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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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1 18:08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GA95_2007
GA 95-2007
7.1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 水基型灭火器——6 年;
b) 干粉灭火器——10 年;
c) 洁净气体灭火器——10 年;
d)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 年;
7.2 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a) 筒体、器头按8.2.1、8.2.2 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
b)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按8.2.4 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
c)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
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d) 筒体严重变形的;
e) 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f) 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g) 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
h)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i) 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
j)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k)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
l)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
钢印无法识别的);
m) 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n) 按GA 402 的规定应予报废的1211 灭火器;
o) 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p) 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
根据报废的条件,你的灭火器应该是到年限报废,从出厂日期开始算
二氧化碳贮气瓶(以下简称贮气瓶)
4.9.1 贮气瓶必须符合 GB 440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 2.6 条的要求。
4.9.2 贮气瓶从出厂日期算起五年后,以后每隔三年必须按 GB4351 的 3.6.2 款的 要求做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4.9.3 没有按 GB 4351《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的 6.3 条的要求打钢印的 贮气瓶必须更换
是每隔3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1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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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1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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