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23:5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7 16:28
已经迁进来来的话,你、继母、继母的女儿都有继承权,毕竟户口这玩意儿是个法律关系证明啊。
那房子已经写在你的名下了,那是你的财产了,你继母当然没有继承权。
写了遗嘱就必须遵守遗嘱,你继母和她的女儿就没有继承权。
但是如果你父亲死之前没有写遗嘱的话,那除了那套房子之外。你父亲的财产要分一半给你继母,剩下的一半由你、继母和你继母的女儿一起平分。除非你能找到你继母与你父亲的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完全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另外你如果能证明你父亲与你那个继母的女儿没有抚养关系的话,你那个继母的女儿也不能继承遗产,或者证明抚养权在你继母的女儿的亲生父亲手里也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7 16:29
你继母应该是没有继承权的。首先,房子拆迁后是你的名字,理论上(以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就是你的财产,而不是你父亲的财产,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其次,即使最终将拆迁后的房子认定或者部分认定为你父亲的财产,由于在拆迁时你父亲与继母还没有形成婚姻关系,所以属婚前财产,由你父亲个人所有,通过你父亲遗嘱的方式,可以把全部继承权给你。
除非存在你继母除了该房产外无其他生活来源,需要适当照顾其生活的情况。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7 16:29
房子登记你的名字,那房子就是你个人的。和你爸没关系也就谈不上继承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7 16:30
主要看你爸爸吧