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最新标准是多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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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0:30

法律分析:自202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的个人年缴费标准统一设置为1560元、1800元、2280元、2760元四个档次,由个人自主选择标准缴费。对当年参保缴费人员的补贴标准按个人选择缴费档次标准的10%确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730元/人·年,其中,补助标准12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460元/人·年。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750元/人·年,其中,补助标准119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560元/人·年。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410元/人·年,其中,补助标准116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50元/人·年。大学生筹资标准为830元/人·年,其中,补助标准65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180元/人·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0:30

法律分析:自202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的个人年缴费标准统一设置为1560元、1800元、2280元、2760元四个档次,由个人自主选择标准缴费。对当年参保缴费人员的补贴标准按个人选择缴费档次标准的10%确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730元/人·年,其中,补助标准12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460元/人·年。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750元/人·年,其中,补助标准119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560元/人·年。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410元/人·年,其中,补助标准116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50元/人·年。大学生筹资标准为830元/人·年,其中,补助标准65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180元/人·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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