁投喂流浪狗,而且时间不短,万某某的行为,完全可以把他认定为流浪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法律人士表示,投喂流浪狗,偶尔一次两次没什么关系,如果是长时间经常性投喂,就有可能引发问题。长时间、经常性投喂,会把流浪狗引到附近,很有可能对周边的人造成危害。法律人士表示,救助流浪狗的最好做法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领养,或者把流浪狗送至专门的救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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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也越来越注重于享受生活的品质,追求精神文化方面的的建设,已经不再是以往的单纯的聚焦于衣食住行方面,也越来越多的注重生活休闲,比如为了充实自己的日常休闲生活和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人们都选择养一个小宠物来与自己想陪伴,宠物作为与人类共存于这个地球上的生物,可以说对我们人类的日常生活起到了充实的作用,特别是其可爱的样子,更是俘虏住了许多人的心。而日常的宠物中最常见的动物必定有猫和狗这两种生物,这两种宠物是所有适合做宠物的生物中最适合做宠物的两个种类,两者陪伴人来的时间很长很长,可以说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品种之一,而这两者已经不能作为单纯的一个动物来看待了,可以说就是人类最不能分开的朋友之一,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其意义非常的不一般。
但是有些人却并不将这些宠物当做朋友看待,他们并不重视宠物作为一个的生物,作为一个拥有生命体的生物类别,而是当做一个没有感情,没有生命的冷冰冰的物品来看待。他们养宠物可能不是为了充实自己的生活,给自己无聊乏味的生活添上一丝的乐趣,给自己的生活寻找一个陪伴,他们仅仅是一时的起兴,可能仅仅是看了社交软件或者是娱乐软件上关于别人发的宠物的有趣视频,或者是无病*看了某些心灵鸡汤,盲目跟风购买宠物来进行喂养,或者是以此衬托自己是一个有品味的人,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对生命的敬畏,以及对生命的担当。
而一旦当宠物惹了他们不开心,又或者是帮宠物搭理比较麻烦,又或者是兴趣已经消失殆尽,那么他们就不会管起宠物的死活,将宠物随便放养,任其自生自灭,这个时候宠物就成了流浪猫流浪狗。而某些爱心人士看不下去,便将这些流浪动物进行喂养,但是这种做好事的行为有时候并不会有好报,比如一名男子投喂流浪狗,却被一个老人索赔70万,这是为何。
事件*:贵州遵义一名老人买菜途中被一只流浪狗撞成骨折,经过调查发现这只流浪狗是一名万姓男子长期喂养,该名老人便将这名男子告上法庭,索要赔偿7万余元。*在对该案进行审理后判定万姓男子有责任,需要支付赔偿款攻击6万余元,万姓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之后判决该男子赔偿四万元,该名男子最终在法庭上全款支付赔偿款。对于这个结局,虽然说有点遗憾,但是毕竟老人确确实实骨折了,鉴定为10级伤残,不可能让老人自认倒霉,而该名男子虽然有种做好事没好报的感觉,但是于情于理还是应该支付赔偿款,因为毕竟是其长期供养,某种程度来说就已经和这只流浪狗构成了从属关系,其喂养的流浪狗撞伤他人,不可能让别人自认倒霉,只能说以后要多加注意,要么将流浪狗直接收养,进行看管,要么送至动物救助中心,这样对于两者来说都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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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从菜市场买菜回家,途中被一流浪狗缠住,因为年老腿脚不便,不小心被狗撞倒受伤。家属感觉不忿,前往事发地蹲守,发现有好心人长期投喂流浪狗,便向其索赔7万元。好心人万先生拒绝,便被老人家属告上法庭。法庭判决万先生赔偿四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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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也越来越注重于享受生活的品质,追求精神文化方面的的建设,已经不再是以往的单纯的聚焦于衣食住行方面,也越来越多的注重生活休闲,比如为了充实自己的日常休闲生活和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人们都选择养一个小宠物来与自己想陪伴,宠物作为与人类共存于这个地球上的生物,可以说对我们人类的日常生活起到了充实的作用,特别是其可爱的样子,更是俘虏住了许多人的心。而日常的宠物中最常见的动物必定有猫和狗这两种生物,这两种宠物是所有适合做宠物的生物中最适合做宠物的两个种类,两者陪伴人来的时间很长很长,可以说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品种之一,而这两者已经不能作为单纯的一个动物来看待了,可以说就是人类最不能分开的朋友之一,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其意义非常的不一般。
但是有些人却并不将这些宠物当做朋友看待,他们并不重视宠物作为一个的生物,作为一个拥有生命体的生物类别,而是当做一个没有感情,没有生命的冷冰冰的物品来看待。他们养宠物可能不是为了充实自己的生活,给自己无聊乏味的生活添上一丝的乐趣,给自己的生活寻找一个陪伴,他们仅仅是一时的起兴,可能仅仅是看了社交软件或者是娱乐软件上关于别人发的宠物的有趣视频,或者是无病*看了某些心灵鸡汤,盲目跟风购买宠物来进行喂养,或者是以此衬托自己是一个有品味的人,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对生命的敬畏,以及对生命的担当。
而一旦当宠物惹了他们不开心,又或者是帮宠物搭理比较麻烦,又或者是兴趣已经消失殆尽,那么他们就不会管起宠物的死活,将宠物随便放养,任其自生自灭,这个时候宠物就成了流浪猫流浪狗。而某些爱心人士看不下去,便将这些流浪动物进行喂养,但是这种做好事的行为有时候并不会有好报,比如一名男子投喂流浪狗,却被一个老人索赔70万,这是为何。
事件*:贵州遵义一名老人买菜途中被一只流浪狗撞成骨折,经过调查发现这只流浪狗是一名万姓男子长期喂养,该名老人便将这名男子告上法庭,索要赔偿7万余元。*在对该案进行审理后判定万姓男子有责任,需要支付赔偿款攻击6万余元,万姓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之后判决该男子赔偿四万元,该名男子最终在法庭上全款支付赔偿款。对于这个结局,虽然说有点遗憾,但是毕竟老人确确实实骨折了,鉴定为10级伤残,不可能让老人自认倒霉,而该名男子虽然有种做好事没好报的感觉,但是于情于理还是应该支付赔偿款,因为毕竟是其长期供养,某种程度来说就已经和这只流浪狗构成了从属关系,其喂养的流浪狗撞伤他人,不可能让别人自认倒霉,只能说以后要多加注意,要么将流浪狗直接收养,进行看管,要么送至动物救助中心,这样对于两者来说都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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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老人被流浪狗撞伤,警方调查发现该男子经常投喂这些流浪狗,老人把男子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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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从菜市场买菜回家,途中被一流浪狗缠住,因为年老腿脚不便,不小心被狗撞倒受伤。家属感觉不忿,前往事发地蹲守,发现有好心人长期投喂流浪狗,便向其索赔7万元。好心人万先生拒绝,便被老人家属告上法庭。法庭判决万先生赔偿四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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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投喂流浪狗被老人索赔7万多一事,发生贵州遵义正安县。事件的*是60多岁的昝大爷,在回家的路上,被一流浪狗撞到致残,于是他把经常投喂流浪狗的万某某告上县*,要求万某某赔偿7万多元的损失。
60多岁的昝大爷,平常都会去农贸市场买菜。正所谓“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某日昝大爷在买菜回家的路上,被一条流浪狗撞到在地,伤势严重,需要入院住院治疗。最终,昝大爷因为流浪狗的一撞,成了十级伤残。
对于这样的无妄之灾,既要受伤,又要花钱,昝大爷真的气不打一处来,就把经常投喂流浪狗的万某某告上正安县的*,要求万某某对他被流浪狗撞伤一事负责,赔付医药费、住院费等各种损失共计7万余元。
昝大爷之所以知道万某某经常投喂流浪狗,是因为在他受伤之后,警方有介入进行调查。警方的调查发现,万某某经常喂养这些流浪狗。在法庭上,万某某辩称,这些是流浪狗,他只是平时喂养一下而已,他不是狗主人,不应该为此担责。
尽管万某某的申辩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正安县*审理后认为,万某某经常投喂流浪狗,形成了事实豢养关系。万某某的投喂,导致流浪狗常在附近一带流浪,最终引发了本次事故,对昝大爷造成伤害和损失,理应担责,故判令万某某赔偿6万余元给昝大爷。
万某某对于判决表示不服,向遵义中院提起了上诉。遵义中院审理后,昝大爷和万某某最终达成了和解,万某某赔偿4万元给昝大爷,了结此事。此案,对于那些喜欢救助投喂流浪狗的人,提了个醒——流浪狗是不能随便投喂的,胡乱投喂,一旦出事搞不好要担责。
对于投喂动物是否担责这一点,国家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就明文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次事件,警方以及*的工业人员调查得知,万某某基本上每天都在门店旁投喂流浪狗,而且时间不短,万某某的行为,完全可以把他认定为流浪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法律人士表示,投喂流浪狗,偶尔一次两次没什么关系,如果是长时间经常性投喂,就有可能引发问题。长时间、经常性投喂,会把流浪狗引到附近,很有可能对周边的人造成危害。法律人士表示,救助流浪狗的最好做法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领养,或者把流浪狗送至专门的救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