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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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4:15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抒情歌曲的种类、题材及其特点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抒情歌曲具体在演唱上应该注意什么呢?应该如何唱好抒情歌立呢?笔者认为,作为演唱者首先应该对自己的声音余件和演唱方法有一明确的认识,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声音条件和演唱风格的抒倩歌曲来进行演唱,方能达到较好的演唱效果。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目前在我国的歌唱舞台上存在三种演唱方法:①西欧传统美声唱法;②民族民间唱法;③流行唱法。
这三种唱法在声音的艺术观念方面是不同的。西欧传统美声唱法是以良好的发音状态,充分的共鸣为基础,以美化声音为中心的,它着重要求声音上下通畅,较宽的音域、相当的高度、力度、结实、响亮等。在训练上首先从掌握几个单元音在不同音区的发声,建立相对稳定的口形、共鸣位置和发声感觉入手。而吐字与表情则是在这些条件下来考虑的,成者说它强调的是声音自身的表现能力。这种唱法声音能力较强,表现幅度较大,技巧较高,演唱不同作品的适应性较强。
民族民间唱法和中华民族的语言特点及其表达方式(语法、声韵、调势、方言)是分不开的。民族民间唱法的发声,有自己特殊的方式,它对发声机能的运用,表达感情的方式和西欧传统唱法的发声特点是具有一定区别的。是否可以做这样的概括,即:它是以风格化的发声为基础,吐字行腔为中心。在演唱中对达到一定的音高、音量、力度、响亮等也有很高的要求。它是以真声为基础的,在歌唱时声音位置也较灵活。它着重强调感情,讲究以情带声、以字带声、以声传情。 流行唱法的发声,是以自然哼唱为基础,以情调、吐字为中心。因为它是以自然哼唱为基础,所以声音能力和技巧相比前二者稍弱,它依赖扩音器材或较好的伴奏乐队(如用吉他、电吉他、或电子琴演奏来强调低音的持续性和连贯性以取得良好的进行,或用一些管乐器,小号、萨克斯管以取得特殊的音响效果)。但整个说来它在演唱上比较松弛,注重感情与吐字,这一点与我们民族民间唱法有共同之处,但它的吐字并没“字正腔圆”的要求,而是较多地趋附于特定的情调。
所以根据自己的声音条件和运用的演唱方法,来选择适合自己演唱的抒情歌曲是非常必要的。如果自己掌握的是民间民族唱法或者是“通俗唱法”,而去选择十八十九世纪外国古典歌剧选曲、古典抒情歌曲、或中国二三十年代的一些著名作曲家所写的抒情歌曲,以及现代一些很有气势,技巧要求很高的抒情歌曲来演唱,是无法胜任的,也无从去表现。因为这些歌曲只有具备西欧传统美声唱法技巧的演员方能胜任。
同样掌握西欧传统唱法的演员要想演唱我国地方特色的抒情民歌,也就没有具备民族民间唱法的演员演唱,表现的更为亲切、淳朴、甜美。以此而推论那些运用轻声、弱声自然哼唱的流行唱法的演员去演唱现代一些短小精悍、轻松愉快、思想健康的抒情歌曲和校园歌曲如“军港之夜”、“脚印”、“采蘑菇的小姑娘”、“红叶书签”、“我爱你塞北的雪”、“鼓浪屿之波”、“垄上行,、“我的中国心”等,也就比之西欧传统唱法和民族民间唱法来演唱,要舒适自然的多。 要使抒情歌曲感人,作为演唱者必须动之以情。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曾经说过.“感人心者,某先乎情。”清朝的徐大椿在《乐府传声—曲情》一书中写到:“唱曲之法,不但声之宜讲,而得曲之情尤为重。盖声者众曲之所尽同,而情者一曲之所独异,……事各不同,使词虽工妙,而唱者不得其情,……即声音绝妙,而与曲词相背,不但不能动人,反令听者索然无味矣。”这些总结歌唱艺术的话,值得我们演唱者共勉之。
大凡有成就的歌唱家,总以“唱情”而获得成功。战国时期的著名歌手韩娥,其歌声所以能“余音绕梁”,就是因为唱出了情。至于当今歌坛上歌唱家们通过歌声以情感人的事例,更是举不胜举。 然而,不注重感情,或感情表达不当的演唱,还时有所闻,时有所见。其原因,或本身缺乏音乐素质的训练,或错把“声”作为歌唱追求的目的,导致将技术与艺术等同起来的误解。或有意矫揉造作,哗众取宠。
感情是哪里来的?感情不是造出来的。一首好的抒情歌曲,必然是词曲作者在卖绿斗争和生活中,或感于事,或感于物,或感于人的必然反映。“情”是歌曲的灵魂。俗话说:“词发于情,情感于生活”。一个作者在生活中真有所感,从而产生了强烈的要去表现、去歌唱的*,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歌词和曲调,感情必然会溢于字里行间、溢于曲调中。
同样做为一个演唱者如果没有作曲者的生活体验,就不能在演唱时体现身临其境的情感感受。如果对作品所表现的内容没有感情,在台上就算把所有的形体动作都摆出来,人家觉得你的“把式”打得不错,但并没有用,打不到他心里去,你不能把他唱动。
做为演唱者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深入到作品里面,熟悉作品,把握形象。对自己所要演唱的抒情歌曲,做到心中有“数”。用心理解抒情歌曲所要表现的思想内容,领悟其意境、内涵,准确把握抒情歌曲所塑造的艺术形象,从而让脑子中泛起一幅特定的“画面”,以准确地表达出抒情歌曲的内在感情。这样才有可能使观众共同投入到特殊的感情中去。
其次研究抒情歌曲的旋律,确定演唱风格。旋律是歌曲的灵魂,它使歌词的思想内容、形象、意境插上音乐的翅膀,是演唱者赖以抒发感情的直接依据。根据不同歌词所提供的基础,它可以是深情、柔美的抒情,也可以是热烈、奔放的欢乐;可以是宽广、舒展的赞颂,也可以是凄楚、如诉的哀怨……
不能把婉转流畅的抒情歌曲唱成铿锵有力的进行曲,把庄重严肃的颂歌唱成灰谐的叙事曲。再者,要注意速度、力度标记,没有标明的要根据作品具休情况,适当掌握。做到快慢得当,强弱有致,尤其要注意对比。平板的演唱,决不能产生美感。 以字行腔,以声传情,是演唱者最应注意的一点,因为要使抒情歌曲感人,很重耍的一点是必须让听众听懂歌词。只顾声音的美,(声音的美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需要的)忽略咬字吐字,含糊其词,不知所“咏”,无论如何算不上成功的演唱。
发声技巧的训练是十分重要的。声音技巧的精湛可以使艺术之花开放得更绚丽,高深的艺术素养会使技巧得到更好的发挥。
因此做为一个声乐演员,热爱人民、热爱生活,并不断地在现实生活和艺术实践中锻炼自己,才能不断增强艺术的表现力。其次,要善于不断地汲取有益的东西,比如掌握西欧传统唱法的要虚心学习民族民间唱法和“通俗唱法”的情感表现与咬字吐字,掌握民族民间唱法和“通俗唱法”的要虚心学习西欧传统唱法的科学发声技巧与声音的表现力。三者之间应该在互相竞争、互相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地提高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表演艺术和演唱经验得到不断丰富,艺术创造得到不断地发展,从而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作风、中国气派的新的声乐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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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松喉头使喉头下降,抒情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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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种唱法在声音的艺术观念方面是不同的。西欧传统美声唱法是以良好的发音状态,充分的共鸣为基础,以美化声音为中心的,它着重要求声音上下通畅,较宽的音域、相当的高度、力度、结实、响亮等。在训练上首先从掌握几个单元音在不同音区的发声,建立相对稳定的口形、共鸣位置和发声感觉入手。而吐字与表情则是在这些条件下来考虑的,成者说它强调的是声音自身的表现能力。这种唱法声音能力较强,表现幅度较大,技巧较高,演唱不同作品的适应性较强。
民族民间唱法和中华民族的语言特点及其表达方式(语法、声韵、调势、方言)是分不开的。民族民间唱法的发声,有自己特殊的方式,它对发声机能的运用,表达感情的方式和西欧传统唱法的发声特点是具有一定区别的。是否可以做这样的概括,即:它是以风格化的发声为基础,吐字行腔为中心。在演唱中对达到一定的音高、音量、力度、响亮等也有很高的要求。它是以真声为基础的,在歌唱时声音位置也较灵活。它着重强调感情,讲究以情带声、以字带声、以声传情。 流行唱法的发声,是以自然哼唱为基础,以情调、吐字为中心。因为它是以自然哼唱为基础,所以声音能力和技巧相比前二者稍弱,它依赖扩音器材或较好的伴奏乐队(如用吉他、电吉他、或电子琴演奏来强调低音的持续性和连贯性以取得良好的进行,或用一些管乐器,小号、萨克斯管以取得特殊的音响效果)。但整个说来它在演唱上比较松弛,注重感情与吐字,这一点与我们民族民间唱法有共同之处,但它的吐字并没“字正腔圆”的要求,而是较多地趋附于特定的情调。
所以根据自己的声音条件和运用的演唱方法,来选择适合自己演唱的抒情歌曲是非常必要的。如果自己掌握的是民间民族唱法或者是“通俗唱法”,而去选择十八十九世纪外国古典歌剧选曲、古典抒情歌曲、或中国二三十年代的一些著名作曲家所写的抒情歌曲,以及现代一些很有气势,技巧要求很高的抒情歌曲来演唱,是无法胜任的,也无从去表现。因为这些歌曲只有具备西欧传统美声唱法技巧的演员方能胜任。
同样掌握西欧传统唱法的演员要想演唱我国地方特色的抒情民歌,也就没有具备民族民间唱法的演员演唱,表现的更为亲切、淳朴、甜美。以此而推论那些运用轻声、弱声自然哼唱的流行唱法的演员去演唱现代一些短小精悍、轻松愉快、思想健康的抒情歌曲和校园歌曲如“军港之夜”、“脚印”、“采蘑菇的小姑娘”、“红叶书签”、“我爱你塞北的雪”、“鼓浪屿之波”、“垄上行,、“我的中国心”等,也就比之西欧传统唱法和民族民间唱法来演唱,要舒适自然的多。 要使抒情歌曲感人,作为演唱者必须动之以情。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曾经说过.“感人心者,某先乎情。”清朝的徐大椿在《乐府传声—曲情》一书中写到:“唱曲之法,不但声之宜讲,而得曲之情尤为重。盖声者众曲之所尽同,而情者一曲之所独异,……事各不同,使词虽工妙,而唱者不得其情,……即声音绝妙,而与曲词相背,不但不能动人,反令听者索然无味矣。”这些总结歌唱艺术的话,值得我们演唱者共勉之。
大凡有成就的歌唱家,总以“唱情”而获得成功。战国时期的著名歌手韩娥,其歌声所以能“余音绕梁”,就是因为唱出了情。至于当今歌坛上歌唱家们通过歌声以情感人的事例,更是举不胜举。 然而,不注重感情,或感情表达不当的演唱,还时有所闻,时有所见。其原因,或本身缺乏音乐素质的训练,或错把“声”作为歌唱追求的目的,导致将技术与艺术等同起来的误解。或有意矫揉造作,哗众取宠。
感情是哪里来的?感情不是造出来的。一首好的抒情歌曲,必然是词曲作者在卖绿斗争和生活中,或感于事,或感于物,或感于人的必然反映。“情”是歌曲的灵魂。俗话说:“词发于情,情感于生活”。一个作者在生活中真有所感,从而产生了强烈的要去表现、去歌唱的*,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歌词和曲调,感情必然会溢于字里行间、溢于曲调中。
同样做为一个演唱者如果没有作曲者的生活体验,就不能在演唱时体现身临其境的情感感受。如果对作品所表现的内容没有感情,在台上就算把所有的形体动作都摆出来,人家觉得你的“把式”打得不错,但并没有用,打不到他心里去,你不能把他唱动。
做为演唱者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深入到作品里面,熟悉作品,把握形象。对自己所要演唱的抒情歌曲,做到心中有“数”。用心理解抒情歌曲所要表现的思想内容,领悟其意境、内涵,准确把握抒情歌曲所塑造的艺术形象,从而让脑子中泛起一幅特定的“画面”,以准确地表达出抒情歌曲的内在感情。这样才有可能使观众共同投入到特殊的感情中去。
其次研究抒情歌曲的旋律,确定演唱风格。旋律是歌曲的灵魂,它使歌词的思想内容、形象、意境插上音乐的翅膀,是演唱者赖以抒发感情的直接依据。根据不同歌词所提供的基础,它可以是深情、柔美的抒情,也可以是热烈、奔放的欢乐;可以是宽广、舒展的赞颂,也可以是凄楚、如诉的哀怨……
不能把婉转流畅的抒情歌曲唱成铿锵有力的进行曲,把庄重严肃的颂歌唱成灰谐的叙事曲。再者,要注意速度、力度标记,没有标明的要根据作品具休情况,适当掌握。做到快慢得当,强弱有致,尤其要注意对比。平板的演唱,决不能产生美感。 以字行腔,以声传情,是演唱者最应注意的一点,因为要使抒情歌曲感人,很重耍的一点是必须让听众听懂歌词。只顾声音的美,(声音的美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需要的)忽略咬字吐字,含糊其词,不知所“咏”,无论如何算不上成功的演唱。
发声技巧的训练是十分重要的。声音技巧的精湛可以使艺术之花开放得更绚丽,高深的艺术素养会使技巧得到更好的发挥。
因此做为一个声乐演员,热爱人民、热爱生活,并不断地在现实生活和艺术实践中锻炼自己,才能不断增强艺术的表现力。其次,要善于不断地汲取有益的东西,比如掌握西欧传统唱法的要虚心学习民族民间唱法和“通俗唱法”的情感表现与咬字吐字,掌握民族民间唱法和“通俗唱法”的要虚心学习西欧传统唱法的科学发声技巧与声音的表现力。三者之间应该在互相竞争、互相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地提高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表演艺术和演唱经验得到不断丰富,艺术创造得到不断地发展,从而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作风、中国气派的新的声乐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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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种唱法在声音的艺术观念方面是不同的。西欧传统美声唱法是以良好的发音状态,充分的共鸣为基础,以美化声音为中心的,它着重要求声音上下通畅,较宽的音域、相当的高度、力度、结实、响亮等。在训练上首先从掌握几个单元音在不同音区的发声,建立相对稳定的口形、共鸣位置和发声感觉入手。而吐字与表情则是在这些条件下来考虑的,成者说它强调的是声音自身的表现能力。这种唱法声音能力较强,表现幅度较大,技巧较高,演唱不同作品的适应性较强。
民族民间唱法和中华民族的语言特点及其表达方式(语法、声韵、调势、方言)是分不开的。民族民间唱法的发声,有自己特殊的方式,它对发声机能的运用,表达感情的方式和西欧传统唱法的发声特点是具有一定区别的。是否可以做这样的概括,即:它是以风格化的发声为基础,吐字行腔为中心。在演唱中对达到一定的音高、音量、力度、响亮等也有很高的要求。它是以真声为基础的,在歌唱时声音位置也较灵活。它着重强调感情,讲究以情带声、以字带声、以声传情。 流行唱法的发声,是以自然哼唱为基础,以情调、吐字为中心。因为它是以自然哼唱为基础,所以声音能力和技巧相比前二者稍弱,它依赖扩音器材或较好的伴奏乐队(如用吉他、电吉他、或电子琴演奏来强调低音的持续性和连贯性以取得良好的进行,或用一些管乐器,小号、萨克斯管以取得特殊的音响效果)。但整个说来它在演唱上比较松弛,注重感情与吐字,这一点与我们民族民间唱法有共同之处,但它的吐字并没“字正腔圆”的要求,而是较多地趋附于特定的情调。
所以根据自己的声音条件和运用的演唱方法,来选择适合自己演唱的抒情歌曲是非常必要的。如果自己掌握的是民间民族唱法或者是“通俗唱法”,而去选择十八十九世纪外国古典歌剧选曲、古典抒情歌曲、或中国二三十年代的一些著名作曲家所写的抒情歌曲,以及现代一些很有气势,技巧要求很高的抒情歌曲来演唱,是无法胜任的,也无从去表现。因为这些歌曲只有具备西欧传统美声唱法技巧的演员方能胜任。
同样掌握西欧传统唱法的演员要想演唱我国地方特色的抒情民歌,也就没有具备民族民间唱法的演员演唱,表现的更为亲切、淳朴、甜美。以此而推论那些运用轻声、弱声自然哼唱的流行唱法的演员去演唱现代一些短小精悍、轻松愉快、思想健康的抒情歌曲和校园歌曲如“军港之夜”、“脚印”、“采蘑菇的小姑娘”、“红叶书签”、“我爱你塞北的雪”、“鼓浪屿之波”、“垄上行,、“我的中国心”等,也就比之西欧传统唱法和民族民间唱法来演唱,要舒适自然的多。 要使抒情歌曲感人,作为演唱者必须动之以情。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曾经说过.“感人心者,某先乎情。”清朝的徐大椿在《乐府传声—曲情》一书中写到:“唱曲之法,不但声之宜讲,而得曲之情尤为重。盖声者众曲之所尽同,而情者一曲之所独异,……事各不同,使词虽工妙,而唱者不得其情,……即声音绝妙,而与曲词相背,不但不能动人,反令听者索然无味矣。”这些总结歌唱艺术的话,值得我们演唱者共勉之。
大凡有成就的歌唱家,总以“唱情”而获得成功。战国时期的著名歌手韩娥,其歌声所以能“余音绕梁”,就是因为唱出了情。至于当今歌坛上歌唱家们通过歌声以情感人的事例,更是举不胜举。 然而,不注重感情,或感情表达不当的演唱,还时有所闻,时有所见。其原因,或本身缺乏音乐素质的训练,或错把“声”作为歌唱追求的目的,导致将技术与艺术等同起来的误解。或有意矫揉造作,哗众取宠。
感情是哪里来的?感情不是造出来的。一首好的抒情歌曲,必然是词曲作者在卖绿斗争和生活中,或感于事,或感于物,或感于人的必然反映。“情”是歌曲的灵魂。俗话说:“词发于情,情感于生活”。一个作者在生活中真有所感,从而产生了强烈的要去表现、去歌唱的*,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歌词和曲调,感情必然会溢于字里行间、溢于曲调中。
同样做为一个演唱者如果没有作曲者的生活体验,就不能在演唱时体现身临其境的情感感受。如果对作品所表现的内容没有感情,在台上就算把所有的形体动作都摆出来,人家觉得你的“把式”打得不错,但并没有用,打不到他心里去,你不能把他唱动。
做为演唱者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深入到作品里面,熟悉作品,把握形象。对自己所要演唱的抒情歌曲,做到心中有“数”。用心理解抒情歌曲所要表现的思想内容,领悟其意境、内涵,准确把握抒情歌曲所塑造的艺术形象,从而让脑子中泛起一幅特定的“画面”,以准确地表达出抒情歌曲的内在感情。这样才有可能使观众共同投入到特殊的感情中去。
其次研究抒情歌曲的旋律,确定演唱风格。旋律是歌曲的灵魂,它使歌词的思想内容、形象、意境插上音乐的翅膀,是演唱者赖以抒发感情的直接依据。根据不同歌词所提供的基础,它可以是深情、柔美的抒情,也可以是热烈、奔放的欢乐;可以是宽广、舒展的赞颂,也可以是凄楚、如诉的哀怨……
不能把婉转流畅的抒情歌曲唱成铿锵有力的进行曲,把庄重严肃的颂歌唱成灰谐的叙事曲。再者,要注意速度、力度标记,没有标明的要根据作品具休情况,适当掌握。做到快慢得当,强弱有致,尤其要注意对比。平板的演唱,决不能产生美感。 以字行腔,以声传情,是演唱者最应注意的一点,因为要使抒情歌曲感人,很重耍的一点是必须让听众听懂歌词。只顾声音的美,(声音的美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需要的)忽略咬字吐字,含糊其词,不知所“咏”,无论如何算不上成功的演唱。
发声技巧的训练是十分重要的。声音技巧的精湛可以使艺术之花开放得更绚丽,高深的艺术素养会使技巧得到更好的发挥。
因此做为一个声乐演员,热爱人民、热爱生活,并不断地在现实生活和艺术实践中锻炼自己,才能不断增强艺术的表现力。其次,要善于不断地汲取有益的东西,比如掌握西欧传统唱法的要虚心学习民族民间唱法和“通俗唱法”的情感表现与咬字吐字,掌握民族民间唱法和“通俗唱法”的要虚心学习西欧传统唱法的科学发声技巧与声音的表现力。三者之间应该在互相竞争、互相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地提高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表演艺术和演唱经验得到不断丰富,艺术创造得到不断地发展,从而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作风、中国气派的新的声乐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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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种唱法在声音的艺术观念方面是不同的。西欧传统美声唱法是以良好的发音状态,充分的共鸣为基础,以美化声音为中心的,它着重要求声音上下通畅,较宽的音域、相当的高度、力度、结实、响亮等。在训练上首先从掌握几个单元音在不同音区的发声,建立相对稳定的口形、共鸣位置和发声感觉入手。而吐字与表情则是在这些条件下来考虑的,成者说它强调的是声音自身的表现能力。这种唱法声音能力较强,表现幅度较大,技巧较高,演唱不同作品的适应性较强。
民族民间唱法和中华民族的语言特点及其表达方式(语法、声韵、调势、方言)是分不开的。民族民间唱法的发声,有自己特殊的方式,它对发声机能的运用,表达感情的方式和西欧传统唱法的发声特点是具有一定区别的。是否可以做这样的概括,即:它是以风格化的发声为基础,吐字行腔为中心。在演唱中对达到一定的音高、音量、力度、响亮等也有很高的要求。它是以真声为基础的,在歌唱时声音位置也较灵活。它着重强调感情,讲究以情带声、以字带声、以声传情。 流行唱法的发声,是以自然哼唱为基础,以情调、吐字为中心。因为它是以自然哼唱为基础,所以声音能力和技巧相比前二者稍弱,它依赖扩音器材或较好的伴奏乐队(如用吉他、电吉他、或电子琴演奏来强调低音的持续性和连贯性以取得良好的进行,或用一些管乐器,小号、萨克斯管以取得特殊的音响效果)。但整个说来它在演唱上比较松弛,注重感情与吐字,这一点与我们民族民间唱法有共同之处,但它的吐字并没“字正腔圆”的要求,而是较多地趋附于特定的情调。
所以根据自己的声音条件和运用的演唱方法,来选择适合自己演唱的抒情歌曲是非常必要的。如果自己掌握的是民间民族唱法或者是“通俗唱法”,而去选择十八十九世纪外国古典歌剧选曲、古典抒情歌曲、或中国二三十年代的一些著名作曲家所写的抒情歌曲,以及现代一些很有气势,技巧要求很高的抒情歌曲来演唱,是无法胜任的,也无从去表现。因为这些歌曲只有具备西欧传统美声唱法技巧的演员方能胜任。
同样掌握西欧传统唱法的演员要想演唱我国地方特色的抒情民歌,也就没有具备民族民间唱法的演员演唱,表现的更为亲切、淳朴、甜美。以此而推论那些运用轻声、弱声自然哼唱的流行唱法的演员去演唱现代一些短小精悍、轻松愉快、思想健康的抒情歌曲和校园歌曲如“军港之夜”、“脚印”、“采蘑菇的小姑娘”、“红叶书签”、“我爱你塞北的雪”、“鼓浪屿之波”、“垄上行,、“我的中国心”等,也就比之西欧传统唱法和民族民间唱法来演唱,要舒适自然的多。 要使抒情歌曲感人,作为演唱者必须动之以情。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曾经说过.“感人心者,某先乎情。”清朝的徐大椿在《乐府传声—曲情》一书中写到:“唱曲之法,不但声之宜讲,而得曲之情尤为重。盖声者众曲之所尽同,而情者一曲之所独异,……事各不同,使词虽工妙,而唱者不得其情,……即声音绝妙,而与曲词相背,不但不能动人,反令听者索然无味矣。”这些总结歌唱艺术的话,值得我们演唱者共勉之。
大凡有成就的歌唱家,总以“唱情”而获得成功。战国时期的著名歌手韩娥,其歌声所以能“余音绕梁”,就是因为唱出了情。至于当今歌坛上歌唱家们通过歌声以情感人的事例,更是举不胜举。 然而,不注重感情,或感情表达不当的演唱,还时有所闻,时有所见。其原因,或本身缺乏音乐素质的训练,或错把“声”作为歌唱追求的目的,导致将技术与艺术等同起来的误解。或有意矫揉造作,哗众取宠。
感情是哪里来的?感情不是造出来的。一首好的抒情歌曲,必然是词曲作者在卖绿斗争和生活中,或感于事,或感于物,或感于人的必然反映。“情”是歌曲的灵魂。俗话说:“词发于情,情感于生活”。一个作者在生活中真有所感,从而产生了强烈的要去表现、去歌唱的*,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歌词和曲调,感情必然会溢于字里行间、溢于曲调中。
同样做为一个演唱者如果没有作曲者的生活体验,就不能在演唱时体现身临其境的情感感受。如果对作品所表现的内容没有感情,在台上就算把所有的形体动作都摆出来,人家觉得你的“把式”打得不错,但并没有用,打不到他心里去,你不能把他唱动。
做为演唱者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深入到作品里面,熟悉作品,把握形象。对自己所要演唱的抒情歌曲,做到心中有“数”。用心理解抒情歌曲所要表现的思想内容,领悟其意境、内涵,准确把握抒情歌曲所塑造的艺术形象,从而让脑子中泛起一幅特定的“画面”,以准确地表达出抒情歌曲的内在感情。这样才有可能使观众共同投入到特殊的感情中去。
其次研究抒情歌曲的旋律,确定演唱风格。旋律是歌曲的灵魂,它使歌词的思想内容、形象、意境插上音乐的翅膀,是演唱者赖以抒发感情的直接依据。根据不同歌词所提供的基础,它可以是深情、柔美的抒情,也可以是热烈、奔放的欢乐;可以是宽广、舒展的赞颂,也可以是凄楚、如诉的哀怨……
不能把婉转流畅的抒情歌曲唱成铿锵有力的进行曲,把庄重严肃的颂歌唱成灰谐的叙事曲。再者,要注意速度、力度标记,没有标明的要根据作品具休情况,适当掌握。做到快慢得当,强弱有致,尤其要注意对比。平板的演唱,决不能产生美感。 以字行腔,以声传情,是演唱者最应注意的一点,因为要使抒情歌曲感人,很重耍的一点是必须让听众听懂歌词。只顾声音的美,(声音的美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需要的)忽略咬字吐字,含糊其词,不知所“咏”,无论如何算不上成功的演唱。
发声技巧的训练是十分重要的。声音技巧的精湛可以使艺术之花开放得更绚丽,高深的艺术素养会使技巧得到更好的发挥。
因此做为一个声乐演员,热爱人民、热爱生活,并不断地在现实生活和艺术实践中锻炼自己,才能不断增强艺术的表现力。其次,要善于不断地汲取有益的东西,比如掌握西欧传统唱法的要虚心学习民族民间唱法和“通俗唱法”的情感表现与咬字吐字,掌握民族民间唱法和“通俗唱法”的要虚心学习西欧传统唱法的科学发声技巧与声音的表现力。三者之间应该在互相竞争、互相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地提高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表演艺术和演唱经验得到不断丰富,艺术创造得到不断地发展,从而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作风、中国气派的新的声乐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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