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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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1:27
优秀在校学生突然死亡 学校未尽义务推脱责任 优秀在校学生突然死亡 丁伟伟,女,出生于1996年,赵村乡人,生前就读于老君台中学九.二班,学习成绩优秀, 是学校住宿生。 以下是学校老师陈述, 关于事发时间, 精确到分钟, 显然是经过编纂过的, 否则没有人会记得那么清楚时间, 除非当事人一边处理事故一边做记录. 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推卸责任, 说明自己及时处理的事故, 但是即是当事人又是责任人的老师的叙述是不能全信的. 不过我们可以参考一下,权当了解事情经过. 丁伟伟于11月18日下午(周末)离校,20日 (星期日)下午2点左右和同村同宿舍同学丁宁宁、杨香利结伴返校,约下午4点左右到校。后因丁伟伟胃病复发,在丁宁宁的陪同下去卫校买药。拿药后,与另两 位同学共四人结伴经仙台路去广场买东西,途经老计生委桥东头时,丁伟伟在路边摊点买四个糖糕并吃下。四人走到电影院路口时,丁伟伟感到非常不适,并出现呕 吐症状。在丁宁宁的陪同下,丁伟伟在路边休息,等另两位同学去买东西回来后,四人结伴返回寝室,回寝室后,丁伟伟仍感到腹痛难忍,在服用买回的药后(现 场为:吗叮林、一瓶药水、一袋丸子药,警方已带走),仍未好转,就和丁宁宁一起,向生活老师请假去治疗,生活老师赵秀文建议她去学校医务室,但她说:“她 的病都是在学校北边的那个诊所看的”(该诊所在我校大门口北约150米左右,医生王振国系太清宫镇营子寨行政村郭闫庄人,租房在此行医)。生活老师赵秀文 怕她外出玩耍,就安排她们:“回来时按规定一定要有医生的签字证明”。经核实,两位同学出校时间在晚8点11分。 晚10点21左右,住宿生杨香利接到丁宁宁的电话说:“丁伟伟病情严重不能行走,快来帮忙”。杨香利随即向生活老师赵秀文报告了这个情况,赵秀文一面与丁伟伟的家长联系,一面安排杨香利通知丁宁宁拨打120。 晚10点23分左右,赵秀文和杨香利在学校大门口外北侧三十米,看到丁伟伟已倒在路边,神志不清,失去知觉。 晚10点28分左右,120赶到,立即在现场对丁伟伟实施抢救,发现丁伟伟已无脉搏心跳,心电图消失,初步诊断为死亡,不再继续抢救. . 首先, 学校生活老师配置严重不足. 老君台中学学生人数众多, 单单一个年级就有十几个班级, 一个班级平均百人以上.住宿在校的学生众多, 但是整个学校只有一位生活老师,根本无法起到照顾学生的作用. 其次, 校方生活老师未尽义务. 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重要责任之一就是 “照顾好生病学生, 遇到突发状况及时赶到现场并向上汇报”. 第一, 出事学生腹痛难忍, 向生活老师请假, 生活老师不仅没有陪同学生看病, 还在学生选择没有安全保障的小诊所就医时没能及时制止. 该小诊所就在学校附近, 学校老师应该清楚如此诊所的质量和安全度.第二, 学校老师建议去学校医疗室. 但是, 根据陪同一起看病的学生介绍, 当时学校医疗室没有人值班,只有一个儿童在看门. 学校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本无法应对突发性的情况. 第三, 同学杨香利随即向生活老师赵秀文报告丁伟伟病情严重时, 生活老师并没有拨打120并且及时赶往现场, 而是令学生杨香丽打电话告诉丁宁宁拨打120, 而出事地点仅在学校大门口处. 可以想象, 此时仅仅上初三的未成年人丁宁宁遇到此种情况肯定无法妥善处理, 还要照顾同学,还要打电话给医院. 这直接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 再次, 学校未尽到安-全-教-育-责任. 学生在遇到突发情况, 应及时拨打1-2-0以及1-1-0等求救电话. 出事学生以及同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安全教育. 学校的安全自救教育显然不合格. 出事之后, 当事老师也没能及时报警, 导致当事医生逃离. 另外, 学生死亡疑点学校没有给家长一个解答. 当出事学生亲属赶到出事现场时, 学生已经死亡. 出事学生平常身体健康, 没有突发性疾病. 好好一个小孩离开家里去学校上学, 回来时确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这让学生家长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 而学校做的只有推卸责任, 未能给学生家长一个合理的解释. 还有, 另一当事学生即陪同丁伟伟的丁宁宁无故转学. 如果不是出于学校的压力, 丁宁宁不会立即转学. 网上有些评论, 个人觉得很有道理: 亲爱的老师,命都没有了, 还咋去努力学习啊?请问你们学校:平均多少个学生一名生活老师?学校为学生建立的有健康档案吗?校医务室履职尽责了吗?巡诊制度坚持了吗?这里面不仅仅是 黑诊所的问题,不仅仅是死了一个学生的问题,请校方深思。小小的年纪竟因胃病而死,且不说学校的生活质量、伙食水平如何,单单就学生的健康教育与管理上就 说不过去,面对死亡,高分还有意义吗?老师我说这些并不是针对你或者你们学校,请你谅解。强烈呼吁医疗公益化,严重*教育功利化…… 总而言之, 这件事还是学校负有相当一部分责任, 处理问题关键是学校, 学校责任不能一味推脱责任, 希望早日能给出事学生家长一个*, 给年幼的逝去的生命一个交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1:28
校方也有一点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1:27
优秀在校学生突然死亡 学校未尽义务推脱责任 优秀在校学生突然死亡 丁伟伟,女,出生于1996年,赵村乡人,生前就读于老君台中学九.二班,学习成绩优秀, 是学校住宿生。 以下是学校老师陈述, 关于事发时间, 精确到分钟, 显然是经过编纂过的, 否则没有人会记得那么清楚时间, 除非当事人一边处理事故一边做记录. 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推卸责任, 说明自己及时处理的事故, 但是即是当事人又是责任人的老师的叙述是不能全信的. 不过我们可以参考一下,权当了解事情经过. 丁伟伟于11月18日下午(周末)离校,20日 (星期日)下午2点左右和同村同宿舍同学丁宁宁、杨香利结伴返校,约下午4点左右到校。后因丁伟伟胃病复发,在丁宁宁的陪同下去卫校买药。拿药后,与另两 位同学共四人结伴经仙台路去广场买东西,途经老计生委桥东头时,丁伟伟在路边摊点买四个糖糕并吃下。四人走到电影院路口时,丁伟伟感到非常不适,并出现呕 吐症状。在丁宁宁的陪同下,丁伟伟在路边休息,等另两位同学去买东西回来后,四人结伴返回寝室,回寝室后,丁伟伟仍感到腹痛难忍,在服用买回的药后(现 场为:吗叮林、一瓶药水、一袋丸子药,警方已带走),仍未好转,就和丁宁宁一起,向生活老师请假去治疗,生活老师赵秀文建议她去学校医务室,但她说:“她 的病都是在学校北边的那个诊所看的”(该诊所在我校大门口北约150米左右,医生王振国系太清宫镇营子寨行政村郭闫庄人,租房在此行医)。生活老师赵秀文 怕她外出玩耍,就安排她们:“回来时按规定一定要有医生的签字证明”。经核实,两位同学出校时间在晚8点11分。 晚10点21左右,住宿生杨香利接到丁宁宁的电话说:“丁伟伟病情严重不能行走,快来帮忙”。杨香利随即向生活老师赵秀文报告了这个情况,赵秀文一面与丁伟伟的家长联系,一面安排杨香利通知丁宁宁拨打120。 晚10点23分左右,赵秀文和杨香利在学校大门口外北侧三十米,看到丁伟伟已倒在路边,神志不清,失去知觉。 晚10点28分左右,120赶到,立即在现场对丁伟伟实施抢救,发现丁伟伟已无脉搏心跳,心电图消失,初步诊断为死亡,不再继续抢救. . 首先, 学校生活老师配置严重不足. 老君台中学学生人数众多, 单单一个年级就有十几个班级, 一个班级平均百人以上.住宿在校的学生众多, 但是整个学校只有一位生活老师,根本无法起到照顾学生的作用. 其次, 校方生活老师未尽义务. 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重要责任之一就是 “照顾好生病学生, 遇到突发状况及时赶到现场并向上汇报”. 第一, 出事学生腹痛难忍, 向生活老师请假, 生活老师不仅没有陪同学生看病, 还在学生选择没有安全保障的小诊所就医时没能及时制止. 该小诊所就在学校附近, 学校老师应该清楚如此诊所的质量和安全度.第二, 学校老师建议去学校医疗室. 但是, 根据陪同一起看病的学生介绍, 当时学校医疗室没有人值班,只有一个儿童在看门. 学校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本无法应对突发性的情况. 第三, 同学杨香利随即向生活老师赵秀文报告丁伟伟病情严重时, 生活老师并没有拨打120并且及时赶往现场, 而是令学生杨香丽打电话告诉丁宁宁拨打120, 而出事地点仅在学校大门口处. 可以想象, 此时仅仅上初三的未成年人丁宁宁遇到此种情况肯定无法妥善处理, 还要照顾同学,还要打电话给医院. 这直接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 再次, 学校未尽到安-全-教-育-责任. 学生在遇到突发情况, 应及时拨打1-2-0以及1-1-0等求救电话. 出事学生以及同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安全教育. 学校的安全自救教育显然不合格. 出事之后, 当事老师也没能及时报警, 导致当事医生逃离. 另外, 学生死亡疑点学校没有给家长一个解答. 当出事学生亲属赶到出事现场时, 学生已经死亡. 出事学生平常身体健康, 没有突发性疾病. 好好一个小孩离开家里去学校上学, 回来时确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这让学生家长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 而学校做的只有推卸责任, 未能给学生家长一个合理的解释. 还有, 另一当事学生即陪同丁伟伟的丁宁宁无故转学. 如果不是出于学校的压力, 丁宁宁不会立即转学. 网上有些评论, 个人觉得很有道理: 亲爱的老师,命都没有了, 还咋去努力学习啊?请问你们学校:平均多少个学生一名生活老师?学校为学生建立的有健康档案吗?校医务室履职尽责了吗?巡诊制度坚持了吗?这里面不仅仅是 黑诊所的问题,不仅仅是死了一个学生的问题,请校方深思。小小的年纪竟因胃病而死,且不说学校的生活质量、伙食水平如何,单单就学生的健康教育与管理上就 说不过去,面对死亡,高分还有意义吗?老师我说这些并不是针对你或者你们学校,请你谅解。强烈呼吁医疗公益化,严重*教育功利化…… 总而言之, 这件事还是学校负有相当一部分责任, 处理问题关键是学校, 学校责任不能一味推脱责任, 希望早日能给出事学生家长一个*, 给年幼的逝去的生命一个交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1:28
校方也有一点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1:27
优秀在校学生突然死亡 学校未尽义务推脱责任 优秀在校学生突然死亡 丁伟伟,女,出生于1996年,赵村乡人,生前就读于老君台中学九.二班,学习成绩优秀, 是学校住宿生。 以下是学校老师陈述, 关于事发时间, 精确到分钟, 显然是经过编纂过的, 否则没有人会记得那么清楚时间, 除非当事人一边处理事故一边做记录. 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推卸责任, 说明自己及时处理的事故, 但是即是当事人又是责任人的老师的叙述是不能全信的. 不过我们可以参考一下,权当了解事情经过. 丁伟伟于11月18日下午(周末)离校,20日 (星期日)下午2点左右和同村同宿舍同学丁宁宁、杨香利结伴返校,约下午4点左右到校。后因丁伟伟胃病复发,在丁宁宁的陪同下去卫校买药。拿药后,与另两 位同学共四人结伴经仙台路去广场买东西,途经老计生委桥东头时,丁伟伟在路边摊点买四个糖糕并吃下。四人走到电影院路口时,丁伟伟感到非常不适,并出现呕 吐症状。在丁宁宁的陪同下,丁伟伟在路边休息,等另两位同学去买东西回来后,四人结伴返回寝室,回寝室后,丁伟伟仍感到腹痛难忍,在服用买回的药后(现 场为:吗叮林、一瓶药水、一袋丸子药,警方已带走),仍未好转,就和丁宁宁一起,向生活老师请假去治疗,生活老师赵秀文建议她去学校医务室,但她说:“她 的病都是在学校北边的那个诊所看的”(该诊所在我校大门口北约150米左右,医生王振国系太清宫镇营子寨行政村郭闫庄人,租房在此行医)。生活老师赵秀文 怕她外出玩耍,就安排她们:“回来时按规定一定要有医生的签字证明”。经核实,两位同学出校时间在晚8点11分。 晚10点21左右,住宿生杨香利接到丁宁宁的电话说:“丁伟伟病情严重不能行走,快来帮忙”。杨香利随即向生活老师赵秀文报告了这个情况,赵秀文一面与丁伟伟的家长联系,一面安排杨香利通知丁宁宁拨打120。 晚10点23分左右,赵秀文和杨香利在学校大门口外北侧三十米,看到丁伟伟已倒在路边,神志不清,失去知觉。 晚10点28分左右,120赶到,立即在现场对丁伟伟实施抢救,发现丁伟伟已无脉搏心跳,心电图消失,初步诊断为死亡,不再继续抢救. . 首先, 学校生活老师配置严重不足. 老君台中学学生人数众多, 单单一个年级就有十几个班级, 一个班级平均百人以上.住宿在校的学生众多, 但是整个学校只有一位生活老师,根本无法起到照顾学生的作用. 其次, 校方生活老师未尽义务. 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重要责任之一就是 “照顾好生病学生, 遇到突发状况及时赶到现场并向上汇报”. 第一, 出事学生腹痛难忍, 向生活老师请假, 生活老师不仅没有陪同学生看病, 还在学生选择没有安全保障的小诊所就医时没能及时制止. 该小诊所就在学校附近, 学校老师应该清楚如此诊所的质量和安全度.第二, 学校老师建议去学校医疗室. 但是, 根据陪同一起看病的学生介绍, 当时学校医疗室没有人值班,只有一个儿童在看门. 学校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本无法应对突发性的情况. 第三, 同学杨香利随即向生活老师赵秀文报告丁伟伟病情严重时, 生活老师并没有拨打120并且及时赶往现场, 而是令学生杨香丽打电话告诉丁宁宁拨打120, 而出事地点仅在学校大门口处. 可以想象, 此时仅仅上初三的未成年人丁宁宁遇到此种情况肯定无法妥善处理, 还要照顾同学,还要打电话给医院. 这直接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 再次, 学校未尽到安-全-教-育-责任. 学生在遇到突发情况, 应及时拨打1-2-0以及1-1-0等求救电话. 出事学生以及同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安全教育. 学校的安全自救教育显然不合格. 出事之后, 当事老师也没能及时报警, 导致当事医生逃离. 另外, 学生死亡疑点学校没有给家长一个解答. 当出事学生亲属赶到出事现场时, 学生已经死亡. 出事学生平常身体健康, 没有突发性疾病. 好好一个小孩离开家里去学校上学, 回来时确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这让学生家长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 而学校做的只有推卸责任, 未能给学生家长一个合理的解释. 还有, 另一当事学生即陪同丁伟伟的丁宁宁无故转学. 如果不是出于学校的压力, 丁宁宁不会立即转学. 网上有些评论, 个人觉得很有道理: 亲爱的老师,命都没有了, 还咋去努力学习啊?请问你们学校:平均多少个学生一名生活老师?学校为学生建立的有健康档案吗?校医务室履职尽责了吗?巡诊制度坚持了吗?这里面不仅仅是 黑诊所的问题,不仅仅是死了一个学生的问题,请校方深思。小小的年纪竟因胃病而死,且不说学校的生活质量、伙食水平如何,单单就学生的健康教育与管理上就 说不过去,面对死亡,高分还有意义吗?老师我说这些并不是针对你或者你们学校,请你谅解。强烈呼吁医疗公益化,严重*教育功利化…… 总而言之, 这件事还是学校负有相当一部分责任, 处理问题关键是学校, 学校责任不能一味推脱责任, 希望早日能给出事学生家长一个*, 给年幼的逝去的生命一个交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1:28
校方也有一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