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4:3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4 18:18
工伤保险缴费断交不能享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能补交,但是补交期间也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3条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工伤保险费后仍拒不缴纳,对该单位应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这是《工伤保险条例》对用人拒不改正的处罚措施。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是其法定义务,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缴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4 19:36
伤残鉴定出来后,你还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至于这钱由单位支付还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有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都不关你的事情:单位正常为你参加工伤保险,你发生工伤事故了,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给你相关待遇,你的单位将负担的很少或基本不负担;如果你单位没有为你参加工伤保险,那么所有待遇由单位支付。
如果你还没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必须正常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资。如果解除合同了,你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你的年龄和当地平均寿命之间的差值年数挂钩,假如差40年,那么可以享受40*0.2=8个月工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与你的年龄挂钩,10级待遇从1个月到6个月不等,年龄越大,待遇越少)。
上面待遇标准是江苏地区的,其他地方待遇也许有不同
不懂请追问,理解请采纳,谢谢,祝早日康复追问谢谢,我的伤残鉴定出来后工厂不管了,说是已经清了,当时找中间人说签了一个协议,我不知道呀,说以后有什么事不管。当时申请伤残认定工厂也是给盖了章的,结果下来后不管了。工伤保险都是从工资里扣的,属于自己交的。伤残鉴定的费用都是我自己出的,结果出来后工厂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办理报销手续,我想找仲裁,可是工伤认定书原件都在工厂手里,申请仲裁又不受理。伤残鉴定结果下来两个多月了会不会过来诉讼时效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4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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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欠费要及时补缴,只要补缴了就不会受影响,当事人缴纳工伤保险中间中断了几个月的,补缴完可以继续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及时补缴的,会对今后的工伤报销等产生影响。
提问公司几年前欠几个月的工伤保险,现在公司都不在了怎么办
律师,能快速点回复吗,谢谢!!
回答公司如果破产了 那就没办法了,但是如果合并或者分立了的话,由合并或者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提问那我现在又进入一个公司,现在显示欠费现在公司交不了工伤保险该怎么处理,个人可以补缴吗
回答个人掏钱,申请公司补缴,这是可以的
提问需不需要原公司出示什么证明或者其它的材料
回答不需要的,之前交了工伤保险的,都是可以查到的
提问但是我2016年出了公司后到现在一直没交过工伤保险需要补齐这几年的吗
回答是的 如果要补全都这些都要补上,工伤保险需要连续缴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4 23:02
1、如果被劳动行政部门部门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伤残10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由当地社保局支付一次性伤残待遇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工厂还应支付你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以及旧伤复发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也应由社保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或你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应由社保局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是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工伤保险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也不能单缴。建议你到社保网或到社保局查询是否缴纳,如果没有缴纳,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补缴。
3、若只是工厂内部工伤认定,你可以要求工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为你申报工伤,这样才能享受后续工伤待遇(注意工伤仲裁时效为一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5 01:10
你的工伤是发生在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应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中间断交与你享受伤残补助金没有关系。再缴费后,以后发生工伤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有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