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林业副高工程师,大专学历需要哪些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4:45

我来回答

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1

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豫人社职称〔2012〕10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南省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总则
一、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充分发挥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在林业建设中的作用,促进林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根据河南省有关职称改革*规定,结合我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森林培育、森林经理、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森林生态环境与建设、园林绿化与花木培育、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及相关专业的调查、规划、设计、生产、加工、研究、推广等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三、林业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的有关*规定。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理工类中专毕业,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三等奖或省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或培育林木新品种的主要完*,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2、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4年。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4)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二等奖1项或培育林木新品种2项以上的主要完*,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了解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
(3)熟悉林业法律、法规,对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4)了解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技术方法及现代管理科学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2)具有在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协调相关专业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5)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辖市(厅)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完*。
②县级以上林业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主持人,或2个项目以上的主要完*。
③引进、实验和示范推广林木花卉新品种、新技术2项以上的主要完*。
④设计或开发林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的主要完*。
⑤从事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绿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的主要完*。
⑥主持完成县级以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调查、林业专业调查1项以上。
⑦完成本单位技术性较强的生产项目或科技项目3项以上。
⑧从事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作为主持人成功救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次以上。
⑨作为主持人编制县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检疫预案、作业设计2项以上。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需具备(1)、(2)、(3)、(4)条中的1条):
(1)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专业科技奖1项以上的主要完*。
(2)培育林木花卉新品种1项以上的主要完*。
(3)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的主要完*。
(4)作为主要完*,完成的2项科技项目通过省辖市(厅)级成果鉴定,达到省内领先水平,获得市(厅)级科技成果证书。
(5)作为主要完*,完成的林木花卉新品种、林业新技术项目,推广面积1万亩以上,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6)作为主要完*,完成县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总体设计或县级以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经营方案2项以上,并被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或验收合格。
(7)主持完成县级以上森林资源调查和省辖市(厅)级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并经省辖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8)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采用新品种、新技术育苗面积累计达2000亩以上,苗木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9)主持完成县级以上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等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工作3项以上,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0)主持完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2项以上,绿化面积达30万平方米,或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施工质量和标准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1)在业务技术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县级以上“拔尖人才”荣誉称号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者。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从事研究开发人员须符合(1)(2)(3)的1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专业学会获优秀论文二等奖1篇以上、三等奖2篇以上,或在省级专业学会获优秀论文一等奖1篇以上、二等奖2篇以上。
(4)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5)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省辖市(厅)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著作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3条以上(须符合(1)、(2)条中的1条)
(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面、系统、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具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
(2)掌握国内外本专业领域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和本专业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
(3)掌握林业法律、法规,熟悉本专业并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
(4)熟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主要技术知识及现代管理科学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2)具有科*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准确地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3)具备协调相关专业解决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与经历。
(4)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5)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完*。
②省业务主管部门或省辖市(厅)级以上部门下达的林业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2项以上的主要完*。
③引进、实验和示范推广林木花卉新品种、新技术3项以上的主要完*。
④主持设计或开发林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⑤省辖市(厅)级以上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的主要完*。
⑥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林产工业企业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1项,或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林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项以上。
⑦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区域林业资源的调查、规划、设计项目2项以上,并负责编制技术报告。
⑧从事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作为主持人成功救护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次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成功救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4次以上。
⑨作为主持人编制省辖市(厅)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检疫预案、防治作业设计2项以上。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1)、(2)、(3)、(4)条中的1条):
(1)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专业科技奖二等奖1项以上的主要完*。
(2)获得省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的主要完*。
(3)培育林木花卉新品种2项以上的主要完*。
(4)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的主要完*,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完*,完成的2项科技项目通过省级成果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省级科技成果证书。
(6)作为主要完*完成的林木花卉新品种、林业新技术项目,推广面积2万亩以上,并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7)作为主持人,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总体设计或县级以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经营方案3项以上,并被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或验收合格。
(8)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森林资源调查和省级以上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并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9)主持完成省级以上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并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采用新品种、新技术育苗面积累计达5000亩以上,苗木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10)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等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工作3项以上,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1)主持完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2项以上,绿化面积达50万平方米,或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施工质量和标准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以下条件中1条(从事研究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符合(1)(2)(3)条中的1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外学术刊物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4)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5)作为主持人,编制省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论(译)著要求外,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并达到合格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3条(其中须符合(1)(2)(3)条中的1条)附则
一、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论(译)著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相互之间不能交叉使用。
二、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是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是指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市(厅)级科技成果奖励是指各省辖市*(或省各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专业科技奖是指梁希奖,或经*同意和备案的省级以上专业科技奖励。各类奖励以正式文件、奖励证书为准。
三、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证书为准。
“主持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完*”以项目设计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
“省部级或省辖市(厅)级鉴定(验收)”通过者须提交鉴定(验收)文件。
四、国家级、省部级、省辖市(厅)级项目分别指经国家、省部级、省辖市(厅)级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须提供相应上级有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的文件或批复原件、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等有关资料。
五、林木新品种指通过省级以上林木新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的新品种。
六、有数量级别概念者,凡是某数量级别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数量级别在内。
七、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八、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的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均以近五年的业绩为主。
九、本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南省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实施办法(试行)》(豫人职〔2004〕13号)同时废止。
作者:管理员阅读:6290次【大 中 小】【打印】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1

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豫人社职称〔2012〕10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南省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总则
一、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充分发挥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在林业建设中的作用,促进林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根据河南省有关职称改革*规定,结合我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森林培育、森林经理、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森林生态环境与建设、园林绿化与花木培育、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及相关专业的调查、规划、设计、生产、加工、研究、推广等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三、林业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的有关*规定。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理工类中专毕业,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三等奖或省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或培育林木新品种的主要完*,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2、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4年。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4)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二等奖1项或培育林木新品种2项以上的主要完*,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了解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
(3)熟悉林业法律、法规,对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4)了解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技术方法及现代管理科学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2)具有在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协调相关专业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5)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辖市(厅)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完*。
②县级以上林业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主持人,或2个项目以上的主要完*。
③引进、实验和示范推广林木花卉新品种、新技术2项以上的主要完*。
④设计或开发林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的主要完*。
⑤从事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绿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的主要完*。
⑥主持完成县级以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调查、林业专业调查1项以上。
⑦完成本单位技术性较强的生产项目或科技项目3项以上。
⑧从事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作为主持人成功救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次以上。
⑨作为主持人编制县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检疫预案、作业设计2项以上。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需具备(1)、(2)、(3)、(4)条中的1条):
(1)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专业科技奖1项以上的主要完*。
(2)培育林木花卉新品种1项以上的主要完*。
(3)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的主要完*。
(4)作为主要完*,完成的2项科技项目通过省辖市(厅)级成果鉴定,达到省内领先水平,获得市(厅)级科技成果证书。
(5)作为主要完*,完成的林木花卉新品种、林业新技术项目,推广面积1万亩以上,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6)作为主要完*,完成县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总体设计或县级以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经营方案2项以上,并被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或验收合格。
(7)主持完成县级以上森林资源调查和省辖市(厅)级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并经省辖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8)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采用新品种、新技术育苗面积累计达2000亩以上,苗木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9)主持完成县级以上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等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工作3项以上,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0)主持完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2项以上,绿化面积达30万平方米,或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施工质量和标准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1)在业务技术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县级以上“拔尖人才”荣誉称号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者。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从事研究开发人员须符合(1)(2)(3)的1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专业学会获优秀论文二等奖1篇以上、三等奖2篇以上,或在省级专业学会获优秀论文一等奖1篇以上、二等奖2篇以上。
(4)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5)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省辖市(厅)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著作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3条以上(须符合(1)、(2)条中的1条)
(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面、系统、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具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
(2)掌握国内外本专业领域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和本专业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
(3)掌握林业法律、法规,熟悉本专业并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
(4)熟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主要技术知识及现代管理科学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2)具有科*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准确地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3)具备协调相关专业解决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与经历。
(4)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5)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完*。
②省业务主管部门或省辖市(厅)级以上部门下达的林业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2项以上的主要完*。
③引进、实验和示范推广林木花卉新品种、新技术3项以上的主要完*。
④主持设计或开发林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⑤省辖市(厅)级以上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的主要完*。
⑥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林产工业企业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1项,或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林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项以上。
⑦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区域林业资源的调查、规划、设计项目2项以上,并负责编制技术报告。
⑧从事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作为主持人成功救护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次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成功救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4次以上。
⑨作为主持人编制省辖市(厅)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检疫预案、防治作业设计2项以上。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1)、(2)、(3)、(4)条中的1条):
(1)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专业科技奖二等奖1项以上的主要完*。
(2)获得省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的主要完*。
(3)培育林木花卉新品种2项以上的主要完*。
(4)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的主要完*,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完*,完成的2项科技项目通过省级成果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省级科技成果证书。
(6)作为主要完*完成的林木花卉新品种、林业新技术项目,推广面积2万亩以上,并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7)作为主持人,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总体设计或县级以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经营方案3项以上,并被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或验收合格。
(8)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森林资源调查和省级以上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并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9)主持完成省级以上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并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采用新品种、新技术育苗面积累计达5000亩以上,苗木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10)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等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工作3项以上,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1)主持完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2项以上,绿化面积达50万平方米,或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施工质量和标准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以下条件中1条(从事研究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符合(1)(2)(3)条中的1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外学术刊物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4)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5)作为主持人,编制省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论(译)著要求外,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并达到合格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3条(其中须符合(1)(2)(3)条中的1条)附则
一、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论(译)著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相互之间不能交叉使用。
二、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是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是指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市(厅)级科技成果奖励是指各省辖市*(或省各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专业科技奖是指梁希奖,或经*同意和备案的省级以上专业科技奖励。各类奖励以正式文件、奖励证书为准。
三、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证书为准。
“主持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完*”以项目设计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
“省部级或省辖市(厅)级鉴定(验收)”通过者须提交鉴定(验收)文件。
四、国家级、省部级、省辖市(厅)级项目分别指经国家、省部级、省辖市(厅)级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须提供相应上级有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的文件或批复原件、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等有关资料。
五、林木新品种指通过省级以上林木新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的新品种。
六、有数量级别概念者,凡是某数量级别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数量级别在内。
七、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八、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的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均以近五年的业绩为主。
九、本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南省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实施办法(试行)》(豫人职〔2004〕13号)同时废止。
作者:管理员阅读:6290次【大 中 小】【打印】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1

大专学历评高级职称是属于破格申报吧。而且,英语、计算机因年龄等因素影响,都有免试条件的,基本50岁以上免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1

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豫人社职称〔2012〕10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南省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总则
一、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充分发挥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在林业建设中的作用,促进林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根据河南省有关职称改革*规定,结合我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森林培育、森林经理、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森林生态环境与建设、园林绿化与花木培育、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及相关专业的调查、规划、设计、生产、加工、研究、推广等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三、林业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的有关*规定。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理工类中专毕业,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三等奖或省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或培育林木新品种的主要完*,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2、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4年。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4)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二等奖1项或培育林木新品种2项以上的主要完*,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了解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
(3)熟悉林业法律、法规,对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4)了解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技术方法及现代管理科学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2)具有在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协调相关专业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5)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辖市(厅)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完*。
②县级以上林业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主持人,或2个项目以上的主要完*。
③引进、实验和示范推广林木花卉新品种、新技术2项以上的主要完*。
④设计或开发林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的主要完*。
⑤从事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绿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的主要完*。
⑥主持完成县级以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调查、林业专业调查1项以上。
⑦完成本单位技术性较强的生产项目或科技项目3项以上。
⑧从事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作为主持人成功救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次以上。
⑨作为主持人编制县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检疫预案、作业设计2项以上。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需具备(1)、(2)、(3)、(4)条中的1条):
(1)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专业科技奖1项以上的主要完*。
(2)培育林木花卉新品种1项以上的主要完*。
(3)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的主要完*。
(4)作为主要完*,完成的2项科技项目通过省辖市(厅)级成果鉴定,达到省内领先水平,获得市(厅)级科技成果证书。
(5)作为主要完*,完成的林木花卉新品种、林业新技术项目,推广面积1万亩以上,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6)作为主要完*,完成县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总体设计或县级以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经营方案2项以上,并被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或验收合格。
(7)主持完成县级以上森林资源调查和省辖市(厅)级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并经省辖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8)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采用新品种、新技术育苗面积累计达2000亩以上,苗木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9)主持完成县级以上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等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工作3项以上,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0)主持完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2项以上,绿化面积达30万平方米,或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施工质量和标准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1)在业务技术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县级以上“拔尖人才”荣誉称号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者。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从事研究开发人员须符合(1)(2)(3)的1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专业学会获优秀论文二等奖1篇以上、三等奖2篇以上,或在省级专业学会获优秀论文一等奖1篇以上、二等奖2篇以上。
(4)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5)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省辖市(厅)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著作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3条以上(须符合(1)、(2)条中的1条)
(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面、系统、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具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
(2)掌握国内外本专业领域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和本专业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
(3)掌握林业法律、法规,熟悉本专业并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
(4)熟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主要技术知识及现代管理科学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2)具有科*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准确地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3)具备协调相关专业解决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与经历。
(4)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5)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完*。
②省业务主管部门或省辖市(厅)级以上部门下达的林业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2项以上的主要完*。
③引进、实验和示范推广林木花卉新品种、新技术3项以上的主要完*。
④主持设计或开发林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⑤省辖市(厅)级以上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的主要完*。
⑥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林产工业企业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1项,或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林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项以上。
⑦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区域林业资源的调查、规划、设计项目2项以上,并负责编制技术报告。
⑧从事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作为主持人成功救护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次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成功救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4次以上。
⑨作为主持人编制省辖市(厅)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检疫预案、防治作业设计2项以上。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1)、(2)、(3)、(4)条中的1条):
(1)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专业科技奖二等奖1项以上的主要完*。
(2)获得省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的主要完*。
(3)培育林木花卉新品种2项以上的主要完*。
(4)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的主要完*,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完*,完成的2项科技项目通过省级成果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省级科技成果证书。
(6)作为主要完*完成的林木花卉新品种、林业新技术项目,推广面积2万亩以上,并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7)作为主持人,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总体设计或县级以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经营方案3项以上,并被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或验收合格。
(8)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森林资源调查和省级以上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并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9)主持完成省级以上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并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采用新品种、新技术育苗面积累计达5000亩以上,苗木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10)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等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工作3项以上,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1)主持完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2项以上,绿化面积达50万平方米,或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施工质量和标准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以下条件中1条(从事研究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符合(1)(2)(3)条中的1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外学术刊物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4)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5)作为主持人,编制省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论(译)著要求外,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并达到合格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3条(其中须符合(1)(2)(3)条中的1条)附则
一、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论(译)著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相互之间不能交叉使用。
二、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是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是指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市(厅)级科技成果奖励是指各省辖市*(或省各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专业科技奖是指梁希奖,或经*同意和备案的省级以上专业科技奖励。各类奖励以正式文件、奖励证书为准。
三、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证书为准。
“主持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完*”以项目设计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
“省部级或省辖市(厅)级鉴定(验收)”通过者须提交鉴定(验收)文件。
四、国家级、省部级、省辖市(厅)级项目分别指经国家、省部级、省辖市(厅)级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须提供相应上级有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的文件或批复原件、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等有关资料。
五、林木新品种指通过省级以上林木新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的新品种。
六、有数量级别概念者,凡是某数量级别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数量级别在内。
七、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八、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的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均以近五年的业绩为主。
九、本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南省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实施办法(试行)》(豫人职〔2004〕13号)同时废止。
作者:管理员阅读:6290次【大 中 小】【打印】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1

大专学历评高级职称是属于破格申报吧。而且,英语、计算机因年龄等因素影响,都有免试条件的,基本50岁以上免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2

职称英语要通过*、计算机需要6个模块、要发表过论文,中级职称满5年等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1

大专学历评高级职称是属于破格申报吧。而且,英语、计算机因年龄等因素影响,都有免试条件的,基本50岁以上免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2

职称英语要通过*、计算机需要6个模块、要发表过论文,中级职称满5年等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2

职称英语要通过*、计算机需要6个模块、要发表过论文,中级职称满5年等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1

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豫人社职称〔2012〕10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南省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总则
一、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充分发挥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在林业建设中的作用,促进林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根据河南省有关职称改革*规定,结合我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森林培育、森林经理、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森林生态环境与建设、园林绿化与花木培育、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及相关专业的调查、规划、设计、生产、加工、研究、推广等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三、林业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的有关*规定。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理工类中专毕业,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三等奖或省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或培育林木新品种的主要完*,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2、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4年。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4)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二等奖1项或培育林木新品种2项以上的主要完*,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了解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
(3)熟悉林业法律、法规,对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4)了解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技术方法及现代管理科学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2)具有在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协调相关专业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5)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辖市(厅)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完*。
②县级以上林业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主持人,或2个项目以上的主要完*。
③引进、实验和示范推广林木花卉新品种、新技术2项以上的主要完*。
④设计或开发林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的主要完*。
⑤从事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绿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的主要完*。
⑥主持完成县级以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调查、林业专业调查1项以上。
⑦完成本单位技术性较强的生产项目或科技项目3项以上。
⑧从事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作为主持人成功救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次以上。
⑨作为主持人编制县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检疫预案、作业设计2项以上。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需具备(1)、(2)、(3)、(4)条中的1条):
(1)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专业科技奖1项以上的主要完*。
(2)培育林木花卉新品种1项以上的主要完*。
(3)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的主要完*。
(4)作为主要完*,完成的2项科技项目通过省辖市(厅)级成果鉴定,达到省内领先水平,获得市(厅)级科技成果证书。
(5)作为主要完*,完成的林木花卉新品种、林业新技术项目,推广面积1万亩以上,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6)作为主要完*,完成县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总体设计或县级以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经营方案2项以上,并被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或验收合格。
(7)主持完成县级以上森林资源调查和省辖市(厅)级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并经省辖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8)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采用新品种、新技术育苗面积累计达2000亩以上,苗木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9)主持完成县级以上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等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工作3项以上,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0)主持完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2项以上,绿化面积达30万平方米,或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施工质量和标准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1)在业务技术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县级以上“拔尖人才”荣誉称号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者。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从事研究开发人员须符合(1)(2)(3)的1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专业学会获优秀论文二等奖1篇以上、三等奖2篇以上,或在省级专业学会获优秀论文一等奖1篇以上、二等奖2篇以上。
(4)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5)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省辖市(厅)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著作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3条以上(须符合(1)、(2)条中的1条)
(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面、系统、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具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
(2)掌握国内外本专业领域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和本专业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
(3)掌握林业法律、法规,熟悉本专业并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
(4)熟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主要技术知识及现代管理科学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2)具有科*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准确地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3)具备协调相关专业解决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与经历。
(4)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5)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完*。
②省业务主管部门或省辖市(厅)级以上部门下达的林业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2项以上的主要完*。
③引进、实验和示范推广林木花卉新品种、新技术3项以上的主要完*。
④主持设计或开发林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⑤省辖市(厅)级以上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的主要完*。
⑥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林产工业企业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1项,或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林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项以上。
⑦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区域林业资源的调查、规划、设计项目2项以上,并负责编制技术报告。
⑧从事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作为主持人成功救护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次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成功救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4次以上。
⑨作为主持人编制省辖市(厅)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检疫预案、防治作业设计2项以上。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1)、(2)、(3)、(4)条中的1条):
(1)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专业科技奖二等奖1项以上的主要完*。
(2)获得省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的主要完*。
(3)培育林木花卉新品种2项以上的主要完*。
(4)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的主要完*,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完*,完成的2项科技项目通过省级成果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省级科技成果证书。
(6)作为主要完*完成的林木花卉新品种、林业新技术项目,推广面积2万亩以上,并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7)作为主持人,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总体设计或县级以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经营方案3项以上,并被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或验收合格。
(8)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森林资源调查和省级以上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并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9)主持完成省级以上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并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采用新品种、新技术育苗面积累计达5000亩以上,苗木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10)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等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工作3项以上,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1)主持完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2项以上,绿化面积达50万平方米,或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施工质量和标准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以下条件中1条(从事研究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符合(1)(2)(3)条中的1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外学术刊物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4)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5)作为主持人,编制省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论(译)著要求外,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并达到合格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3条(其中须符合(1)(2)(3)条中的1条)附则
一、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论(译)著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相互之间不能交叉使用。
二、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是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是指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市(厅)级科技成果奖励是指各省辖市*(或省各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专业科技奖是指梁希奖,或经*同意和备案的省级以上专业科技奖励。各类奖励以正式文件、奖励证书为准。
三、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证书为准。
“主持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完*”以项目设计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
“省部级或省辖市(厅)级鉴定(验收)”通过者须提交鉴定(验收)文件。
四、国家级、省部级、省辖市(厅)级项目分别指经国家、省部级、省辖市(厅)级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须提供相应上级有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的文件或批复原件、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等有关资料。
五、林木新品种指通过省级以上林木新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的新品种。
六、有数量级别概念者,凡是某数量级别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数量级别在内。
七、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八、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的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均以近五年的业绩为主。
九、本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南省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实施办法(试行)》(豫人职〔2004〕13号)同时废止。
作者:管理员阅读:6290次【大 中 小】【打印】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1

大专学历评高级职称是属于破格申报吧。而且,英语、计算机因年龄等因素影响,都有免试条件的,基本50岁以上免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9:12

职称英语要通过*、计算机需要6个模块、要发表过论文,中级职称满5年等等。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