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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问题描述,可理解为在债务存续期间,债务人把财产即房屋进行了买卖,至于你是否能追回房屋需要看此房屋是不是债务人唯一的财产,如果还有财产可以被执行,则不视为转移财产的行为,但如果是,则债务人涉嫌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是有可能被追回的。
法律分析
原则上,公民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涉嫌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在债务存续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表现一般有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且受让人知道,如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有以上情形且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则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上述问题描述,在债主起诉前,证明债权债务在存续期间,房子进行了买卖。如果债务人有其他财产可以偿还债务人,则可认为是正常的交易,但如果房屋是唯一财产,就有可能被认为是在转移自己的财产,如果债务人又没有其他财产,债权人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行使的时间为为一年。以上仅做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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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之前,债务人提前半个月把房产卖了,能否追回来,要看债务人是以什么价格卖房?
如果债务人是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房,就是逃避债务,就可以起诉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就可以转回债务人的名下。
如果债务人是以正常的价格卖房,房屋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就不能转回来了。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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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债务人的时候,他提前半个月把房产卖了,也是可以追回来的,因为这个虽然没有房产,但是他还有一个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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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护善意第三人原则,房产可能追不回来了。可以申请查封他的卖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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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他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是否是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是这样,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因损害他人利益,无效的。
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买方是否知道他负有债务;房屋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价或者当地标准;是否支付了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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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问题描述,可理解为在债务存续期间,债务人把财产即房屋进行了买卖,至于你是否能追回房屋需要看此房屋是不是债务人唯一的财产,如果还有财产可以被执行,则不视为转移财产的行为,但如果是,则债务人涉嫌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是有可能被追回的。
法律分析
原则上,公民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涉嫌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在债务存续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表现一般有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且受让人知道,如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有以上情形且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则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上述问题描述,在债主起诉前,证明债权债务在存续期间,房子进行了买卖。如果债务人有其他财产可以偿还债务人,则可认为是正常的交易,但如果房屋是唯一财产,就有可能被认为是在转移自己的财产,如果债务人又没有其他财产,债权人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行使的时间为为一年。以上仅做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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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之前,债务人提前半个月把房产卖了,能否追回来,要看债务人是以什么价格卖房?
如果债务人是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房,就是逃避债务,就可以起诉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就可以转回债务人的名下。
如果债务人是以正常的价格卖房,房屋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就不能转回来了。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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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债务人的时候,他提前半个月把房产卖了,也是可以追回来的,因为这个虽然没有房产,但是他还有一个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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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护善意第三人原则,房产可能追不回来了。可以申请查封他的卖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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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他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是否是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是这样,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因损害他人利益,无效的。
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买方是否知道他负有债务;房屋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价或者当地标准;是否支付了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