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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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8:02
投资人要以其个人财产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在某些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能还要以家庭共有财产来承担无限责任。
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里的家庭不仅是指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而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全部成员,还有可能包括父母、成年子女,甚至包括兄弟姐妹。也就是说,投资人如果以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出资,很有可能就需要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因此,我们说,个人独资企业对投资人的风险巨大,我们需要谨慎考虑选择这种企业类型,就即便选择这种类型,也需考虑是以个人财产投资还是以家庭共有财产投资。
2、那么如何来区分投资人是以个人资产还是以家庭共同财产来出资的呢?《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给出我们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该办法第十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也就是说,投资人可以登记公示的方式,告知大众投资人是个人出资还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然而,事情其实并没有这么简单,该申报行为其实仅仅是一个形式,而如果投资人名义上是以个人资产出资而实质是以家庭共同产出出资,在发生纠纷时,*很有可能认定投资人应以家庭共同财产来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债务。
3、接下来一个问题是,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承担的期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根据该规定,就即便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了,投资人仍然要对该企业原来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该企业的债务对投资人来说是终生的,不因企业的消亡而自然消亡。除非独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起过偿债请求,该责任才消灭,但该种情况并不多见。
综上,个人独资企业最大的风险是投资人终生要以个人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来承担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全部债务,我们需要谨慎选择这种企业类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8:02
投资人要以其个人财产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在某些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能还要以家庭共有财产来承担无限责任。
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里的家庭不仅是指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而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全部成员,还有可能包括父母、成年子女,甚至包括兄弟姐妹。也就是说,投资人如果以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出资,很有可能就需要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因此,我们说,个人独资企业对投资人的风险巨大,我们需要谨慎考虑选择这种企业类型,就即便选择这种类型,也需考虑是以个人财产投资还是以家庭共有财产投资。
2、那么如何来区分投资人是以个人资产还是以家庭共同财产来出资的呢?《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给出我们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该办法第十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也就是说,投资人可以登记公示的方式,告知大众投资人是个人出资还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然而,事情其实并没有这么简单,该申报行为其实仅仅是一个形式,而如果投资人名义上是以个人资产出资而实质是以家庭共同产出出资,在发生纠纷时,*很有可能认定投资人应以家庭共同财产来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债务。
3、接下来一个问题是,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承担的期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根据该规定,就即便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了,投资人仍然要对该企业原来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该企业的债务对投资人来说是终生的,不因企业的消亡而自然消亡。除非独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起过偿债请求,该责任才消灭,但该种情况并不多见。
综上,个人独资企业最大的风险是投资人终生要以个人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来承担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全部债务,我们需要谨慎选择这种企业类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8:02
你朋友只需以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如果明确是以家庭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以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案中陈先生虽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但在进行设立登记时是以个人财产出资的名义进行的,因此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8:02
投资人要以其个人财产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在某些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能还要以家庭共有财产来承担无限责任。
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里的家庭不仅是指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而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全部成员,还有可能包括父母、成年子女,甚至包括兄弟姐妹。也就是说,投资人如果以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出资,很有可能就需要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因此,我们说,个人独资企业对投资人的风险巨大,我们需要谨慎考虑选择这种企业类型,就即便选择这种类型,也需考虑是以个人财产投资还是以家庭共有财产投资。
2、那么如何来区分投资人是以个人资产还是以家庭共同财产来出资的呢?《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给出我们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该办法第十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也就是说,投资人可以登记公示的方式,告知大众投资人是个人出资还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然而,事情其实并没有这么简单,该申报行为其实仅仅是一个形式,而如果投资人名义上是以个人资产出资而实质是以家庭共同产出出资,在发生纠纷时,*很有可能认定投资人应以家庭共同财产来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债务。
3、接下来一个问题是,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承担的期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根据该规定,就即便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了,投资人仍然要对该企业原来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该企业的债务对投资人来说是终生的,不因企业的消亡而自然消亡。除非独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起过偿债请求,该责任才消灭,但该种情况并不多见。
综上,个人独资企业最大的风险是投资人终生要以个人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来承担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全部债务,我们需要谨慎选择这种企业类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8:02
你朋友只需以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如果明确是以家庭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以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案中陈先生虽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但在进行设立登记时是以个人财产出资的名义进行的,因此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8:02
你朋友只需以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如果明确是以家庭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以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案中陈先生虽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但在进行设立登记时是以个人财产出资的名义进行的,因此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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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要以其个人财产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在某些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能还要以家庭共有财产来承担无限责任。
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里的家庭不仅是指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而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全部成员,还有可能包括父母、成年子女,甚至包括兄弟姐妹。也就是说,投资人如果以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出资,很有可能就需要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因此,我们说,个人独资企业对投资人的风险巨大,我们需要谨慎考虑选择这种企业类型,就即便选择这种类型,也需考虑是以个人财产投资还是以家庭共有财产投资。
2、那么如何来区分投资人是以个人资产还是以家庭共同财产来出资的呢?《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给出我们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该办法第十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也就是说,投资人可以登记公示的方式,告知大众投资人是个人出资还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然而,事情其实并没有这么简单,该申报行为其实仅仅是一个形式,而如果投资人名义上是以个人资产出资而实质是以家庭共同产出出资,在发生纠纷时,*很有可能认定投资人应以家庭共同财产来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债务。
3、接下来一个问题是,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承担的期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根据该规定,就即便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了,投资人仍然要对该企业原来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该企业的债务对投资人来说是终生的,不因企业的消亡而自然消亡。除非独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起过偿债请求,该责任才消灭,但该种情况并不多见。
综上,个人独资企业最大的风险是投资人终生要以个人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来承担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全部债务,我们需要谨慎选择这种企业类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8:02
你朋友只需以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如果明确是以家庭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以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案中陈先生虽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但在进行设立登记时是以个人财产出资的名义进行的,因此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