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地区 买房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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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11:20

可以,购房合同一年之内可以提取。到淄博是住房基金管理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单位签字盖章交回办公室即可。单位与个人缴纳都属于个人账户。审核后资金打到单位账户上,自己到财务提取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11:20

请在此输
淄博市规定提取的12种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包括职工办理提取后同时办理贷款业务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8)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9)支付廉租房房租的;
(10)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房首付款的;
(11)支付公共租赁房房租的;
(12)纳入工会帮扶系统的困难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纳入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造*身伤害,医疗费用支出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学费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购买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也可以在还款一年后支付按揭贷款。
买房提取要提供身份证、购房合同、填写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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