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8:2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4:16
别人在商品上使用自己用文字名称注册的商标一般情况下是属于侵权行为,现已知的很多驰名商标的名称就是以文字来命名的,商标法当中规定的没有经过他人许可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就属于侵权行为。除此之外,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一、文字名称商标别人用这个名属侵权吗?
一般情况下是构成侵权的,如果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是商标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现行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到第二百一十五条都规定了侵犯商标权的刑罚,具体如下: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他人一模一样的文字名称来注册商标的话,这就很容易给市场的消费者造成混淆,而且正常情况下商标局在审查的时候也根本不可能予以通过的。无论是文字名称或者是其他的形式,商标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鲜明的辨识度,一旦被侵权就一定要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