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留下的存折,配偶就不能取出来吗?非要公证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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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6 03:04


这里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可以由配偶直接取出来,无需公证;另一种是需要提供一些法律文书,包括公证,才能取出来。

先说可以直接支取的情况。老人去世留下存折,有可能是活期存款,也可能是定期存款。如果是活期存款,假如配偶知道密码,且余额小于5万的,那么根据储蓄管理条例规定,代理人只要出示存折并输入正确密码(或者没有密码的),代理人是可以直接一次性支取本金和利息的;如果超过5万的,可以分次支取。

如果是定期存款,没有自动转存的,到期后如果余额小于5万的,代理人可以凭存折和密码直接支取;如果提前支取,或者余额超过5万(含)的,则需要代理人同时提供存折、密码和存款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但是,现实中往往人去世后,身份证随着销户而销毁,配偶因为无法提供死者身份证而无法支取。

存款人去世,继承人(包括家属)无法取款,主要原因是不知道密码、凭证丢失或没有死者身份证造成。对于不知道密码和凭证丢失的,按照规定需要到银行进行密码重置或挂失补办存折,但这两项都需要存款人本人办理,并出示身份证,去世后继承人显然无法代理办理,存款也就无法支取出来,存款就成了一笔遗产。

这时,配偶是否可以支取存款就成了一个遗产继承问题,就需要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办理,否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的。

在继承法中,遗产继承首先要看死者生前有无遗嘱。如果有遗嘱,就是已经指定了遗产继承人,那么其他人就无权继承,包括其配偶,一切遗产按照遗嘱内容执行。假如配偶不在遗嘱指定继承人范围之内,配偶肯定不能支取存款的。

其次,在遗产的继承无遗嘱情况下,首先考虑的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和父母,在法律上他们对这笔存款都有继承权,所以配偶就不能独自取款占为己有。至于各自分配多少,不能口说无凭,必须要有相关法律文书作为证据支撑,这类法律文书就包括公证书、*调解书、判决书和裁定书,其中任何一种都具有同等效力,银行不得拒绝受理。

在家庭遗产继承中,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各种纠纷,银行不愿卷入其中,任何一个合法继承也不愿利益受到损失,所以只能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办理,才是公平公正的。

您好!

如果用存折取去世老人的钱, 准确的讲,不是做公证,而是要做好继承 。公证是继承的途径之一。

以下从为什么要继承、如何办理老人存款支取等两个方面,做一个说明:

为什么要继承?

“继承”是确定谁最终有权利对去世老人存款进行支取的过程 。

老人去世之后,其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就变成了遗产。如题主所讲,如果是老人的存折,其中存款的部分即作为遗产。

遗产在处理方式上,必须要明确继承人。只有通过办理继承手续,才能确定老人的合法继承人,由继承人凭借一定的“凭证”,去银行办理存款的支取事宜。

需要说明的是,老人可能有多位继承人,那么老人的存款究竟属于哪一位继承人?这个问题银行是无法确定的,必须由专门的公信力机构出具“凭证”来认定,这个“凭证”,就是继承权公证书,或者*判决书。要么由公证处出具,要么是*出具。

如何办理老人存款的支取?

办理存款支取,需要经过三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继承人 。

如上所述,老人可能有多位继承人,银行存款也是作为老人的遗产一部分。在老人生前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涉及到配偶、子女、老人的父母。

第二步:办理继承手续 。

第三步:存款支取 。

由最终确定的继承人,持“继承权公证书”、或者“*判决书”,及个人有效证件,去银行办理相关事宜。

老人去世,留下的存折,配偶就不能取出来吗?非要公证吗?

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想知道,老人一但去世,配偶第一时间要把银行的钱取出来。不然就要到公证处公证才能按继承法分配。那么怎么操作呢?假如,老人去世,第一时间,要知道银行卡密码的就拿老人身份证去到银行取了,要是不知道密码的,就要去公证处公证了,按继承法继承。所以自己的亲属最好在老人清醒的时候给老人说把银行的钱取出来用于治病。或者按老人的意愿把钱当着老人的面取出来作分配给子女。配偶。

有密码就没什么事的。记不住密码就麻烦了。所有继承人都得到场去办理公证。

有密码就能取了。前提是银行不知人己亡。如银行知道详情,这存款就成为遗产了,按*银行自动冻结,只有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才能取的出来。

不一定非要进行公证,如果知道存折的密码,那么是可以到银行直接取出存款的,但是每天只能取出小额存款(5万元左右,具体数额可以咨询银行网点)。

【为什么配偶不能直接取钱】

大部分人会对此产生疑惑,老伴儿过世了我作为配偶为什么不能直接把钱取出来?

原因在于银行无法判断老人配偶是否为这笔遗产的 唯一继承人 ,以及 其他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的意见 ,所以贸然将存款交付给配偶可能会导致银行自身陷入一场家庭遗产纠纷之中。

【解决办法】

除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之外,还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继承问题。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看似简单,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奇葩”问题

办理条件:

1.所有继承人到场签字确认,无法到场的继承人需要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2.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证明“你爸是你爸”);

3.需要提供死亡证明(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外,已经过世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也需要提供);

4.公证遗产的证明(房产证、银行卡等);

5.其他公证处需要准备的材料。

二、通过*诉讼程序继承

很多人觉得家里面人对于遗产分割没有矛盾没有打官司的必要,实际上没有矛盾也可以打官司并且可以大大减少诉讼时间以及成本。

办理条件:

1.由一名或多名继承人起诉其他继承人;

2.准备遗产清单、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3.写起诉状;

简易程序:

如果各继承人对遗产继承无异议,可以到*办理简易程序,降低诉讼时间并且只需要一般的诉讼费。

老人去世后, 代取存折里面的存款实际上是一种继承关系 ,而老人去世后继承人太多且继承顺位不一样,所以在特殊情况下即使是配偶代为取款也会被拒绝, 银行这么做主要是为了免于日后被卷入遗产纠纷。

“老人去世”、“存折”,这两个关键词使得配偶能不能代为取款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可以直接取出,无需公证,该种情况适用于继承者明确的情况下;第二种情况是存折为定期且设有密码,老人户口已被注销,叠加存在继承人有纠纷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想取出存款着实需要下一番功夫。

存折又分为活期存折和定期存折,活期存折可以是无密存折,也可以是设有密码的存折。对于无密码的活期存折,在没有注销存款人户口的情况下,且银行未知存款人已经死亡的前提下,按照《储蓄管理条例》之相关规定,代取5万以下金额的到原开户网点带着存款人身份证、代取人身份证和密码就可以完成,5万以上的可以分次分多天取款;对于有密码的活期存折,配偶知道密码的情况下单次支取小于5万的,也可以凭以上证件完成取款。当然了,这种情况下只适应银行未知存款人已死亡的情况,且配偶是合法继承人,不存在恶意转匿资产的行为,否则银行可以拒绝代取,直到配偶能提供有效的书面继承凭证。

对于没有设定自动转存的定期存折,代理人凭密码支取小于5万的,需要提供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存折完成取款;对于取款金额大于五万的,除了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要提供存款人本人的身份证,当存款人户口已经注销,身份证已被销毁的情况下,银行有权拒绝代理人取款,此时代理人想要取款必须出具死亡证明、能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的相关文书。

其实在存款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代理取款”已经不是简单的“代取”关系,而是继承关系,代取人必须是合法的继承人,否则银行有权拒绝代取,也有权在所有继承人不在场且不能提供相关授权说明的情况下拒绝“代取”。

如果存款人户口已经注销,身份证已经销毁的情况下,或者存折遗失、密码未知的情况下,应该有全体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存款的处理方式,并制定存款支取人。指定存款支取人凭公证文书、死亡证明和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取款事宜。如果银行在相关证明齐全的情况下依然拒绝取款,那只能到当地*提请诉讼。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比较复杂,那就是存款人死亡前留有遗嘱的 ,遗嘱写明了自己去世后的财产归属,指定的继承人可能不是配偶,而是他人。在此情况下,如果银行因为核实不仔细而被配偶支取了存款,那么很容易被指定继承人追究责任。

小结:总之,去世老人的存款之所以在支取的时候会遇到重重阻力,主要原因是银行不愿意牵扯到复杂的遗产纠纷当中去,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差错,所以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办理存款支取还是很有必要的。

涉及的"直系血缘关系人"都得去公证处~做继承或则是"放弃"的公证书…。相当麻烦!

这个问题我看了多人回答都没有全部正确,有些是原银行人员,离开银行后不知最新动态(银行也在根据客户意见在改进中,)也就没有了正确答案了。我下面说一说我了解到的情况:

首先要分清银行是什么性质机构,银行有一些做法是否捞过界?公证处是什么机构?它们的功能职业是应该干什么的。是否存在相XX结,成了吸金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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