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流程的五个阶段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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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4:00

法律分析: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基层*或县级*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法律依据:《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的态度;*历史和在重大*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 基层*或县级*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4:00

法律分析: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基层*或县级*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法律依据:《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的态度;*历史和在重大*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 基层*或县级*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4:00

法律分析: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基层*或县级*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法律依据:《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的态度;*历史和在重大*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 基层*或县级*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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