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哪次改革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集权的封建国家的�对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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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2 05:12

集权对后世的作用
1、积极作用(明清之前):
① 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②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以及救灾行动,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2、消极作用:
① 皇权极易形成、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 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压抑了创造力。
③ 助长了官僚作风和贪污之风。
④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妨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否定君主思想的出现:
元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制度渐趋衰落。
早期的民主启蒙思想也在潜滋暗长。宋代的邓牧曾著书大胆斥责皇帝是最大的掠夺者和剥削者,否定封建君主统治。邓牧的非君思想,对明清进步思想家有一定影响。明后期,思想家李贽,指责儒家经典并非“万世之至论”,否定孔子是“天生圣人”。他揭露道学的虚伪,反对歧视妇女和压抑商人。李贽是我国反封建的思想先驱。他的思想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要求,带有民主性的色彩。对封建君主进行最激烈批判的要数明末清初的黄宗羲,他认为君主是“天下之大害”,他提倡“法治”反对“人治”,反对重农抑商,提出“工商皆本”的主张。黄宗羲的思想震动了当时的学术界,对晚清民主思潮兴起也有一定的影响。
主义集权制度的历史评价
主义集权制度是建立于封建经济基础之上的。封建经济的分散性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集权来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以保障封建经济的发展。封建地主阶级为维持统治,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农民的反抗,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分散的个体小农,也需要依赖于政治上强大的力量,以稳定社会,抵御外敌和抗击大的灾害。
主义集权制度是与中国封建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作为封建国家的管理,其承担着两方面的国家职能:一方面压迫、剥削、人民,另一方面也起着组织公共事务的职能。
其历史作用是:它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巩固了国家统一,为封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也有利于民族融合,使中国产生了高于同一时期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但是也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影响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由活泼发展。这种制度又往往取决于君主个人政治品质的优劣,因为皇帝个人因素对政局影响巨大,统治集团内部的各种矛盾斗争(宦官专权、朋党之争、外戚干政等)可以说都是主义集权制度的副产品。其消极作用在封建社会后期越来越大,特别是明清以后,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禁锢了人们的头脑,造成了生产力的停滞。这也是中国长期停滞于封建社会的重要政治原因。
自古以来,只要国家存在,就会存在地方和的权力分配问题。至于怎样分配才能使国家得到稳定的同时又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始终是政治一直要解决且每一个时期都不易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到为止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各国都会根据不同的国情采用不同的政治,以促进各自国家的发展。一般而言,如果权力过于集中,地方发展就是失去活力,地方只是听命于而没有太多的自主权,地方的发展就不会主动,没有地方的主动发展只依靠一个则全国的发展肯定就会受到制约。但是如果地方权力过大,不能统领控制地方,则地方权力的分散就会造成地区发展的不均衡,进而也会影响国家的发展;这种两难境地是摆在任何一个国家领导者面前的难题,具体到中国,与地方的行政关系往往被人形象地概括为“一统就死,一放就乱”,怎样统而不死活而不乱是政治所要追求的目标,实现起来很难。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民主意识强,则更多地喜欢自己管理且有能力自我管理,那么大多希望是地方权力多一些,如果一个国家的民主意识相对薄弱,人们习惯于领导做主,且领导愿意做主,则希望权力集中一些,地方权力就不能过大。而领导对权力十分嗜好且缺乏民主监督机制则领导也希望权力集中,这样的国家则更多的采取集权制度。总的来说,从的社会现状看,大多的国家希望是二者的结合,一种中庸状态是最理想的,即便如此,对中庸的理解也各有差异。
不过具体到中国古代则较为简单,居于的帝王为了统治的稳定是不愿意将权力过多的下放给地方的,双方自古就是上下关系,平等都是奢望,权力集中于当时一种普遍的政治,这一点从秦朝开始体现的很明显。虽然地方权力有时会威胁,但集权是一个常态这应该是没有异议的。中国自秦朝以来就是集权制度一致体现于整个古代政治制度,这一点是学术公论自无异议。但是集权制度什么时候结束,到还存在吗?则意见很难一致。历史问题特别是历史上在常人看来是污点的问题一旦探讨其现实的依存则往往使学者们支支呜呜,自动失语,学者们也很难体现历史智慧对现实的批判,实在是因为批判现实往往会引来麻烦,历史研究难以发挥其现实作用而成为单纯的象牙塔中的屠龙术,历史的无用有时是因为缺乏勇气。但这样的委琐只能导致学术的衰微,实际上对这个问题已经有学者进行了研究,我想只要是守住学术的原则,这样的思考应该是难能可贵且应该得到支持的。于是“有观点认为集权并没有消失,而是隐藏于民主政体之下”隐性存在,也有观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既保证统一领导,集中处理国家事务,同时又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地方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君主问题
君主是国家的最高首脑,在中国古代,君主自秦朝以后基本被称为皇帝。皇帝的地位无疑是高贵的。为了保持这样的高贵,皇帝们挖空心思做了许多的规定以保证这样的高贵,如皇权的世袭、至尊、他人不可僭越等。但高贵并不等于大权独揽,也不能说是君主就是,二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特别是在社会更是如此,欧洲很多国家还有君主,还有皇室,但没有一个人说他们可以。然而这种现实并非古来如此,君主不能“圣躬独断”在西方是资产阶级的结果,君主何时何时权力受到,在西方的历史上分解线是十分明显的。学界都承认一般是民主制度的确立,而民主制度使伴随着资本主义发展而逐步确立起来的。而具体到中国,却颇有些踌躇,因为作为皇帝的君主自秦到清,只存在了这样一段时间,并没有君主。作为历史上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的帝制能不能以“”二字谥之,原来是众口一词,都认为帝制是万恶的渊薮,却有些异议。
虽然从秦朝开始中国就确立了皇帝制度,除此之外尚有三公九卿制度,在地方上实行了郡县制度。这些制度的创设使中国的政治制度与先秦时期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依靠血缘和世卿世禄的贵族政治被依靠才能和皇帝任命的官僚政治所取代,全体都是皇帝的打工仔,“主奉爵禄臣卖智力”的模式成为中国政治的常态。这样的制度之下,皇帝拥有至尊的权力是毫无异议的。但是在权力掌握上能不能说是则要看历史事实,我们的思考习惯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可以说是一种定向思维:在现代,我们看西方的制度,能够理解国王与是分开的,皇室与不是一回事。但是历史则十分笼统地将和皇室看成一体。这样的看法很有意思,也很值得思考,中国的皇帝在明清时期确实是可以称为君主,因为丞相被废了,的机构直接由皇帝控制。皇帝不仅控制,还控制着朝臣,一切都可以称为大权独揽。但是在明朝以前说皇帝的君主是否如此,则很难下断论。翻看钱穆先生《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就不难明白,在秦汉时期,皇室与不是一回事,皇室有皇室的机构,有的机构,丞相是的首脑。按照钱先生的观点,的秘书机构比皇室都要庞大,相府的十三曹与皇室的六尚相比,相府的权力显然是很大的。相权到明朝初年才彻底消失,其作用似乎也不能单从为皇权服务以利君主这个角度去看,实际上,相权与皇权的之间的制衡与牵制也使明清以前的君主能否大打折扣,也正因为如此,钱穆先生根本就不认为中国古代明以前的政治是君主的。钱先生的观点可能有些地方过于热爱自己的国家“敝帚自珍”,但是他的论据也是十分充分的。我们没有办法无视那些机构那些制度那些内部权力制衡的制度架构而因为皇帝处于最高地位就认为皇帝。但是如果从西方角度去观察,很显然中国的皇帝从秦朝建立之后,其权力就不曾遭到削弱而在不断的加强,这一点与西方的不同,也许就是君主的铁证,再如军权的控制,人事的任免,甚至司法的审判,这些分属不同部门的权力在中国古代政治中似乎也经常看到皇帝插手乃至直接控制的影子,从这些表现上看,似乎皇帝又是的,君主在我们国家是自秦朝就存在,教科书明清部分君主的加强似乎也暗示着明清之前政治上君主的存在,否则何来加强之说?但是君主真的是自秦朝就存在吗?似乎海外的学者又很多的异议,他们的质疑也有道理,即使赞成中国古代秦朝以后就存在君主的学者,也不得不承认宦官专权,丞相专权,外戚专权等皇权旁落的现象存在,当然他们会说这正是皇权制度的副产品,恰恰证实了君主的弊端。而现实是这些专权存在的时候,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称之为君主,因为那时的君主根本就没法管理政治,有的昏庸无才者也不愿意管理政治,何来君主?再加上前面所述,相权与皇权的矛盾,很难就得出结论说中国古代自秦之后就是君主。集权是有的,但是皇权,恐怕未必如此,许多问题用君主难以说明。
在古代,集权与君主往往被看成一对孪生兄弟,而实际上,是否如此,需要再做思考。

“集权”作为政权组织方式的一种,在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和认同。它在几千年的时间内,战胜了具有广泛基础的“地方分权制”,其间的许多利弊得失颇为值得深思。
集权在我国古代历史上一直处于不断加强的状态
集权在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韩非提出建立君主集权制国家的主张。
秦朝开始确立封建主义集权制度:在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度。这样,皇帝把统治全国各地的权力也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里。在经济上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统一文字。汉武帝时,推行"推恩令",进行削藩,削弱所有藩国的力量,从此汉朝的分封制度名存实亡;盐铁官营,使能对当时的稀缺战略性资源进行直接管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此儒家思想成为皇家唯一尊崇的思想。
隋唐时期加强集权上的措施有:组织形式为三省六部制。三省,就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负责草拟政令、审核政令和执行政令;六部是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分别管理官吏考核任免、户籍财政、礼仪科举、军政、刑法、工程营造等事务。
北宋为防止藩镇割据局面的再度出现,在权、兵、钱、法等方面加强了集权。设左右丞相和多名参知政事分化宰相大权独揽的形式,军事上设枢密院代表皇帝单独掌管军事;民政上设三司掌管财政。这三个机构都向地方派出专门的监察官垂直管理数州、府的相关政务。元朝在宋朝的基础上将地方负责政务、民政、军事、办案的职能合并为一个机构办理,名称为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它是后来我国地方省份制划分的基础。一省的主官由任命、派出。
明朝进一步加强集权,罢丞相,由皇帝直接领导六部(后期设内阁协助皇帝管理)。又设厂、卫特务机构刺探隐私、社会动向。清雍正时设立军机处,由皇帝选派亲信大臣担任军机大臣。军机处成为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内阁形同虚设。
我国历史上集权的必然性
集权在我国2000多年的封建史上能够生根发芽是有其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原因的。
第一,我国地域面积很广阔,是灾害多发国,又是自然经济的农业社会。在这种情况下,分散式的的经济不利于对自然灾害的抗御能力的提高。集权的建立,能够凝聚分散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重大工程建设抵御自然灾害以及灾后重建。它有力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我国又是一个多民族的,众多割据存在的,朝代更替频繁的国家,致使社会总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可谓人祸不断。这样的一个不安定的社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老百姓民不聊生。集权的建立,顺应了民生,保障了相对安定的环境,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第二,在中华大地上繁衍生息的百多个民族,都认可自黄帝以来的帝王世袭,都将自身与传统华夏民族的血缘相联系,都把“封建宗法制”和“儒家学说”奉为治国圭臬。在同根同源的文化感召力作用下,形成了历代政治权术的相似性。集权的建立、发展不是偶然的。
第三,我国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的帝王都是最高政权掌握者,是权力的。长期、稳固的掌握这种权力一直是他们的首要政治目标。集权,或者说以君主为表现形式的集权恰恰保持社稷长久、国祚绵长的有效手段,也是维护其家族、阶级利益的最好方式。所以无论哪个朝代,君主无不注意集权的应用,区别只在于集权的方式、内容。。
第四,地方的割据是直接威胁到集权,威胁到皇帝利益的。因此,君主尤其是刚刚开国之初的君主都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唐朝安史之乱后,肃宗、宪宗着力恢复三省、消除地方军镇;宋太祖鉴于唐朝中后期的割据局面,“杯酒释兵权”,收回军权,将全国兵力的70%放置在京畿地区,由皇帝统帅。
历代加强集权时机的相似性
首先,在各个朝代开国之初,大都吸取前朝覆灭的教训,积极制定有效的完善制度。汉代武帝以后几朝不断削夺方国财政、军事权力;北宋吸取唐朝后期以来藩镇割据导致五代十国局面的历史教训,采取强干弱枝的措施,将地方军权、行政权和财权收归,剪除了军阀割据。
在各个朝代发生地方封国、镇守势力过大时采取的措施也是非常相似的。在政治上分化地方割据势力、打击带头对抗的出头鸟;在人事上,派出代为管理民政;在财政上,上收征税、铸币等权力;在军事上“灭其封国,毁其宗庙”。
加强集权的具体行动,往往出新帝刚立、权威不稳的时候。皇帝以加强权力为外衣,暗行个人的方式,来抑制地方上、身边的各种敌对势力和派系。明代万历后期至崇祯朝的许多新政,清代康雍乾三朝机构的变化,都可以看出皇帝个人意志对集权形式的影响。
集权对我国古代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集权的建立,使得政令从上而下统一有效,能够使经济在统一的下稳定的发展,使人们安定社会稳定,从而促进了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统一了货币、度量衡、文字等,使得经济得到流通比较广泛,促进了物品的流通,加快经济的发展。思想文化得到广泛交流,能够互相学习好的生产经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进步。
我国是灾害多发国,地域面积广阔,分散型经济居主要地位。集权的建立,在行政上使得国家更加紧密,这样就能够集中国家内的物力、财力、人力,进行大规模建设,大规模生产,共同抵御各种灾害的到来。
集权的建立,军权收归了,这样就使得军事力量能够在国内不断加强。这对于稳定国内环境,叛乱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于外来的入侵也因为军事力量的聚集,从而有了更多的回旋余地。另一方面,强大的军事力量还便于开拓周围的疆土,增加版图,进一步扩大统治范围内的人口。
集权在不断加强的过程中暴露的问题
集权在我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中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在发展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
首先,集权的高度加强必然使地方丧失自由度和主动性,不利于地方因地制宜的发展适合本地方的经济,阻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地方的生、转、迁、调也不利于长期经济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集权的加强,使得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识制定苛捐杂税,可以随时增加劳役,地方没有力量反抗。这样也使得有了贪腐的可能和机会,最底层的民众只能逆来顺受,苟延残喘。长期压榨使得土地兼并现象突出,各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农民只有杀官造反一条路。这在古代社会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最高权力的交接通常不平稳。首先,皇帝虽然是世袭的,但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是必然出现的。因此,前后两个统治群体的权力、利益的交接通常会伴有政治动荡,甚至毁家灭国,危及社稷。
以皇帝个人为表现形式的集权有其内在的不稳定性。皇帝个人不可能总揽政事,必然要通过一小部分人控制庞大的国家机器。这些围绕在皇帝身边的人,欺下瞒上,贪污,极力扩充势力范围,他们是封建社会政治不稳定的根源。历史上无数次党争、宦官专权、外戚干政、权臣压主的历史就是明证。当一部分人的权力过大,有碍皇权的行使时,皇帝又会利用另一部分人的势力捣毁之。这就埋下了新的既得利益集团。所以,集权在我国古代是不可能长期稳定运行的。
从秦朝的焚书坑儒,到隋唐的科举考试,明朝的八股取试,清朝的,集权一步步加强思想的控制,使得为官当政者都是封建社会培养出的木偶。呆板、腐化、千人一面,思想僵化,没有创新,社会、文化的发展受到抑制。
集权在历史风雨的洗礼中,其所暴露的问题和缺陷需要深刻认识和有效的控制,其所展示的巨大作用要继承和发挥。继往开来,我们要以史为鉴,以史为镜,要古为今用,趋利弊害,要推陈出新。历史是对立统一、辨证和谐的,对于集权也要有扬有弃,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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